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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111709312781Q/2020-0001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公安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公安局 | [ 发布日期 ] | 2020-07-05 |
[ 成文日期 ] | 2020-07-05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709312781Q/2020-0001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公安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公安局 |
[ 发布日期 ] | 2020-07-05 |
[ 成文日期 ] | 2020-07-05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公安部、市公安局和区委、区政府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研究拟定本区公安工作计划并组织领导全局各所队室贯彻执行。
2、研究社会发展中公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掌握信息,分析预测敌情和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情况,为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并提出工作建议。
3、规划和组织实施全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以及民警教育训练、人员培训和公安宣传工作。制定本区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开展公安督察工作,查处公安队伍违纪案件。按规定权限监督和管理干部。
4、收集、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信息,负责对危害国内安全的案件和刑事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指挥重大行动,参与处置严重影响社会安定的聚众闹事、骚乱事件和重大治安事件。
5、负责全区公安机关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以及执法制度建设。
6、负责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7、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和业务培训;推动全区群防群治工作的开展,指导治保会等群众组织的建设。
8、依法对组织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本区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9、组织、指挥全区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对易燃易爆物品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10、负责管理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处理全区交通事故以及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对车站、码头、广场、街道、校园周边及重点部位场所的巡逻防控。
11、负责公共信息网络和计算机的安全监察工作,组织实施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12、组织实施对来我区的重要外宾以及其他警卫目标的安全警卫工作。
13、负责对区看守所、拘留所、强制戒毒所的管理,对全区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和考察。
14、规划组织全区公安装备现代化建设和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15、组织指挥武警中队执行公安保卫工作任务。
16、指导区林业公安的业务工作。
17、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大足区公安局民警编制数633人,实有人数630人;辅警456人。内设和派出机构共50个,包括区公安局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政治处、纪检监察室、警务督察支队、信访室、审计室、警务保障处、情报信息研判中心、刑事侦查支队、治安管理支队、看守所、拘留戒毒所、出入境管理支队、禁毒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打击假冒伪劣犯罪侦查支队、法制支队、网络安全保卫支队、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国内安全保卫支队、警卫处、内部安全保卫支队、特警支队、监察留置支队、东门派出所、北门派出所、中敖派出所、三驱派出所、龙水派出所、玉龙派出所、石马派出所、万古派出所、珠溪派出所、铁山派出所、宝顶派出所、雍溪派出所、国梁派出所、南门派出所、智凤派出所、宝兴派出所、拾万派出所、回龙派出所、金山派出所、高升派出所、季家派出所、龙石派出所、高坪派出所、古龙派出所。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926.2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926.25万元,比2018年增加1010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29.78万元,比2018年增加5192.47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医疗、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主要用于保障我局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7796.46万元,比2018年增加4916.23万元,主要原因是警务信息化建设项目、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刑侦技术装备建设等增加。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治安管理、国内安全保卫、刑事侦查、经济犯罪侦查、行动技术管理、禁毒管理、道路交通管理、网络侦控管理、网络运行及维护、拘押收教场所管理、警犬繁育及驯养、信息化建设和其他公安支出重点工作。
大足区公安局2019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948万元,与2018年相同相比减少2.95万元。原因是厉行节约,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8年相同;公务接待费30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2.9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18万元,与2018年相同。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4766.85万元,比上年增加1894.45万元,主要原因为区级部门公用经费标准统一提高。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02.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57.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43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4.84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7796.4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53辆,其中一般执勤执法用车122辆,特种车35辆。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29辆,其中一般执勤执法用车29辆。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大足区公安局警务保障处
电话:023-43781030
023-43781033
023-43781034
重庆市大足区公安局
2019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