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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065668482Q/2020-0001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海棠新城开发区 [ 发布日期 ] 2020-07-08
[ 成文日期 ] 2019-10-18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065668482Q/2020-0001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海棠新城开发区
[ 发布日期 ] 2020-07-08
[ 成文日期 ] 2019-10-18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海棠新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大足区海棠新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海棠新城管委会的主要职能职责为:编制海棠新城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经区政府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编制海棠新城开发区的相应 发区内项目的审批和申报;根据海棠新城开发区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依法进行开发和管理;负责组织实施新城开发区内各项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新城开发区企业的服务、管理及经济运行分析工作;负责海棠新城开发区招商引资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授权,负责海棠新城开发区内相关工作的牵头管理和全面协调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重庆市大足区海棠新城管理委员会为行政单位,其下级单位重庆市大足区海棠新城开发区招商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在工作开展中,两个单位合并为一个部门核算,并进行预决算管理。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没有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决算编制。海棠新城管委会下级单位重庆市大足区海棠新城开发区招商服务中心未进行独立核算。

(四)机构改革情况。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未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21,505.99万元,支出总计21,505.9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12.69万元、增长25.08%,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增加。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1,505.99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4,312.69万元,增长25.08%,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505.99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1,505.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12.69万元,增长25.08%,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44.89万元,占1.14%;项目支出21,261.10万元,占98.86%。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减变化。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1,505.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12.69万元,增长25.08%,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280.76万元,增长9,448.46%。主要原因是海棠新城管委会年初无项目预算,项目拨款根据2018年招商引资企业实际缴纳税费及土地款情况追加,本年追加配套费(2017年财信中心配套费)1,851.41万元; 1816地块(重庆沣茂置业)6,091.51万元; 豪洋K城(1126宗地)2,230.58万元  1238-3宗地(西南城)917.3万元; 2018年第2批政府债券资金(新增)10,170.30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1,505.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12.69万元,增长25.08%,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280.76万元,增长9,448.46%。主要原因是海棠新城管委会年初无项目预算,项目拨款根据2018年招商引资企业实际缴纳税费及土地款情况追加,本年追加配套费(2017年财信中心配套费)1,851.41万元; 1816地块(重庆沣茂置业)6,091.51万元; 豪洋K城(1126宗地)2,230.58万元  1238-3宗地(西南城)917.3万元; 2018年第2批政府债券资金(新增)10,170.3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2018年度与2017年度一致,财政收支平衡。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0.13万元,占0.8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04万元,增长13.1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0.16万元,占0.1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9万元,减少0.6%,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一人被双开。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37万元,占0.06%,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变化。

  (4)城乡社区支出21,261.10万元,占98.8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261.1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海棠新城管委会年初无项目预算,项目拨款根据2018年招商引资企业实际缴纳税费及土地款情况追加,本年追加配套费(2017年财信中心配套费)1,851.41万元; 1816地块(重庆沣茂置业)6,091.51万元; 豪洋K城(1126宗地)2,230.58万元  1238-3宗地(西南城)917.3万元; 2018年第2批政府债券资金(新增)10,170.30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11.22万元,占0.0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6万元,减少12.21%,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一人被双开。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266.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0.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78万元,下降9.36%,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8年双开一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33.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88万元,增长20.93%,主要原因是办公成本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9,239.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16.62万元,增长29.7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需兑现的招商引资优惠金额增加。本年支出9,239.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16.62万元,增长29.7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需兑现的招商引资优惠金额增加。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4.9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3万元,下降0.2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3万元,下降0.86%,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今年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有所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8年度与上年一致。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8年度与上年一致。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98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外因公出行、办事人员跟踪检查项目实施情况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万元,下降0.4%,主要原因是今年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严格控制公车运行维护成本。较上年支出数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20%,主要原因是今年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有所下降。

   公务接待费9.9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招商引资客商。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10%,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3万元,下降1.28%,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205批次126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9.06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9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9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人员工资、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公务接待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88万元,增长20.9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办公成本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主要是用于市内外因公出行、办事人员跟踪检查项目实施情况等工作。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品及电脑耗材。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0,170.30万元。对1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0,170.30万元,圣迹公园项目位于大足区海棠新城中央商务区,作为海棠新城建设的8大城市提升工程之一,该项目的实施适应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及战略规划,与本地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有良好的适应性与推动性,适应大足区森林工程建设的需要,有利于改善该区域的生态环境,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与所在地互适性良好,有力地促进当地经济的建设和发展。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圣迹公园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100%,完全达到预期目标。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170.30万元,执行数为10,170.3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项目的实施,提升了城市品质,完善了当地基础设施,有效改善了当地的居住环境和投资环境,带动周边地区都市休闲产业、房地产业的发展,促进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发现的问题主要是圣迹公园的后期维护和管理,公园建成投入使用后,应注重后期维护和管理,搞好园林绿化养护管理任务,确保花草树木生长优良,使园林景观愈加整洁、美观、舒服,为游人提供一个优良的歇息、游乐和健身环境。具体措施如下:制定园林绿化管养标准,按专业技术指导日常养护任务派专人对圣迹公园进行养护。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8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圣迹公园

联系人及电话

43785289

主管部门

重庆市大足区海棠新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实施单位

重庆市大足区大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总量

11019.86

总量

11019.86

100%

其中:财政资金

10170.30

其中:财政资金

10170.30

100%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圣迹公园项目整体完工,并对市民开放。

完成情况100%,完全达到预期目标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及相关说明












































































说明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大足财预〔2019〕70号)的要求,我委对“2018年第2批政府债券资金(新增)”项目纳入自评,该项目资金用于圣迹公园建设。本项目位于大足区海棠新城中央商务区,作为海棠新城建设的8大城市提升工程之一。该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园区景观景点工程、道路广场、绿化、水体整治、服务管理设施及给排水等配套设施工程建设。

1、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该项目总投资11,019.86元,其中财政此项目政府债券资金金额为10,170.30万元,执行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该项目财政拨款按照工程进度进行支付,已支付该项目工程款10,170.30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该项目适应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及战略规划,与本地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有良好的适应性与推动性。具体表现在:

本项目建设是重庆市“森林城市”建设和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城市绿化生态效益,可进一步促进生态旅游业的发展,搞活该区经济,展示城市形象,满足城乡广大居民休闲及市内外游客更多的需求。

本项目的建设,完善了海棠新城配套设施的建设,创造了一流的投资环境,有利于进一步的招商引资,带动旅游、服务、房地产等相关产业的发展,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2)项目对所在地区居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影响

项目建成后能够提高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而且改善了居住环境和城市生态环境,使当地居民生活质量得到提高。

3)项目对所在地区居民就业的影响

项目建成后,将带动沿线和周边区域的开发建设,加快当地的服务业、零售业、餐饮业、房地产业的发展,由此会增加新的就业机会,解决更多的就业问题。

4)项目对所在地区区域经济的影响

本项目的建设,一方面完善大足区海棠新城的配套设施,提升城市形象,有利于进一步的招商引资,同时带动周边土地升值,促进当地的房地产开发。

综上所述,本项目是适应大足区森林工程建设的需要,有利于改善该区域的生态环境,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与所在地互适性良好,有力地促进当地经济的建设和发展,为地区民众所欢迎。

3、管理类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建设采用工程化管理。全面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

①项目法人制

由项目法人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负责,即负责筹措资金、招标建设、委托监理等,建设的好坏、投资效益能否充分发挥,责任都由项目法人负责,以促使项目法人对工程建设仔细监督,切切实实搞好项目全过程的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

②招投标制

由建设实施单位通过招标优选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③合同管理制

把工程建设的有关各方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而各自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用书面合同的形式确定下来,以利于利益的分配和责任落实。

④工程监理制

由建设单位委托工程监理机构对设计和施工进行监理,包括招投标、商签合同,以及对项目的投资、质量、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协调等工作,以减少工程建设中的随意性,保证项目目标的实现。

公园建成投入使用后,应注重后期维护和管理,搞好园林绿化养护管理任务,确保花草树木生长优良,使园林景观愈加整洁、美观、舒服,为游人提供一个优良的歇息、游乐和健身环境。具体措施如下:

①制定园林绿化管养标准,按专业技术指导日常养护任务。

②保护和完善好绿化供水设备,确保浇灌绿化植物的正常运转。

③加强草坪和花灌木的修剪,对其进行恰当的艺术整形,营建优良的景观效果。

④增加合理的导游指示和安全警示牌,完善配套设备。

⑤加大对草坪杂草的分析管理,增加草坪草种的纯度。

⑥及时补种缺失的绿篱、花卉和乔木,保持绿地的整齐和完美。

⑦加强病虫害的防治和肥水管理,确保动物花繁叶茂,健康正常,活力盎然。

⑧做好防酷寒等防护措施,及时处理突发事情。

⑨不断提高园艺工的素质,建立一支绝对稳定、专业性强、反响快速的养护队伍。

(四)以区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43785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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