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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7562419125/2021-0000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大足石刻旅游开发区 [ 发布日期 ] 2021-02-07
[ 成文日期 ] 2021-02-07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7562419125/2021-0000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大足石刻旅游开发区
[ 发布日期 ] 2021-02-07
[ 成文日期 ] 2021-02-07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石刻旅游开发区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大足石刻世界文化遗产旅游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大足石刻旅游开发区”)于2013年6月23日正式挂牌成立。大足石刻旅游开发区管委会为区政府派出机构,主要负责统筹管理大足石刻“五山”管理范围内的旅游资源,全面履行管理范围内旅游资源的保护、规划、开发、建设及其他各项经济管理职能,同时实施《大足石刻保护条例》授权及区级部门委托的大足石刻“五山”管理范围内与文物、旅游、林业、市政、园林绿化、环境保护管理活动有关的行政处罚。

(二)单位构成

内设重庆市大足石刻景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1个事业单位,共有专兼职领导班子成员2人,行政编制人员7人(其中机关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6人,在编13人,退休1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525.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25.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8.96万元,主要是项目经费拨款增加22.2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525.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媒支出444.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6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6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49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8.9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6.7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2.24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5.4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5.49万元,比2020年增加28.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3.25万元,比2020年增加6.7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增加,工资上调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72.24万元,比2020年增加22.24万元,主要原因是景区综合执法经费增加10万元,同时增加了景区警用电动巡逻车运行经费10万元和景区消防安全经费2.24万元,主要用于维护景区综合旅游秩序和保障景区消防安全等重点工作。

大足石刻旅开委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6.5万元,比2020年增加1.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0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公务接待费2.5万元,比2020年增加2.0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增加,主要用于景区综合执法;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比2020年减少(或增加)1万元,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0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保障日常工作开展。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111.82万元,比上年增加1.06万元,主要原因为部门公用经费标准提高,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9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9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72.24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刘佳  联系方式:(刘佳,电话:023-43785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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