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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097p/2021-0002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交通局 | [ 发布日期 ] | 2019-10-19 |
[ 成文日期 ] | 2019-10-18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097p/2021-0002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交通局 |
[ 发布日期 ] | 2019-10-19 |
[ 成文日期 ] | 2019-10-18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交通综合执法支队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 职能职责
1、宗旨:维护交通运输秩序,加强交通执法监管。
2、主要职责任务:承担全区交通运输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参与拟订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执行执法标准规范。
3、公路路政管理:依法查处侵占、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违反公路养护、施工作业、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管理规定行为,负责固定治超站的管理。
4、道路运输管理:维护正常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依法查处违反道路运输经营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管理规定的违反行为。
5、运输管理:依法查处违反水路运输和水路运输服务经营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违反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
6、公路工程质量管理:依法查处违反公路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
(二) 机构设置
重庆市大足区交通综合执法支队隶属重庆市大足区交通局,公益一类事业参公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处级单位。
(三) 单位构成
我单位2018年系财政全额预算单位,共有执法人51人,其中参公人员47人,工勤人员4人,退休人员18人,治超协勤人员93人。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财务科、处理室、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四大队、五大队、治超办、法制科。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本套决算依据本单位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会计核算资料编制,账证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表表相符,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单位预算执行结果和财务状况。
(一)本套决算主表决算数据主要依据本单位会计账簿总账及明细账数据填列,预算数据依据本单位预、决算批复文件及预算调整文件填列。
(二)本套决算附表数据主要依据本单位资产、人事台账及相关统计资料填列,其中:“资产情况表”、“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依据本单位资产相关会计账簿数据、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及有关统计资料填列;“基本数字表”、“机构人员情况表”依据本单位人事台账相关资料填列;“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表”依据本单位非税收入台账及相关统计资料填列。
(三)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8年度收入总计1835.27万元,支出总计1835.27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7.66万元(上年事业会计制度改行政会计制度事业基金专用基金调结转结余)。
2.收入情况。2018年度收入合计1835.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63.22万元,增长137.71%,主要原因是增加16人(机构改革运输管理所合并)及治超工作经费直接预算我单位,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35.27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2018年度支出合计1835.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63.22万元,增长137.71%,主要原因是增加16人(机构改革运输管理所合并)及治超工作经费支出增加,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其中:基本支出974.49万元,占53.10%;项目支出860.78万元,占46.9%。
4.结转结余情况。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66万元,减少100%。这是上年事业会计制度改行政会计制度的事业基金、专用基金调结转结余,2018年无结转结余。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35.27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63.22万元,增长137.71%。主要原因是增加16人(机构改革运输管理所合并)治超工作经费直接预算我单位。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35.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63.22万元,增长137.71%。主要原因是增加16人(机构改革运输管理所合并)治超工作经费直接预算我单位。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35.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63.22万元,增长137.71%。主要原因是增加16人(机构改革运输管理所合并)治超工作经费由我单位直接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66万元,减少100%。这是上年事业会计制度改行政会计制度的事业基金、专用基金调结转结余,2018年无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67.69万元,占9.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02万元,增长30.42%,主要原因是社平工资增加,工资正常晋升。
(2)卫生健康支出50.04万元,占2.7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6万元,增长7.91%,主要原因是社平工资增加,工资正常晋升。
(3)交通运输支出860.78万元,占46.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8.53万元,增长5.6%,主要原因是治超工作经费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46.57万元,占2.5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87万元,增长12.6%,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74.5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99.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0.11万元,增长29.18%,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增加,人员增加(机构改革运输管理所合并)。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一次性工资、奖金及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75.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75万元,增长14.84%,主要原因是治超站更换地磅称。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水费、邮电费、维修维护费、差旅费、培训费、设备更新、其他交通费用支出、公务车运行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
重庆市大足区交通综合执法支队2018年度无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7.4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08万元,下降33.1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务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4万元,下降1.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务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全年实际支出较去年有所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6.8万元,主要用于车辆修理费、油料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8万元,下降22.67%,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务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5万元,下降1.8%,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务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
公务接待费0.6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执法检查,执法交流学习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88万元,下降94.8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9万元,下降3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124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5.3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7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费、邮电费、电费、水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1万元,增长10.98%,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成本增加。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4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会议会增加,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3.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7万元,下降55.59%,主要原因是执法片区会今年我单位未举办。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8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主要用于办公设备及执法设备购置。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63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 绩效目标自评表
附件1 |
|||||||||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18年度) | |||||||||
专项(项目)名称 |
治超工作经费 |
联系人及电话 |
64380847 | ||||||
主管部门 |
重庆市大足区交通局 |
实施单位 |
重庆市大足区交通综合执法支队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总量 |
630 |
总量 |
630 |
100% | |||||
其中:财政资金 |
630 |
其中:财政资金 |
630 |
10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有力保护公路及桥梁的完好,延长公路使用寿命。 |
公路和桥梁得到保护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比例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 | ||||
治超工作经费 |
630 |
630 |
100%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茜 联系电话:64380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