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709318024F/2024-0002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发展改革委 | [ 发布日期 ] | 2024-03-07 |
[ 成文日期 ] | 2024-03-07 | [ 有效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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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发展改革委 |
[ 发布日期 ] | 2024-03-07 |
[ 成文日期 ] | 2024-03-07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综合协调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及各专项建设规划与区域规划。研究提出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政策。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提出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发展速度等目标和政策建议。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负责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预测、监测和发展趋势分析。研究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及时提出宏观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3.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经济体制改革中长期规划、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
4.承担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调控,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负责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负责编制政府投资项目三年滚动计划和年度投资计划。衔接平衡重大项目投融资规划。研究提出年度重点建设项目名单及资金平衡计划。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建设项目,负责建设项目投资概算审批或转报。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负责利用内资的宏观管理和协调工作。指导协调和综合监管全区招投标工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5.研究对内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区域协调的战略、规划和政策,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协调镇街处理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负责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
6.研究能源发展的重大战略、能源节约和新能源开发问题。按规定权限核准、审核能源投资项目。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促进区域能源战略合作。研究提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议,牵头拟定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广清洁能源。负责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监督管理。
7.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协调实施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现代物流业和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现代物流业和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8.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
9.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综合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以及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推动绿色发展。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规划、计划、政策,并协调实施,在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中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措施。综合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等有关工作。
10.参与国防动员工作,具体承办国民经济动员工作。
11.负责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宣传和贯彻执行。负责管理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制定调整权限范围内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协调、引导已放开的重要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依法实施价格干预措施或紧急措施。负责贯彻执行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相关监管制度。负责全区市场价格监测体系和价格信息网络建设工作,加强对重要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监测,跟踪反馈国家重要经济政策在价格领域的反映,做好价格预测预警。研究市场价格变动对本区价格的影响度并提出政策建议。发布价格信息,引导经营者价格行为。
12.负责对本区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仲裁机构办理案件过程中涉及的价格不明或者价格有争议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涉案标的(包括刑事犯罪、行政处罚、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法律援助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进行价格认定。为各类市场主体价格行为的合法性、水平的合理性进行公证认定。提供关于价格政策、法规、市场行情、价格预测等咨询,为政府价格管理和经济决策提供服务。
13.负责粮食储备、军粮供应等责任。
14.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1.区发改委所属管理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重庆市大足区经济信息中心,内设4个科(室)。
2.区发改委所属管理事业单位重庆市大足区军粮供应站。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5648.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648.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662.69万元,主要是中央资金增加,项目经费支出增加4590.25万元;还有人员增加,基本支出拨款增加72.4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5648.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23.42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8.5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7.7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83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7.37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收入较去年增加4662.69万元,主要是中央资金增加,项目经费支出增加4590.25万元;还有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72.44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648.05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662.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0.45万元,比2023年增加72.44万元,主要原因是职能增加、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4237.6万元,比2023年增加4590.25万元,主要原因是中央资金增加,项目经费支出增加4590.25万元,主要用于清洁能源等重点工作。
2024年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23.56万元,比2023年增加9.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公务接待费6.06万元,与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5万元,比2023年增加9.5万元,主要原因是职能职责增加,转入三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09.45万元,比上年减少25.88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4237.6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执勤执法用车2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罗旭,联系方式:18306070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