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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768867293H/2024-0000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经济信息委 [ 发布日期 ] 2024-03-05
[ 成文日期 ] 2024-03-05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768867293H/2024-0000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经济信息委
[ 发布日期 ] 2024-03-05
[ 成文日期 ] 2024-03-05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本级)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大足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本级)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关于工业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全区工业和信息化的政策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区工业和信息化、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本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负责办理权限内工业企业(含外商投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备案。负责规划和组织重大工业和信息化建设项目,对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工业和信息化项目库。负责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招投标行业监管。

3.参与管理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贸易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利用外资。参与拟订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出口政策。指导全区工业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和境外投资。

4.贯彻落实中央和市产业政策,推进全区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研究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布局规划和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引导和扶持工业和信息化产业的发展。指导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对接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负责工业产业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组织协调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指导和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

5.负责工业企业发展与改革、创新创业工作。指导工业企业实施改制重组。指导和服务小企业创业基地、楼宇产业、中小企业发展服务平台相关工作。协调工业企业用工、劳资工作。指导中小企业、工业企业融资、上市工作。负责全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申报、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业协会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人才建设规划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协调督促工业企业加强诚信建设。贯彻执行微型企业发展规划及创业投资促进计划,指导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工作,开展创业培训及微型企业孵化工作。

6.负责监测分析统计全区工业和信息化运行态势、全区中小微企业运行态势,并发布相关信息。负责制定年度工业和信息化及中小企业调控目标并落实。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和建议。牵头全区企业减负工作的实施和检查。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和综合考核评价。提出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资金安排的建议。

7.负责电力运行、城镇天然气、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二甲醚和醇基燃料的行业管理。负责电力、天然气、煤炭等重要能源的日常运行调度管理。负责民用爆破器材流通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重点工业品运输协调。负责轻工、纺织、食品等消费品工业行业管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负责全区盐行业管理和储备盐管理。

8.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和环保工作。贯彻执行工业和信息产业的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绿色发展促进政策。指导、协调工业企业节能管理,牵头推动工业节能节水、污染企业环保搬迁和关闭工作。承担工业节能监察及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督管理。指导和督促电力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推广清洁生产技术运用,实施电力绿色调度。指导和督促工业企业(工业园区)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督促供电企业对因环境违法被责令停产停业、关闭的企业采取停、限电等措施。指导督促工业园区(含工业集聚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指导督促通信企业基站建设项目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执行环境保护制度。

9.负责指导全区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除外)。推进全区工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综合指导工业园区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本系统行业管理的企业安全检查。参与本系统管理的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负责编制行业管理应急预案。负责行业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及提出应急物资的生产组织和调度工作。

10.负责推进全区信息化应用工作。负责推进全区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业互联网、物联网、工业信息安全。组织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建立,协调处理信息安全重大事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信息安全技术、设施设备和产品的监督管理。指导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企业信息化以及社会和经济各领域的信息化。负责全区电子信息产业、计算机和通信产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产业的发展和行业管理。协调无线电的相关工作。

11.负责推进全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全区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发展战略,编制全区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和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数据资源建设、管理,促进大数据应用,推动全区数据安全体系建设工作。统筹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国民经济各领域融合应用,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产学研用结合,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发展。统筹推进全区“智慧城市”和“智慧政务”工作。负责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数字内容、智能超算等工作。负责协调全区信息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负责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12.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内的行政执法工作。

1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与有关部门职责分工。

关于能源行业管理职责分工。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电力、天然气、煤炭等重要能源的日常运行调度管理,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电力、天然气、煤炭年度平衡计划。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拟订电力、天然气、煤炭等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中长期能源生产建设,统筹能源供需总量平衡,负责跨区域能源资源的协调平衡与合作工作。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大足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内设10个职能科室,下设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区工业和信息化行政执法支队、五金产业发展中心3个事业单位,3个事业单位均为独立核算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7174.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174.7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113.89万元,主要是今年把下属事业单位的项目调整到经信委本级以及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改造项目经费增加等,经费拨款增加1113.8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7174.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54.72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6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54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839.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357.74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113.8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14.05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127.94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174.7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174.70万元,比2023年增加1113.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1.17万元,比2023年减少14.05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主要用于保障15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6623.53万元,比2023年增加1113.89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把下属事业单位的项目调整到经信委本级以及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改造项目经费增加等,主要用于安全检查、经济运行、燃气管道改造等重点工作。

重庆市大足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本级)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8.12万元,比2023年增加0.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公务接待费1.12万元,比2023年增加1.12万元,主要原因是去年预算未编制公务接待费,单位涉及招商职能职责;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比2023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60.36万元,比上年减少16.27万元,主要原因为厉行节俭。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5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00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6623.53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黄正鹏,联系方式:43767198)

  

附件:重庆市大足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本级)2024年预算公开表


附件下载:

附件:重庆市大足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本级)2024年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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