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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329P/2020-0010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城管局 | [ 发布日期 ] | 2020-07-31 |
[ 成文日期 ] | 2020-07-31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009348329P/2020-0010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城管局 |
[ 发布日期 ] | 2020-07-31 |
[ 成文日期 ] | 2020-07-31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公园管理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大足区公园管理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重庆市大足区公园管理所为了改善生态环境,美化城市,增进人民身心健康,承担城市规划内公园的建设,管理和安全工作;负责圣迹公园、海棠湖公园、北山公园、南山公园、人民公园、永定河湿地公园、宏声广场等公园游览、娱乐、园内各项活动的组织管理工作。公园所直属市政园林管理局事业单位,区编委核定事业编制数24人,内设综合科、园景管护科、设施设备科、安全督查科。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2616.47万元,支出总计2616.4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76.14万元、增长129.45%,主要原因是机构调整,扩大了公园管理范围,建设费、维护费相应增加。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616.47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476.14万元,增长129.45%,主要原因是机构调整,扩大了公园管理范围,建设费、维护费相应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16.47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616.47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476.14万元,增长129.45%,主要原因是机构调整,扩大了公园管理范围,建设费、维护费相应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95.53万元,占15.12%;项目支出2220.94万元,占84.88%。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616.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76.14万元,增长129.45%。主要原因是机构调整,扩大了公园管理范围,建设费、维护费相应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1.27万元,增长4.8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调整人员经费及“三城同创”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16.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76.14万元,增长129.45%。主要原因是机构调整,扩大了公园管理范围,建设费、维护费相应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1.27万元,增长4.8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调整人员经费及“三城同创”经费。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6.20万元,占0.24%,较年初预算数一致。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0.87万元,占1.9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4万元,增长8.40%,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缴费基数调整。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7万元,占0.7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63万元,增长3.22%,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缴费基数调整。
(4)城乡社区支出2521.16万元,占96.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6.70万元,增长4.8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调整人员经费及“三城同创”经费。
(5)住房保障支出18.08万元,占0.69%,较年初预算数一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5.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6.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6.72万元,增长73.45%,主要原因是机构调整,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49.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7万元,增长6.33%,主要原因是机构调整,人员增加,公用经费相应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如: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培训费、邮电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3.8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2.01万元,下降56.54%,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1万元,下降2.90%,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9.8万元,主要用于区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城区绿化作业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0.2万元,下降8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0万元,下降2.0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4.0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单位及上级部门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1万元,下降30.6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1万元,下降4.8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53批次49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2.03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9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13.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96.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00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700万元。资金支出符合相关财务制度规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程序和审批手续。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植物景点与基础设施维护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全年绩效预期目标已完成。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00万元,执行数为808.36万元,完成预算的115.48%,原因是本项目年初预算资金不足,单位内部自行调剂使用了其他项目资金。资金用于各公园绿化改造、基础设施维修维护费用,共完成绿化改造面积20万㎡,基础日常维护面积1.5万㎡,对各公园广场景观进行了改造,全年更换鲜花盆400万盆、新品种苗木100万余株,基础设施完好率达98%,绿化完好率达95%,提升了绿化品质,保障了各公园绿化品质和环境,提高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力、社会公众满意度。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18年度) | |||||
专项(项目)名称 |
植物景点与基础设施维护费 |
联系人及电话 |
陈钇伶43722924 | ||
主管部门 |
大足区城管局 |
实施单位 |
大足区公园管理所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总量 |
700 |
总量 |
808.36 |
115.48% | |
其中:财政资金 |
700 |
其中:财政资金 |
808.36 |
115.48%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提升公园绿化品质,对公园部分绿化景观进行改造 |
对圣迹公园、海棠湖公园、永定河公园、人民公园、北山公园、进行了改造,提升了绿化品质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比例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绿化改造 |
20万m² |
20万m² |
100% |
||
基础设施完好率 |
≥98% |
≥98% |
100% |
||
基础日常维护 |
1.5万m² |
1.5万m² |
100% |
||
绿化完好率 |
≥95% |
≥95% |
100% |
||
说明 |
无 |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43722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