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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1117748890500/2020-0001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工业园区 | [ 发布日期 ] | 2020-07-31 |
[ 成文日期 ] | 2020-07-31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7748890500/2020-0001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工业园区 |
[ 发布日期 ] | 2020-07-31 |
[ 成文日期 ] | 2020-07-31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重庆市大足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成立于2002年,是经国家发改委和市人民政府2003年7月批准设立的省(市)级特色工业园区,属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会计核算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下设办公室、规划建设处、招商服务处、经济运行处四个部门。
(一)职能职责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编制工业园区的相应管理办法,报区政府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2.编制工业园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经区政府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3.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工业园区内项目的审批和申报。
4.根据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依法进行开发和管理。
5.负责组织实施工业园区内各项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6.负责园区企业的服务、管理及经济运行分析工作。
7.负责工业园区招商引资工作。
8.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授权,负责工业园区内相关工作的牵头管理和全面协调工作。
9.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重庆市大足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重庆市大足区工业园区服务中心(二级单位)。
重庆市大足区工业园区服务中心承担的行政职能:定期开展企业安全工作检查;负责园区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排污许可证申报、变更的现场勘查。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9.4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9.47万元,比2018年增加69.26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9.47万元,比2018年增加231.8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无项目支出预算,另招录2名事业人员,全员工资上调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019年0万元,2018年162.6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有市场管理临聘人员工资预算152.61万元,招商费用预算10万元。
重庆市大足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10.14万元,比2018年减少0.5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8年相同;公务接待费0.14万元,比2018年减少0.58万元,主要原因是全区对公务接待费严格把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与2018年相同;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86.6万元,比上年增加140.83万元,主要原因为市级部门公用经费标准统一提高。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8年12月,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电话:023 43644089
二O一九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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