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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009348097p/2020-0006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交通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交通局 [ 发布日期 ] 2020-10-14
[ 成文日期 ] 2020-10-14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009348097p/2020-0006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交通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交通局
[ 发布日期 ] 2020-10-14
[ 成文日期 ] 2020-10-14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交通局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重庆市大足区党政机构设置方案的通知》(渝编〔2011〕32号)、《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委关于印发大足区党政机构设置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大足委发〔2019〕3号),设立重庆市大足区交通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单位主要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涉及交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实施细则、管理规定和改革方案,并监督执行;负责交通运输经济运行监测,研究交通运输业发展趋势和重大问题;指导交通行业的体制改革和结构调整。

负责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政策,编制并组织实施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统筹衔接平衡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等规划。组织编制公路建设、养护、航运发展、港口布局、枢纽站场、运力调整等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对邮政部门提出的邮政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进行衔接平衡。

综合平衡全区交通运力,构建全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立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体制机制;统筹推进铁路、公路、水路、民航及邮政行业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优化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铁路、水运、公路、航空等各种运输方式深度融合。

承担全区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负责贯彻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监督旅客运输、货物运输、运输服务、汽车维修市场、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学校的行业管理;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

负责组织和监督全区交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承担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直接监督管理责任,依法对本行业、本领域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应急救援实施监督管理。

负责交通行业综合统计工作;负责提出铁路、公路、水路、民航、邮政固定资产投资规划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参与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和有关政策拟订工作。按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和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承担全区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全区高速公路、负责全区地方公路、水路、站场、渡口码头、桥梁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负责国、省、县道养护管理监督工作;负责指导乡村道路的养护管理监督工作;负责全区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

承担交通运政、路政、港航及交通综合执法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责任。

推动交通运输行业的信息化建设,负责交通信息数据采集、加工、分析、维护和发布;推动交通行业科技进步,指导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在交通行业的推广和应用;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指导交通行业职业技能和培训工作。承担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指导交通行业职业技能和培训工作。

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协调全区交通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和高峰客运;承担交通战备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负责交通行业对外交流工作,指导交通招商引资工作。

承担交通行业党建、精神文明、宣传思想等工作。

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情况。

1、局机关8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安全监督科、财务统计科、综合规划建设管理科、养护管理科、运输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港航科。

直属事业单位:交通执法支队、区公路养护中心、区交通服务中心。(直属事业单位系财政全额拨款一级预算单位、预算经费单独公示)。

2、全局核定编制数为250 个。其中:行政编制 18个、机关工勤编制1个、事业人编制数 231个。实际使用编制数 171个,其中:行政编制16个、机关工勤1个、事业编制154个。退休职工 243人。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32578.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8020.01万元,比2018年减少1794.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7760万元、比2018年增加127760元。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32578.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0.94万元,比2018年减少167.97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项目支出31907.07万元,比2018年增减少167068.42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公路资产回购,财政拨款减少。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19.40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4.9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4.8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14.98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4.44万元,比本年年初预算减少4.32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4.42万元,较上年决算0.39万元,比本年年初预算减少0.58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全年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决算和本年年初预算均有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42万元,主要用于车辆修理费、油料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8万元,下降11.6%,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务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万元,下降8.2%,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务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 

公务接待费14.9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交通检查、安全检查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32万元,下降22.3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44万元,下降22.8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268批次298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0.15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42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28.32万元,比上年减少264.05万元。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3、政府采购情况

政府采购预总额52.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8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9.82万元。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19年开展项目绩效自评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99.3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总体完成情况较好。

  1. 绩效目标自评表: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单位共有车辆 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1辆。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电话:023-4373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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