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768867293H/2024-00010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经济信息委 | [ 发布日期 ] | 2024-03-05 |
[ 成文日期 ] | 2024-03-05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768867293H/2024-00010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经济信息委 |
[ 发布日期 ] | 2024-03-05 |
[ 成文日期 ] | 2024-03-05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五金产业发展中心 2024年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大足区五金产业发展中心
2024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大足区五金产业发展中心承担推动全区五金产业发展的具体工作。
1.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五金产业发展的规划、政策、措施及实施方案,组织协调、指导五金企业发展创新。
2.指导全区五金企业开展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的开发、引进和推广。
3.组织五金企业对外开展交流合作、参加展会。
4.承担有关五金产业招商引资事务工作,重大项目的具体实施和相关服务工作。
5.研究分析全区五金产业发展状况并监测发展动态,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6.收集、反映五金企业对政府政策、法规、措施的意见、建议,并组织相应的课题研究。
7.承担五金行业人才培养、技术培训等相关事务工作。
8.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大足区五金产业发展中心为重庆市大足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8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在编在职5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93.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3.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78.46万元,主要是今年把去年五金产业发展及经济运行相关费用项目调整到经信委本级。经费拨款减少78.4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93.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59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1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78.4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3.46万元,项目支出减少75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3.2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25万元,比2023年减少78.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25万元,比2023年减少3.46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主要用于保障5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比2023年减少75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把去年五金产业发展及经济运行相关费用项目调整到经信委本级。
重庆市大足区五金产业发展中心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黄正鹏 ,联系方式:43767198)
附件:重庆市大足区五金产业发展中心2024年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