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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709318024F/2020-0011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发展改革委 [ 发布日期 ] 2018-10-30
[ 成文日期 ] 2018-10-30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709318024F/2020-0011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发展改革委
[ 发布日期 ] 2018-10-30
[ 成文日期 ] 2018-10-30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按照《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大足编委〔2017〕330号),区发展改革委主要职责是: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综合协调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及各专项建设规划与区域规划。研究提出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政策。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提出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发展速度等目标和政策建议。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负责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预测、监测和发展趋势分析。研究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及时提出宏观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3、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区西部大开发总体规划,承担区西部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4、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经济体制改革中长期规划、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

5、承担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调控,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负责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负责编制政府投资项目三年滚动计划和年度投资计划。衔接平衡重大项目投融资规划。研究提出年度重点建设项目名单及资金平衡计划。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建设项目,负责建设项目投资概算审批或转报。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负责利用内资的宏观管理和协调工作。指导协调和综合监管全区招投标工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6、研究对内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区域协调的战略、规划和政策,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协调镇街处理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负责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

7、研究能源发展的重大战略、能源节约和新能源开发问题。按规定权限核准、审核能源投资项目。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促进区域能源战略合作。研究提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议,牵头拟定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广清洁能源。负责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监督管理。

8、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商品总量、重要生产资料平衡和政府储备计划并监督实施。监测和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研究提出扩大城乡居民消费和促进对外贸易的措施建议。

9、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协调实施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现代物流业和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现代物流业和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10、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

11、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综合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以及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推动绿色发展。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规划、计划、政策,并协调实施,在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中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措施。综合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等有关工作。

12、参与国防动员工作,具体承办国民经济动员工作。

13、贯彻执行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和市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规定。

14、负责价格(收费)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宣传和贯彻执行。负责管理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制定调整权限范围内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协调、引导己放开的重要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依法实施价格干预措施或紧急措施。负责重要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的成本监审和成本调查工作,依法组织价格听证(论证)。负责贯彻执行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相关监管制度。负责全区市场价格监测体系和价格信息网络建设工作,加强对重要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监测,跟踪反馈国家重要经济政策在价格领域的反映,做好价格预测预警。研究市场价格变动对本区价格的影响度并提出政策建议。发布价格信息,引导经营者价格行为。

15、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区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行为。负责组织实施商品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推进价格诚信建设。负责建立和完善价格监督网络,受理价格举报投诉,协调解决价格、收费矛盾纠纷。组织、指导社会监督、舆论监督。

16、负责对本区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仲裁机构办理案件过程中涉及的价格不明或者价格有争议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涉案标的(包括刑事犯罪、行政处罚、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法律援助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进行价格认定。为各类市场主体价格行为的合法性、水平的合理性进行公证认定。提供关于价格政策、法规、市场行情、价格预测等咨询,为政府价格管理和经济决策提供服务。

17、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区发改委设8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固定资产投资科(加挂“大足区重点项目管理办公室” “重点项目稽察办公室” “行政审批科”牌子)、综合科(加挂“大足区西部开发管理办公室” “大足区推进城镇化工作办公室”牌子)、社会事业科、工贸科(大足区国防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农经科、招投标科、价格收费管理科(加挂“重庆市大足区价格认定中心”牌子)。

2、区发改委所属2个管理机构,分别为:派出机构大足区物价检查所、正处级事业单位大足区经济信息中心(其中内设4个科:办公室、经济运行科、综合研究科、统筹城乡科)。

3、在区发改委设置的临时机构有:大足区域协作帮扶办公室、大足区户籍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大足区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创建地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大足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703.69万元,支出总计1,703.69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513.45万元、增长43.14%,主要原因是中央投资及市级补助项目支出增加,以及津补贴调标人员经费增加。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703.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03.69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703.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3.76万元,占60.09%;项目支出679.93万元,占39.91%。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703.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3.45万元,增长43.14%。主要原因是中央投资及市级补助项目支出增加,以及津补贴调标人员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90.94万元,下降36.77%。主要原因是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减少。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60.10万元,占68.0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6.04万元,主要原因是重点项目支出增加。教育支出3.00万元,占0.18%,与年初预算数持平;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84.98万元,占10.8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3.58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调整支出减少;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3.33万元,占3.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5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基数增加;节能环保支出70.00万元,占4.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0.00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农林水支出120.00万元,占7.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0.00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商业服务业等支出70.00万元,占4.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0.00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住房保障支出42.28万元,占2.4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基数增加;其他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00.00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及调整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23.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77.26万元,较上年减少43.48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减少及项目调整支出减少。公用等经费346.49万元,较上年增加263.99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调整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3.1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4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9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均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出国培训考察,无人员出国。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均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实行了车改,未购置新车。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2.1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区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52万元,主要原因是车改后厉行节约控制。

公务接待费1.0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项目稽查和市内其他区县到我单位工作交流,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4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43万元,主要原因是开展了“十三五”中期评估工作调研等公务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8辆;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15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0.2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7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6.4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差旅费等维持部门正常运转经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263.99万元,增长319.97%,主要原因是重点项目概算审批咨询服务等调整支出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8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电脑等办公设备,耗材等办公用品的采购。

附件: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表

201810241040038267.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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