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区政府工作机构预决算>区交通局> 决算
[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097p/2022-0002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交通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交通局 | [ 发布日期 ] | 2022-10-20 |
[ 成文日期 ] | 2022-10-20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097p/2022-0002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交通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交通局 |
[ 发布日期 ] | 2022-10-20 |
[ 成文日期 ] | 2022-10-20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大足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区交通局的名义,统一行使交通运输领域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1、承担全区交通运输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参与拟订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执行执法标准规范。
2、承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的行政执法职能。组织、协调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的执法工作。
3、承担公路、水运等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执法工作。
4、完成区交交通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大足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隶属重庆市大足区交通局,公益一类事业参公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处级单位。
(三)单位构成。
1、重庆市大足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是重庆市大足区交通局下属单位。
2、区交通综合运输执法行政支队内设机构11个,增核内设机构领导职数4名。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科、法制科、处理室、治超大队、工程质量监督大队、石刻景区执法大队、执法一大队、执法二大队、执法三大队、执法四大队、执法五大队;共有参公人员47人,工勤人员4名,退休职工18名;维护交通运输秩序,加强交通执法监督。负责管辖全区公路2840余公里的路政违法事宜,5座水库、库区码头31处的交通安全管理,27个镇街行政区域的水陆交通综合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对客运站、班线客车、出租车、公交车、货运车辆、机动车维修企业、驾校、水运企业、船舶的交通综合执法监管相关工作,我支队还要负责4个固定治超站的管理工作。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本套决算依据本单位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会计核算资料编制,账证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表表相符,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单位预算执行结果和财务状况。
(一)本套决算主表决算数据主要依据本单位会计账簿总账及明细账数据填列,预算数据依据本单位预、决算批复文件及预算调整文件填列。
(二)本套决算附表数据主要依据本单位资产、人事台账及相关统计资料填列,其中:“资产情况表”、“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依据本单位资产相关会计账簿数据、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及有关统计资料填列;“基本数字表”、“机构人员情况表”依据本单位人事台账相关资料填列;“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表”依据本单位非税收入台账及相关统计资料填列。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1,994.77万元,支出总计1,994.7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68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我部门2021年新增执法人员三人,政策性涨工资等。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1,994.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68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我部门2021年新增执法人员三人,政策性涨工资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94.77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1,994.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68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我部门2021年新增执法人员三人,政策性涨工资等。其中:基本支出1,232.77万元,占61.8%;项目支出762.00万元,占38.2%。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994.77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4.68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我部门2021年新增执法人员三人,政策性涨工资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94.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68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我部门2021年新增执法人员三人,政策性涨工资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1.39万元,增长6.5%。主要原因是我部门2021年新增执法人员三人,政策性涨工资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无结转和结余。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94.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68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我部门2021年新增执法人员三人,政策性涨工资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1.39万元,增长6.5%。主要原因是我部门2021年新增执法人员三人,政策性涨工资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无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75.63万元,占8.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60万元,增长31%,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增加,人员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51.92万元,占2.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38万元,增长11.6%,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增加,人员增加。
(3)交通运输支出1,718.41万元,占86.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2.23万元,增长4.4%,主要原因是我部门2021年新增执法人员三人。
(4)住房保障支出48.80万元,占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7万元,增长4.7%,主要原因是我部门2021年新增执法人员三人,政策性涨工资,基数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32.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08.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2.00万元,增长15.1%,主要原因是我部门2021年新增执法人员三人,政策性涨工资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津补贴、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医疗保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224.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95万元,增长5.1%,主要原因是我部门2021年新增执法人员三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电费、水费、工会经费、专用材料费、接待费、车辆运行经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产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5.6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3万元,下降0.5%,主要原因是响应中央号召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8万元,下降0.3%,主要原因是响应中央号召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本部门2021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部门2021年无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5.25万元,主要用于车辆修理费、油料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5万元,下降0.2%,主要原因是响应中央号召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4万元,下降0.2%,主要原因是响应中央号召厉行节约。
公务接待费0.4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外区相关部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8万元,下降16.7%,主要原因响应中央号召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4万元,下降9.1%,主要原因是响应中央号召厉行节约。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6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6.33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5.0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本部门2021年无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5万元,下降19.5%,主要原因是疫情培训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4.2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费、邮电费、电费、水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95万元,增长5.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8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9.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4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0.1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1.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0.1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1.7%。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购置,执法装备购置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4项,涉及资金762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1)治超工作经费720万元,是为突出源头治理,完善监管网络,建立长效机制,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2011年第7号令)的规定,我区2010年来先后成立了石马、邮亭、中敖、玉龙治超站,通过区府的同意招录了93名治超人员,在4个治超站按照《公路超限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实行24小时工作制,有效地保护了公路和桥梁的使用寿命。定期对治超人员实行岗位培训,提高治超人员综合素质,更好完成治理超限工作。
(2)交通专项整治工作经费30万元,是开展专项整治,打击违法行为。在重大节假日、辖区内重大社会活动期间及极端天气等时段,加强对车站、码头、旅游景点、商圈、重大活动现场及重点线路巡查和驻点值守。重点整治客运车、旅游车、危化运输车,非法营运等道路运输车辆的违法行为;出租车甩客、倒客、宰客、拒载、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绕道、乱收费等损害群众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公交车不按站点停靠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维护运输市场的安全稳定。2021年开展春运大执法大检查大整治、平安交通三年行动、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道路扬尘治理、非法营整治、出租车整治、维修企业整治、驾培市场整治等专项整治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1)治超工作经费,保护公路和桥梁的使用寿命,让交通运输市场秩序发展的更好,让我区建设的公路和桥梁得到有效保护。
(2)交通专项整治工作经费,打击交通运输市场非法行为,维护好交通运输秩序,保障人民出行安全。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2021年无重点类项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陈茜,023-64380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