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区人大 区政协 网站专栏
| 无障碍 | 敬老版 | 登录 | 注册 网站支持IPv6
网站专栏
首页 走进大足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营商环境 政民互动 大足数据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区政府工作机构预决算>区经济信息委> 预算

[ 索引号 ] 11500111768867293H/2021-0002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经济信息委 [ 发布日期 ] 2021-06-03
[ 成文日期 ] 2019-02-06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768867293H/2021-0002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经济信息委
[ 发布日期 ] 2021-06-03
[ 成文日期 ] 2019-02-06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大足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大足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是主管全区工业和信息化与中小企业发展的区政府工作部门,负责电力、天然气等行业管理。其重点工作是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负责工业投资,监测工业行业日常运行,推进重大工业项目的引进,推进信息化建设和全区工业技术进步、技术创新、“产学研”结合及技术成果转化,维护信息安全,组织协调节能降耗等

因本轮机构改革新划入的职能:社会公共信息资源整合与应用;智慧城市建设。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大足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内设9个职能科室,挂大数据应用管理局牌子,下设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区电力天然气执法支队2个事业单位,2个事业单位均为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大足编委〔2017〕256号所定职责任务,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具有组织企业参加中小企业领军人才和小微企业复合人才培训,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抗风险能力的职能,还承担原大足县停撤企业退休职工的管理工作;负责停撤企业退休金和抚恤金的发放,医疗费用、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停撤企业退休职工死亡后有关事宜的处理。

年末在职人员33人,其中行政在职13人,行政工勤2人,事业人员18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78人。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71.0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71.05万元,比2018增加1758.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2.1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基本支出比2018增加245.16万元,主要原因1、目标考核奖增加39.3万元,健康疗养费增加38.5万元;2、在职职工工资增加124.5万元,离退休费增加1.6万元;3、退伍军人、参战参核等人员、原乡企办三类人员等45.87万元。项目支出1938.88万元,主要是用于工业发展和信息化建设以及实施工业强区所必要的常年性项目支出2018年增加1513.71万元,主要是用于解决原乡镇企办室三类人员遗留问题和支持企业创新研发和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补贴。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无。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三公”经费预算 60.92 万元2018减少2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0.92 万元,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0.00 万元,上年持平。比2018年减少20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2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932.17万元,比上年增加245.16万元,主要原因为部门公用经费标准统一提高。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 2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85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871.0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8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2辆,其中一般公务应急用车1辆、综合执法用车1辆。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向社会公开范围的部门必须填写!)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预算公开联系方式

(部门应提供能有效沟通的联系方式或渠道,便于公众咨询和反馈信息。)

联系人:欧邦玉         电话:023-43767198

P020200713627525889060.xls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