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784212422K/2022-0005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中敖镇 | [ 发布日期 ] | 2022-02-17 |
[ 成文日期 ] | 2022-02-17 | [ 有效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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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中敖镇 |
[ 发布日期 ] | 2022-02-17 |
[ 成文日期 ] | 2022-02-17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中敖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中敖镇党委和人民政府设综合办事机构10个:
1. 党政办公室:负责纪检监察、机要保密、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督查督办、目标管理、网络安全与信息化、统战、法制、武装、机构编制、人事、民宗侨台以及综合协调、文秘等工作;负责管理公共服务中心,指导村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负责承办政协有关具体工作。
2. 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负责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科学技术、商贸流通、扶贫开发、产业发展、产业扶贫、招商引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协调水、电、气、通信等工作。
3. 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负责民政、教育、卫生健康、计生、老龄事业发展、文化旅游、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管理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事务、拥军优属等管理工作;负责物业管理工作。
4. 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信访、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工作。
5. 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负责规划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生态环境保护、交通建设等工作。
6. 财政办公室: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等工作。
7. 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消防、森林防火、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工作;协助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安全生产日常监督工作。
8. 党群工作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工作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9. 人大办公室:负责本级人大主席团日常工作,承办人大信访、组织协调人大代表活动、联系人大代表、人民代表大会召开的协调筹备等工作,督促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等工作。
10.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集中行使本级人民政府经法律法规授权或依法受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交通、消防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负责本级人民政府经法律法规授权或依法受委托其他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
中敖镇事业单位及宗旨职责任务:
1. 重庆市大足区中敖镇农业服务中心
(1)机构设置
重庆市大足区中敖镇农业服务中心隶属于重庆市大足区中敖镇人民政府,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2)职能职责
宗旨:
推广农业先进技术,促进农业发展。
主要职责任务:
承担农业农村方面事务性工作及畜牧兽医相关工作。
具体职责任务:
①承担农业投入品使用、农业科技推广、农机推广、农产品质量服务、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林业科技推广、林业生产经营、林业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水土保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污染防治、防汛抗旱、扶贫开发培训、扶贫对象监测、扶贫资金和物资落实、扶贫项目实施、扶贫信息系统维护等农业农村、林业、水利、扶贫领域的事务性工作。
②承担行政辖区内动物疫病的防疫、强制免疫、动物产品检疫等事务性工作,实施动物疫情调查、动物疫病监测、动物疫情报告和畜禽圈舍环境消毒等工作;指导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投入品在养殖环节的使用;承担畜牧兽医技术、种畜禽推广工作,畜牧业生产统计等工作。
2. 重庆市大足区中敖镇文化服务中心
(1)机构设置
重庆市大足区中敖镇文化服务中心隶属于重庆市大足区中敖镇人民政府,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2)职能职责
宗旨:
搞好文化建设,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主要职责任务:
承担文化方面事务性工作。
具体职责任务:
①承担文化娱乐、文化宣传、文化推广、文化遗产、文物保护等事务性工作。
②承担电影、广播电视、体育、旅游等文化和旅游方面的事务性工作。
3. 重庆市大足区中敖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1)机构设置
重庆市大足区中敖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隶属于重庆市大足区中敖镇人民政府,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2)职能职责
宗旨:
开展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服务。
主要职责任务:
承担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障等事务性工作。
具体职责任务:
①承担劳动、就业创业、农民工综合服务、农村劳动力转移等事务性工作。
②承担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优抚救济、社会救助、医疗救助、残疾人保障、老龄工作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
3. 重庆市大足区中敖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1)机构设置
重庆市大足区中敖镇退役军人服务站隶属于重庆市大足区中敖镇人民政府,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2)职能职责
宗旨:
全心全意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服务。
主要职责任务:
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
具体职责任务:
①协调落实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等工作,组织实施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
②协助做好本辖区内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退役军人党员摸排登记等工作,协助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③协助做好涉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信访接待工作,落实信访事项首办责任。常态化开展精准帮扶援助、化解矛盾和思想稳定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传递给每一位退役军人。
④搭建政策咨询、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结合特定节日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出现重大变故等情况,及时开展走访慰问。
⑤全面摸清、动态掌握、及时报告辖区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和相关政策落实情况。
5. 重庆市大足区中敖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机构设置
重庆市大足区中敖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隶属于重庆市大足区中敖镇人民政府,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2)职能职责
宗旨:
具体承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主要职责任务:
承担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的相关工作。
具体职责任务:
①具体承担本级人民政府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交通、消防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
②承担本级人民政府经法律法规授权或依法受委托其他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
③负责完成与城市管理、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区级部门直接管理领域联合执法相关工作任务。
6、重庆市大足区中敖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1)机构设置
重庆市大足区中敖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隶属于重庆市大足区中敖镇人民政府,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2)职能职责
宗旨:
优化完善产业布局,促进经济发展。
主要职责任务:
为产业发展提供服务,加大培育特色产业。
具体职责任务:
①承担拟订全镇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的事务性工作,协调全镇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②承担对辖区各产业发展提供要素保障、市场需求等方面的协调服务工作,加大培育特色产业。
③协助开展辖区各产业发展的创业辅导、人才培训、管理咨询、融资促进、技术推广、法律咨询、对外交流等服务活动。
④负责协调行业协会、专业服务机构等力量为辖区产业发展提供服务。
7. 重庆市大足区中敖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1)机构设置
重庆市大足区中敖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隶属于重庆市大足区中敖镇人民政府,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2)职能职责
宗旨:
服务城乡建设,助推经济发展。
主要职责任务:
承担规划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生态环境保护、交通建设等事务性工作。
具体职责任务:
①承担城镇建设、村镇建设、农村住房质量安全的事务性工作;承担自建项目(含农村建设项目、农村综合开发项目)及配套建设的事务性工作。
②承担住房及物业、市容市貌(含村容村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公用设施、自然生态环境保护、污染监测防治的事务性工作。
③承担交通建设和道路绿化养护及交通运输等领域的事务性工作。
④负责建设统计年报和档案管理工作。
(二)单位构成
1. 行政单位构成:重庆市大足区中敖镇人民政府,人员编制:公务员40人,工人2人,合计42人,实有在编在岗人员41人;
2. 事业单位构成:(1)重庆市大足区中敖镇农业服务中心,人员编制:管理6人,专技20人,合计26人,实有在编在岗人员26人;(2)重庆市大足区中敖镇文化服务中心,人员编制:管理5人,专技5人,合计10人,实有在编在岗人员7人;(3)重庆市大足区中敖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人员编制:管理6人,专技5人,合计11人,实有在编在岗人员9人;(4)重庆市大足区中敖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人员编制:管理2人,工勤1人,合计3人,实有在编在岗人员3人;(5)重庆市大足区中敖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人员编制:管理5人,专技5人,合计10人,实有在编在岗人员10人,(6)重庆市大足区中敖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人员编制:管理5人,专技5人,合计10人,实有在编在岗人员8人;(7)重庆市大足区中敖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编制:人员编制:管理3人,专技7人,合计10人;实有在编在岗人员9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4560.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201.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358.9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4560.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08.9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8.0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4.7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8.2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1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49.92万元,农林水支出1521.6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03.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8.92万元,其他支出0.11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204.2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了1056.47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901.84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01.2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01.20万元,比2021年增加了845.38万元。其中:
(一)基本支出2074.89万元,比2021年减少1056.47万元,主要原因调整公用经费用于退休人员,老年大学,老体协的活动经费,街道场镇保洁服务支出,对村民委员会补助支出从2021年基本支出调整到2022年项目支出等,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 2126.31万元,比2021年增加1901.84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于村(社区)四职干部、本土人才、村民小组长、监督委员会主任、离任村干部、三支一扶人员的生活补贴及社会保险,村(社区)办公经费及服务群众专项经费,重点专项资金用于社会民生救助,道路交通建设,环境治理,市政绿化,场镇保洁,乡村振兴,农村一事一议建设等重点工作。
(三)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58.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58.91万元,比2021年增加358.91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于农村后扶村道路建设补助,农村旧房整治提升,农村一事一议美丽乡村建设。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 27.78万元,比2021年增加5.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比2021年增加0 万元;公务接待费16.80万元,比2021年增加2.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增招录人员,在编在岗人员增加,中敖镇蚕桑产业及招商引资公务接待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0.98万元,比2021年增加3.5万元,主要原因是市政垃圾车辆维修费及耗油量增加,农村生活垃圾回收面积增加,同时增加了公务车辆运行费;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比2021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新购置车辆。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行政运行经费 257.83万元,比上年减少20.89万元,主要原因减少职工差旅费支出,提倡无纸化办公,减少办公耗材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1.33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211.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211.33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1.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865.04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1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1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石盛才,联系方式:433002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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