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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111065668482Q/2020-0001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海棠新城开发区 | [ 发布日期 ] | 2020-07-08 |
[ 成文日期 ] | 2020-07-08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065668482Q/2020-0001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海棠新城开发区 |
[ 发布日期 ] | 2020-07-08 |
[ 成文日期 ] | 2020-07-08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海棠新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大足区海棠新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海棠新城管委会的主要职能职责为:编制海棠新城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经区政府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编制海棠新城开发区的相应 发区内项目的审批和申报;根据海棠新城开发区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依法进行开发和管理;负责组织实施新城开发区内各项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新城开发区企业的服务、管理及经济运行分析工作;负责海棠新城开发区招商引资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授权,负责海棠新城开发区内相关工作的牵头管理和全面协调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单位构成。重庆市大足区海棠新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根据《中共重庆市大足区委关于印发大足区党政机构设置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大足编委发〔2013〕6号)设立为大足区海棠新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内设5个科室:办公室、财务科、招商服务科、规划建设管理科、国土科;1个直属事业单位即重庆市大足区海棠新城招商服务中心(未独立核算)。现有行政编制10人,在岗在编5人,1人为借调;事业编制20人,其中在编在岗共16人。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0.0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0.08万元,比2018年增加10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0.08万元,比2018年增加增加107.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本单位无项目支出预算。2019年海棠新城管委会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15万元,与2018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18年相比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情况;公务接待费10万元,与2018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与2018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8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9年度无公务用车采购计划。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83.39万元,比上年减少102.39万元,主要原因是下属事业单位海棠新城招商服务中心运行经费单独列入事业运行经费中。海棠新城管委会下属事业单位海棠新城招商服务中心运行经费209.3万元。比上年至增加209.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海棠新城招商服务中心运行经费单独列入事业运行经费中。且市级部门公用经费标准统一提高。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8.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50.08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8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 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预算公开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玲
联系电话:43785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