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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097p/2021-0002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交通局 | [ 发布日期 ] | 2020-10-14 |
[ 成文日期 ] | 2020-10-13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097p/2021-0002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交通局 |
[ 发布日期 ] | 2020-10-14 |
[ 成文日期 ] | 2020-10-13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交通服务中心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大足区交通服务中心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我单位主要承担交通信息化建设、管理、应用;承担交通工程监理、质量检查等日常事务性工作;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及辅助行业日常事务性工作;承担道路运输和水路运输安全管理事务性及交通综合统计事务性工作;承担交通系统信息化建设和网络维护工作,为道路客货运输车辆、船舶的GPS监管提供依据;承担交通服务热线,交通信息咨询、应急救助和乘车消费预约等服务和公交免费IC卡办理、结算和IC卡运行管理;承担交通信息数据的采集、加工、分析、维护、发布工作,为智慧城市发展提供精准数据服务;承担交通应急突发事件处置技术服务工作;承担本辖区交通实时路况影像资料收集、整理、保管工作。
(二)机构设置。机构规格为正科级。事业编制35名,领导职数4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内设机构8个(办公室、财务科、技术保障科、信息管理科、公交IC卡管理科、安全科、运政科、质监科)。
(三)单位构成。我单位隶属于重庆市大足区交通局,为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的独立核算一级预算事业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本部门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情况: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涉及机构改革。根据《重庆市大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区交委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大足编委﹝2017﹞245号)文件要求,区交委所属事业单位进行改革,原重庆市大足区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站、原重庆市大足区港航管理所、原重庆市大足区交通信息管理中心合并为重庆市大足区交通服务中心。区港航管理所5名在编人员全部划转到区交通服务中心;区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站8名在编人员全部划转到区交通服务中心;区交通信息管理中心18名在编人员全部划转到区交通服务中心。二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原重庆市大足区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站、原重庆市大足区港航管理所、原重庆市大足区交通信息管理中心合并为重庆市大足区交通服务中心,账务合并,资产合并,部门预决算合并。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973.68万元,支出总计973.6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90万元、增长1.24%,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1名,人员工资调标,人员经费增加。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973.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90万元,增长1.24%,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1名,人员工资调标,人员经费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3.68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973.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90万元,增长1.24%,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1名,人员工资调标,人员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648.59万元,占66.61%;项目支出325.09万元,占33.39%。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年末财政统一收回未支付的预算额度。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73.68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90万元,增长1.24%。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1名,人员工资调标,人员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73.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90万元,增长1.24%。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1名,人员工资调标,人员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3.81万元,增长5.8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大足区营运车联网数据安全管理系统建设及服务费”支出预算17.70万元;新增人员1名,人员工资调标,人员经费增加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3.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90万元,增长1.24%。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1名,人员工资调标,人员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3.81万元,增长5.8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大足区营运车联网数据安全管理系统建设及服务费”支出预算17.7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年初结余为0。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1.11万元,占7.3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29万元,增长11.4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25.20万元,占2.5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4万元,下降0.16%,主要原因是增加1人退休。
(3)交通运输支出854.30万元,占87.7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6.57万元,增长5.7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营运车联网数据安全管理系统建设及服务费”资金;新增人员1名,人员工资调标,人员经费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23.08万元,占2.3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8.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16.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2.35万元,增长21.75%,主要原因是全区工资调标,人员工资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31.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6.70万元,增长276.92%,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人头经费较上年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税费、电费、维修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5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6万元,下降30.15%,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1万元,下降8.28%,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做到只减不增。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42万元,主要用于交通工程监理、质量检查、交通实时路况影像资料收集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8万元,下降19.3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8万元,下降10.37%,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车运行维护经费,做到只减不增。
公务接待费2.1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局道路运输和水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交通工程监理、质量检查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8万元,下降39.43%,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次数和人次。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3万元,下降5.78%,主要原因是控制“三公”经费,做到只减不增。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54批次454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6.74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4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主要用于采购电脑、空调、办公桌椅和值班室床及床垫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项,涉及资金278.7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城市智能交通与物联网项目年运行维护及服务费2019年财政批复258.48万元。全年支出决算数为258.48万元。执行率100%。96096交通服务热线2019年财政批复20.22万元。全年支出决算数为20.22万元,执行率100%。城市智能交通与物联网项目为交通经济运行分析行业运行管理、公众服务和政府决策提供数据支撑,为交通发展规划、交通影响评估提供科学依据,真正形成一套信息化、智慧交通系统。96096采用每日24小时电话人工、电话自助等受理方式,为市民提供更为准确的交通信息,及时处理交通投诉事件、更加快捷得到问题反馈,实时、优质、高效地满足广大群众的需求。
(二)绩效自评结果
城市智能交通与物联网项目年运行维护及服务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该项目遍布全区安装的55处交通采集设备(高清监控),实现对辖区内水域、桥梁、景区、主干道、过境通道、沉降路段、治超站、客运站等等全天候实时监控。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8.48万元,执行数为258.4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车流量数据统计分析报告:年度分析报告1期,运行监测月报12期,二是数据支撑服务:交通执法268起,公安侦破120起,养护中心24起,检察、法院、纪监委20起。三是交通信息、政策法规及路况信息发布:40万条。为政府和行业部门的交通发展规划提供了科学的决策依据,为交通执法、公安侦破案件提高了破案时间和办事效率。为加强交通执法争取了主动,缩短了时间,减少执法成本约。开展常规性公路、桥梁、塌方路段、全区各水域、渡口码头、船舶等安全巡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处理,确保了问题早发现,隐患早排除,节约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绩效目标自评情况见下表: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重庆市大足区交通服务中心财务科办公室:023-43787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