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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0093027180/2022-0000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双路街道 [ 发布日期 ] 2021-04-10
[ 成文日期 ] 2021-04-10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0093027180/2022-0000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双路街道
[ 发布日期 ] 2021-04-10
[ 成文日期 ] 2021-04-10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双路街道办事处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双路街道办事处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部门现行的职能职责:促进街道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强化经济发展、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和公共安全职能。

(二)单位构成。本单位包含本级行政机关1个,包含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村居建设服务中心、社区事务服务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901.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01.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33.15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经费拨款增加34.18万元,农林水支出经费拨款增加49.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经费拨款增加25.09万元,城乡社区经费拨款增加17.9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901.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01.74万元,教育支出 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7.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1.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9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33.1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33.15万元,项目支出增加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01.7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91.74万元,比2020年增加123.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91.74万元,比2020年增加123.1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保障缴费标准提升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0万元,比2020年减少21.7万元,主要是市场管理办补助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本单位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22.62万元,比2020年减少0.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0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11.90万元,比2020年减少0.07 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公务接待次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83万元,比2020年减少0.11万元,主要原因是降低公车使用率;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0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39.06万元,比上年增加16.96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和宣传制作类支出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包含7个事业单位的事业运行经费统计在机关运行经费之中。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1.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31.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0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罗华德

联系方式:023-43334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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