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区政府工作机构预决算>区财政局> 决算
[ 索引号 ] | 12500111450402365L/2020-0000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社会保障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社保局 | [ 发布日期 ] | 2019-10-10 |
[ 成文日期 ] | 2019-10-10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2500111450402365L/2020-0000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社会保障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社保局 |
[ 发布日期 ] | 2019-10-10 |
[ 成文日期 ] | 2019-10-10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社会保险局2018年决算说明
重庆市大足区社会保险局2018年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承担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参保、征缴、管理、发放及失业的参保、征缴工作;承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参保、征缴、管理、发放,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以此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政策,承办社会保险业务等服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重庆市大足区社会保险局隶属于重庆市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现有编制100名,实有98人,其中在职管理人员76人、退休人员7人,临时人员15人,有公务用车1辆。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3,732.67万元,支出总计3,732.6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51.21万元、下降36.56%,主要原因是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费财政代编决算。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3,718.03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2,165.85万元,下降36.81%,主要原因是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费财政代编决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18.03万元,占100.%。此外,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4.64万元,年初无结转和结余。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3,732.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51.21万元,下降36.56%,主要原因是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费财政代编决算。其中:基本支出1,393.44万元,占37.33%;项目支出2,339.23万元,占62.67%。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718.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65.85万元,下降36.81%。主要原因是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费财政代编决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23.18万元,增长33.03%。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指标及职工养老保险专项补助经费等。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718.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65.85万元,下降36.81%。主要原因是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费财政代编决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23.18万元,增长33.0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社会保障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指标及职工养老保险专项补助经费等。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无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情况。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186.73万元,占85.7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6.98万元,增长19.36%,主要原因是社平工资的增长调整等 。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0.23万元,占4.5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6.85万元,增长168.59%,主要原因是社平工资调整,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提高等原因。
(19)住房保障支出63.14万元,占1.7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35万元,增长9.26%,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调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78.8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30.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5.03万元,增长16.58%,主要原因是工资调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47.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2.33万元,下降29.64%,主要原因是日常经费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宣传费、手续费等。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9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23万元,下降44.66%,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公务接待次数和接待标准。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42万元,下降56.04%,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43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到各定点医疗机构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万元,下降11.40%,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81万元,下降52.06%,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4.5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区县我单位学习调研社保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67万元,下降59.61%,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标准及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62万元,下降59.43%,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标准及陪餐人数,而且单位接待外来人员明显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85批次817人,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5.38元,车均维护费4.4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7.9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2.33万元,下降29.64%,主要原因是降低了日常经费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43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47401.67万元。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城乡居民医保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完成参保人数924641人,综合参保率达95%,圆满地完成了市级下达的任务。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5879万元,执行数为4587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城乡居民参保几乎达到了全民参保,参保率得以全面完成,二是参保者待遇得以保障。下一步措施,一是加大宣传力度,二是加强基金监管力度。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18年度) | |||||
专项(项目)名称 |
城乡居民医保补助资金 |
联系人及电话 |
梁维43730869 | ||
主管部门 |
重庆市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单位 |
重庆市大足区社会保险局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总量 |
45879 |
总量 |
45879 |
100% | |
其中:中央资金 |
33485 |
其中:财政资金 |
33485 | ||
市级资金 |
9292 |
市级资金 |
9292 | ||
本级资金 |
3102 |
本级资金 |
3102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目标1:巩固参保率。目标2:稳步提高保障水平。目标3:实现基金收支平衡。 |
参保率达到95%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比例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参保人数 |
≥919,600人 |
924614 |
100.5% |
||
各级财政实际补助标准(元) |
≥490元 |
490 |
100% |
||
参保居民个人实际缴费标准(元) |
≥180元 |
180 |
100% |
||
财政补助与个人缴费比值 |
≤2.8 |
2.72 |
100% |
||
以户籍人口数为基数计算的基本医保综合参保率(%) |
≥95% |
95% |
100% |
||
以常住人口数为基数计算的基本参保综合参保率(%) |
≥95% |
≥95% |
100% |
||
参保人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
≥75% |
≥75% |
已完成 |
||
参保人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 |
≥50% |
≥50 |
已完成 |
||
实行按病种(组)、按人头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 |
逐步推开 |
待市相关规定逐步推开 |
|||
开展门诊统筹,实行个人账户的,向门诊统筹过渡 |
统一按市医保要求调整 |
将统一按市医保要求调整 |
|||
当年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到位率(%) |
100% |
100% |
100% |
||
当年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划入基金的时间 |
8月31日之前 |
100% |
100% |
||
参保对象满意度(%) |
≥85% |
≥85% |
≥85%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备注:参保人数按照市医疗保障局下达的扩面征收计划人数填列。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地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三)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无)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四)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联系电话: 023-43722168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