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768890661k/2024-0001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万古镇 | [ 发布日期 ] | 2024-03-05 |
[ 成文日期 ] | 2024-03-05 | [ 有效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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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万古镇 |
[ 发布日期 ] | 2024-03-05 |
[ 成文日期 ] | 2024-03-05 |
[ 有效性 ] |
万古镇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重庆市大足区万古镇人民政府
关于重庆市大足区万古镇2023年财政预算
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 2024年1月17日在万古镇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财政办负责人 李朝云
各位代表:
受镇人民政府委托,现将重庆市大足区万古镇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年来,全镇财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市委六届四中全会和区委三届七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区、全镇中心工作和目标任务,在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落实“135”工作思路和“885”工作机制、“区赛马比拼”相关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做好重点领域保障,加快推进全镇经济社会平稳健康高质量发展。
(一)财政收支执行情况
1.2023年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完成6632.91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24.86%,为调增预算后的100%。
2.2023年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632.91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24.86%,为调增预算后的100%。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04.8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00.0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7.5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3.8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6.6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704.00万元;农林水支出1401.0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472.96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24.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7.23万元。
3.2023年政府性基金拨款补助收入525.14万元,为年初预算的905.41%,为调增预算后的100%。
4.2023年政府性基金补助支出525.1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23.14万元;其它支出84万元。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以及不列入赤字预算的规定,全年实现收支7158.05万元,全年财政收支平衡。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强化税费征管,收入质量不断提高。着眼增强发展后劲,全面贯彻落实新财税管理体制,确保国家税费征减政策全面落实。紧紧围绕“狠抓收入,涵养税源” 主线,全力服务于大足高新区的发展,着力为企业服好务,不断提高税费收入质量。镇党政领导多次召开“税费精诚共治”专题会议,分析税源,查询企业税费信息,强化税费征收职能职责,及时掌握辖区内税费信息,做到抓大不放小。不断完善非税收入管理机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确保收入及时足额入库(2023年完成净入库税费收入1.71亿元),为我镇及全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财力保障。
2.发挥财政职能,财政秩序规范向好。一是充分发挥财政的职能作用。镇财政按照《预算法》、《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和《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相关规定,强化财政预算、财务收支、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工程项目、公车管理、公务接待、债务管控、电子票据等监督条例和系列财政管理办法规定,强化其执行力度,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合理、合法、合规使用。充分发扬厉行节约的优良传统,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二是进一步强化了镇、村财务管理。镇、村财务管理按照区财政局财务大检查反馈意见进行全面整改和完善。进一步强化镇、村财务管理办法的执行力度,大大提高了镇、村财务的规范化运作和核算质量。三是继续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业务交流活动,强化财务人员对专业知识的更新学习,全面提升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四是大力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着力为其纾困解难,对繁荣市场、扩大就业、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3.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民生事业。争取、整合、统筹,足额兑付国家政策性资金。及时清理报送相关项目账款,全力化解民生实事、疫情防控等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强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民政兜底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等民生项目支出力度,稳步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一年来,共发放土地保护、农机具、森林抚育等各项补贴539.52万元;发放民政低保、五保、临时救助等资金647.77万元;拨付衔接资金巩固脱贫成果发展产业15.95万元;补助农村危旧房改造资金23.25万元;争取财政“一事一议”奖补资金 372万元用于安装农村太阳能路灯、修建桥梁、修建泥结石公路和农村人行便道;投入738万元建设农村“四好”公路;争取7377.54万元支付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化解了债务风险,确保了政令畅通;投入154.4万元用于河流清漂保洁和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大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切实提升乡村魅力和群众幸福指数。
4.统筹安排资金,服务中心工作。紧紧围绕大足高新区建设、城镇建设与管理,实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改造;继续跟进高新区征地拆迁工作及其安置点建设,全面落实高新区征地拆迁户第三期安置等重点工作。继续加大对城镇发展和强镇带村项目建设的投入,完善国企改革调整市政管理财政体制,确保城区市政管理、环境改造、城市提升和农村环境改造等各项支出需要。
各位代表,2023年镇财政按照政府过“紧日子”“苦日子”要求,多方筹措资金,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顺利实现了全年收支平衡。但我们清醒的认识到,财政工作仍然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一是经济恢复的基础尚不牢固,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仍然较大,外部环境动荡不安,给我们带来的影响加深。二是乡村振兴、基本民生等重点保障领域支出呈刚性增长,财政收支平衡压力明显加大,收支矛盾突出。三是项目资金整合力度非常困难,资金使用绩效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财政管理水平、人员整体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对此,我们高度重视,创新求变,着力跟进解决。
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
按照上级“过紧日子”要求,结合实际,坚持量力而行,量财办事,力求财政收支平衡。为此,2024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安排如下:
(一)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04.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875.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28.55万元。
(二)预算支出6104.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64.3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0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32.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4.7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3.3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854.84万元,农林水支出1227.59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0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1.31万元,其他支出206.00万元。
全年预算收入6104.31万元,预算支出6104.31万元,全年实现预算收支平衡。
三、2024年财政重点工作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实施的攻坚之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区委、镇党委提出的战略目标,继续贯彻落实镇“135”工作思路和“885”工作机制,紧紧围绕全镇中心工作,把实施好现代财政管理制度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保障,为推动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履好职尽好责,确保财政各项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继续抓好财源建设,助力镇域经济稳步发展。认真按照镇党委决策部署和发展思路,抓住发展主线,继续全力服务于大足高新区的发展,着力为企业服好务,不断壮大社会经济效益。继续贯彻落实好《税收征管法》,发挥镇政府主导作用,整合社会资源,形成部门协作、充分发挥税费精诚共治职能作用,强化重点行业、重点税源的监管,强化非税收入管理,助力税务部门做到应收尽收,为完成全区全年财政收入任务做好战斗堡垒作用,为我镇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财力保障,确保各项重大经济发展战略决策的顺利实施。
(二)继续强化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区对镇街财政体制要求,全面实施人员经费按政策、公用经费按定额保障的规定,基础设施建设等其他项目以区项目库安排实施预算和调整预算的财政政策,编制和执行好部门预算,发挥部门预算在执行监督中的基础支撑作用。2024年要继续按照《预算法》、《会计法》、《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和《政府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在区财政局的业务指导下,继续全力实施好财政资金管理“五个全覆盖”,即预算公开项目支出全覆盖,国库直接支付对项目资金使用全覆盖,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全覆盖,代管资金集中管理全覆盖,专项资金统筹整合全覆盖。同时,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拨付申请审核流程,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安全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继续抓好项目资金整合,提高项目建设保障力。会同相关部门继续加大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力度,增强专项资金统筹整合执行力。积极思考合法合规筹集项目建设资金的新思路、新办法,配合区发展改革委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全过程、全生命周期梳理,做好项目和资金统筹整合。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推动场镇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综合治理,不断提升城市形象。争取整合资金,促进农村产业发展,继续落实好农村“四好”公路、泥结石公路、人行便道、太阳能路灯安装、桥梁改造等项目建设,助力农村环境改善,着力推进乡村振兴建设。
(四)继续完善相关财政管理制度,提升制度执行力。依法接受人大监督,服务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全面接受人大对财政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按照区镇人大要求,在区财政局的业务指导下,强化相关财政管理办法执行力度,做好财政预决算编制和调整,规范政府各项资金管理和收支行为。用好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做好资产台账,明确使用管理到人头,强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防止资产流失。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财政决算等各方面严格按照区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镇实际,严格相关文件精神的执行力度,推动更加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管理制度的全面落实。推动建立绩效明确、支出科学的支出体系。进一步强化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力度,推动建立行之有效的内控管理体系。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政府网上商城要求,规范实施好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防范化解隐性债务,杜绝债务发生,牢守风险防控底线。
(五)继续强化工作作风建设,提升财政工作效能。认真学习《预算法》、《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及其《实施细则》、《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和《重庆市大足区人大常委会关于镇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条例意见要求。扎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重庆市党员干部“八严禁”“十二不准”和大足区“二十个提醒事项”,始终做到依法履职,依法理财,打造一支善于理财、勤政为民、务实高效、清廉守纪的高素质财政干部队伍。以全新的精神状态,更好的工作效能,服务于企业、服务于人民、服务于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
各位代表:做好2024年财政各项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要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积极担当作为的精气神,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始终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不懈努力。我们必将在市委、区委、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代表的监督下,认真落实好本次人代会精神,扎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全力建设智能制造科创新城,为做靓享誉世界的文化会客厅,建强链接成渝的“两高”桥头堡贡献万古力量,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万古新篇章而努力奋斗!
附件:1.2023年重庆市大足区万古镇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表
2.2023年重庆市大足区万古镇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表
3.2024年重庆市大足区万古镇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表(草案)
2023年重庆市大足区万古镇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表 | |||||
单位:万元 | |||||
收入 | 执行数 | 增长(%) | 支出 | 执行数 | 增长(%) |
一、税收收入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704.85 | |||
增值税 | 二、外交支出 | ||||
营业税 | 三、国防支出 | ||||
企业所得税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100.00 | |||
企业所得税退税 | 五、教育支出 | ||||
个人所得税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
资源税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87.58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633.80 | |||
房产税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276.67 | |||
印花税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1704.00 | |||
土地增值税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1401.04 | |||
车船税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472.96 | |||
耕地占用税 |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
契税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环境保护税 | 十六、金融支出 | ||||
二、非税收入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专项收入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124.78 | |||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127.23 | |||
罚没收入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 二十一、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
捐赠收入 | 二十二、预备费 | ||||
政府住房基金收入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
其他收入 | 二十四、债务还本付息支出 | ||||
二十五、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 |||||
本级收入合计 | 本级支出合计 | 6632.91 | |||
一、上级补助收入 | 6632.91 | 一、上解上级支出 | |||
二、调入稳定调节基金 | 二、地方债券还本支出 | ||||
三、债务(转贷)收入 | 三、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 ||||
四、上年结余 | 四、年终结余 | ||||
五、调入资金 | 五、补助镇街支出 | ||||
六、下级上解收入 | |||||
收 入 总 计 | 6632.91 | 支 出 总 计 | 6632.91 |
2023年重庆市大足区万古镇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表 |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执行数 | 同口径增长(%) | 支 出 | 执行数 | 增长% |
南水北调工程基金收入 |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
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 | 旅游发展基金支出 | ||||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8.00 | |||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 |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 |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 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安排的支出 |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 | 城乡社区支出 | 423.14 | |||
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收入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
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 | 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
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
污水处理费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
农林水支出 | |||||
交通运输支出 | |||||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
住房保障支出 | |||||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
农网还贷资金支出 | |||||
其他支出 | 84.00 | ||||
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
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 | |||||
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
债务付息支出 | |||||
债务发行费支出 | |||||
本级收入合计 | 本级支出合计 | 525.14 | |||
一、上解上级支出 | |||||
一、上级补助收入 | 525.14 | 二、地方债券还本支出 | |||
二、调入稳定调节基金 | 三、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 ||||
三、债务(转贷)收入 | 四、年终结余 | ||||
四、上年结余 | 五、补助镇街支出 | ||||
五、调入资金 | 六、调出资金 | ||||
收 入 总 计 | 525.14 | 支 出 总 计 | 525.14 |
2024年重庆市大足区万古镇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表(草案) | |||
单位:万元 | |||
收入 | 预算数 | 项目 | 预算数 |
一、税收收入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1564.30 | |
增值税 | 二、外交支出 | ||
营业税 | 三、国防支出 | ||
企业所得税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100.00 | |
企业所得税退税 | 五、教育支出 | ||
个人所得税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
资源税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132.1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564.79 | |
房产税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123.33 | |
印花税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1854.84 | |
土地增值税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1227.59 | |
车船税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
耕地占用税 |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
契税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环境保护税 | 十六、金融支出 | ||
二、非税收入 | 十七、援助其它地区支出 | ||
专项收入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200.00 | |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131.31 | |
罚没收入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 二十一、预备费 | ||
捐赠收入 | 二十二、其它支出 | 206.00 | |
政府住房基金收入 |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 ||
其他收入 | 二十四、债务发行费支出 | ||
本级支出合计 | |||
一、上解上级支出 | |||
本级收入合计 | 二、地方债券还本支出 | ||
一、上级补助收入 | 6104.31 | 三、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 |
二、调入稳定调节基金 | 四、年终结余 | ||
三、债务(转贷)收入 | 五、补助镇街支出 | ||
四、上年结余 | |||
五、调入资金 | |||
六、下级上解收入 | |||
收 入 总 计 | 6104.31 | 支 出 总 计 | 6104.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