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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329P/2022-0008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城管局 | [ 发布日期 ] | 2022-04-14 |
[ 成文日期 ] | 2022-04-14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329P/2022-0008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城管局 |
[ 发布日期 ] | 2022-04-14 |
[ 成文日期 ] | 2022-04-14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城市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职能职责。负责城市道路、排水(除污水处理厂的一级管网管沟外)桥梁、隧道、照明(灯饰)、公厕、垃圾站等市政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工作。2.负责环境卫生行业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城区(含城市水域)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3.负责城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4.负责城区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管理工作。5.负责全区园林绿化和城市公园行业管理。6.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城市违法建筑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7.负责城市管理的数字化、智慧化建设与运行的监管。8.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9.指导街、镇的城市管理工作。10.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单位构成。重庆市大足区城市管理局为区政府组成部门,内设8个机构:办公室、市政公用设施管理科(停车管理办公室)、市容环卫科、园林绿化科、安全督查科、法规宣教科(行政审批科)、财务审计科、农村环境卫生管理科(科技信息科)。 下设重庆市大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重庆市大足区环境卫生管理所、重庆市大足区园林管理所、重庆市大足区公园管理所、重庆市大足区路灯管理所、重庆市大足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重庆市大足区数字化城管中心7个事业单位,7个事业单位均属二级预算单位。
3.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预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大足区城市管理局(本级)、重庆市大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重庆市大足区环境卫生管理所、重庆市大足区园林管理所、重庆市大足区公园管理所、重庆市大足区路灯管理所、重庆市大足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重庆市大足区数字化城管中心。
(二)预算及支出情况
1.整体支出规模。2021年实际支出数27460.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4026.85万元,项目支出23433.8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8.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9.8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66.1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6022.04万元,农林水支出59.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4.27万元。
2.三公经费支出。2021年度三公经费673.8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31.98万元,接待费支出41.84万元。比2020年减少202.42万元,基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5.15万元,接待费支出57.27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无结转结余。
二、绩效评价基本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开展绩效评价,提高预算绩效管理认识,强化以绩效为中心、对支出结果负责、对公众负责的理念,在绩效目标编制方面,针对效目标设置指向不清、预算和目标匹配不足,数量目标和质量目标量化不细,效益目标编制不完整等方面加以了改善。加强预算绩效监督管理,及时眼踪项目进度,对项目实施中存在的具体问题采取措施,加强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评价质量。客观公正地体现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政府职能的实现程度,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
(二)评价指标体系
整个指标体系分为投入(21分)、过程(29分)、产出(35分)、效益(15分),共设置了25个指标,分别是投入指标5个,过程指标6个,产出指标9个,效益指标5个。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我单位高度重视绩效评价工作,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负责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分工,对项目开展了自评工作,根据确定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统一打分,形成自评结论。
三、绩效评价情况及结论
(一)投入评价情况(21分):包括项目立项规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资金到位性,到位及时率。我对立项项目按项目立项程度进行了立项,全部预算资金纳入绩效目标管理,设置了绩效目标指标,进行了绩效目标申报及绩效目标运行监控;2021年预算资金27460.72万元,截至2021年12月资金到位27460.72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到位及时率100%。自评得分21分。
(二)过程评价情况(29分):包括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项目质量可控性、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财务监控有效性。我单位建立了合法、合规、完整业务管理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资金使用及管理规范,制度落实到位,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资金现象;建立了内控制度,按内控制度管理项目,按规定对预决算进行公开,公开信息完整,规范,且永久保留。自评得分29分。
(三)产出评价情况(35分):包括环境卫生清扫保洁面积、市政附属设施完好率、绿化完好率、功能照明日常亮灯率、道路清扫保洁率、道路完好率、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2021年实现城区面积540万平方米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全覆盖,市政附属设施完好率≥96%,道路完好率≥96%,功能照明日常亮灯率≥98%,确保市民安全出行。城市清扫保洁率95%,绿化完好率≥96%,“十乱”现象得以有效整治,脏、乱、差现象明显改观。实现城区干净、整洁、有序。2021年全面完成绩效目标。自评得分35分。
(四)效益评价情况
预算效益(15分):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及服务对象满意度。我单位通过项目资金切实开展城市形象提升行动,努力做到“路畅、地净、水清、灯亮、城绿、街美”,让城市更加干净整洁有序、山清水秀城美、宜居宜业宜游,让城市生活更美好,改善了营商环境,达到了预算效益目标。自评得分15分。
四、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预算编制工作有待细化。预算编制不够明确和细化,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需要提高,预算执行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
2.公用经费和三公经费控制有一定难度,基本为刚性支出。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各科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加强内部预算编制的审核和预算控制指标的下达。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完善资产管理,抓好“三公”经费控制。严格编制政府采购年初预算和计划,规范各类资产的购置审批制度、资产采购制度、使用管理制度、资产处置和报废审批制度、资产管理岗位职责制度等,加强单位内部的资产管理工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4.对相关人员加强培训,特别是针对《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2021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自评表 | ||||||||
单位名称 | 重庆市大足区城市管理局 | 单位负责人及电话 | 尹光建 43787880 | |||||
主管部门 | 重庆市大足区城市管理局 | 实施单位 | 重庆市大足区城市管理局 | |||||
资金情况(万元) | 年初预算资金总额(万元) | 实际投入资金额(万元) | 产生差异的原因 | |||||
合计 | 27460.72 | 27460.72 | ||||||
其中:财政拨款 | 27460.72 | 27460.72 | ||||||
其他资金 | ||||||||
总 体 目 标 |
年度目标(年初)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
让城市更加干净整洁有序、山清水秀城美 、宜居宜业宜游,让城市生活更美好。 | 全面完成总体目标 | |||||||
绩 效 指 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产生差异的原因及改进措施 | ||
项目立项规范性 | 2 | % | ≤100% | ≤100% |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3 | % | ≤0 | ≤0 |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6 | % | ≥100% | ≥100% | ||||
资金到位性 | 6 | % | ≤3% | ≤3% | ||||
到位及时率 | 4 | % | ≤100% | ≤100% | ||||
业务 管理制度健全性 |
3 | % | ≤100% | ≤100% | ||||
制度执行有效性 | 2 | % | 95-105% | 98% | ||||
项目质量可控性 | 6 | 无 | 定性 | 可控 | ||||
财务 管理制度健全性 |
8 | 无 | 定性 | 健全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8 | 无 | 定性 | 合规 | ||||
财务监控有效性 | 2 | 无 | 定性 | 有效 | ||||
环境卫生清扫保洁面积 | 5 | 万平方米 | 540 | 96% | ||||
附属设施完好率 | 3 | % | ≥96 | 96% | ||||
绿化完好率 | 4 | % | ≥96 | 96% | ||||
功能照明日常亮灯率 | 3 | % | ≥98 | 98% | ||||
道路清扫保洁率 | 4 | % | ≥95 | 95% | ||||
道路完好率 | 5 | % | ≥96 | 96% | ||||
实际完成率 | 3 | % | 100 | 100% | ||||
完成及时率 | 4 | % | ≥95 | 96% | ||||
质量达标率 | 4 | % | ≥98 | 98% | ||||
经济效益 | 3 | 无 | 定性 | 提高 | ||||
社会效益 | 3 | 无 | 定性 | 提高 | ||||
生态效益 | 3 | 无 | 定性 | 提高 | ||||
可持续影响 | 3 | 无 | 定性 | 提高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3 | % | ≥90 | 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