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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768891816G/2020-0001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回龙镇 [ 发布日期 ] 2020-07-09
[ 成文日期 ] 2020-07-09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768891816G/2020-0001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回龙镇
[ 发布日期 ] 2020-07-09
[ 成文日期 ] 2020-07-09
[ 有效性 ]

关于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的报告

 

 

重庆市大足区回龙镇人民政府

关于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的报告


根据《预算法》和《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相关规定,我受镇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回龙镇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一、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是镇财政编制预算的第一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镇财政在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在上级各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深化财政改革,优化支出结构,加强财政监督,促进回龙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较好地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

(一)财政收入执行情况

2018年全镇辖区内税收收入116万元,其中,契税4万元,按照现行财政体制,镇街不参与税收分成;上级补助收入2272.88万元。

(二)财政支出执行情况

    2018年,财政全口径预算支出2272.88万元,包含基本支出969.46万元和项目支出1303.42万元。主要支出执行情况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3.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3%。

(1)、人大事务——人大会议支出6.39万元。

(2)、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582.5万元,其中:行政运行501.79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0.71万元。

(3)、统计信息事务——专项普查活动支出5万元。

(4)、纪检监察事务——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8万元。

(5)、其他共产党事务——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21.47万元。

    2、国防支出——国防动员——人民防空支出20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16.5万元,其中:道路交通管理支出13.5万元;其他公共安全支出3万元。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支出71.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8%。其中:群众文化67.31万元,其他文化支出4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1.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4.8%。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47.41万元。其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1.02万元,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46.39万元。

(2)、民政管理事务支出8.6万元。其中:基层政权和社

区建设2万元,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6.6万元。

(3)、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84.73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1.9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2.8万元。

(4)、抚恤 ——义务兵优待13.6万元。

(5)、社会福利——老年福利12.45万元。

(6)、残疾人事业支出7.3万元。其中:残疾人康复6.22万元,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1.08万元。

(7)、自然灾害生活救助——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19 万

(8)、临时救助——临时救助支出17.98万元。

(9)、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49.66万元。其中: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7.2万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42.46万元。

(10)、其他生活救助——其他农村生活救助0.65万元。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4.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2.81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21.54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1.8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9.44万元。

(2)、医疗救助支出——其他医疗救助支出1.28万元。

7、节能环保支出25.3万元。

(1)、污染防治支出——水体2万元。

(2)、自然生态保护——农村环境保护23.3万元。

    8、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47.8万元。

9、农林水支出769.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8.2%。

(1)、农业支出177.95万元。其中:事业运行支出166.45万元,病虫害控制11.5万元。

(2)、林业支出19.16万元。其中:林业事业机构13.16万元,森林培育6万元。

(3)、水利支出61.7万元。其中:农田水利50.7万元,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11万元,

(4)、扶贫支出20.91万元。其中:生产发展1.88万元,其他扶贫支出19.03万元。

(5)、农业综合开发支出489.38万元。其中: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115.84万元,对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的补助198.54万元,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25万元,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150万元。

10、交通运输支出141.98万元。

(1)、公路水路运输支出14.23万元。其中:公路建设9.42万元,公路养护4.81万元。

    (2)车辆购置税支出——车辆购置税用于农村公路建

设127.75万元。

    11、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国土资源事务支出——土地资源调查支出5.25万元。

12、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46.83万元。完成年初任务的148.4%。

二、2018年财政主要工作回顾

(一)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不断优化支出结构

一是立足本镇镇情,助推农业发展。财政缩减了机关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资金倾斜于农业产业发展,投入167万元发展农村公路及保护农村环境建设。二是加大惠民投入,保障弱势群体。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力度,保障低保、重残、优抚对象、尊老养老配套资金,拨付D危房资金168万元,拨付产业扶贫资金12.9万元。三是争取项目资金,发展集体经济。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助资金50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补助资金150万元,一事一议资金210万元,整合了项目资源,促进农村和新型农业产业的发展壮大,进一步改善农村公益基础设施,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步伐

(二)推进财政规范管理,不断提升理财水平

一是强化预算管理。坚持把《预算法》作为财政管理的行为准则,将财政收支活动纳入法制化轨道,加强预算管理,细化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提高预算执行力。二是加强财务管理。规范镇属行政事业单位和村级财务收支行为,切实体现保运转、惠民生、促发展的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控制一般性公共支出,建设服务型、节约型机关。三是规范支付行为。严格项目资金监管,提高财政管理的科学性和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充分利用国库集中支付平台,将资金直接支付第三方,不向个人账户转款。

(三)配合上级督查巡察,纠正规范财经行为

一是接受区委巡察组巡察,巡察期间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查,清退违规发放津补贴15.96万元。二是清理职工2015年-2016年漏交个税,补缴个税3.82万元。三是按照区人社局检查要求,清退2017年度超范围发放文明奖2.22万元。四是积极配合市委巡视组,及时准确提供相关财务资料。五是财政局财务大检查,整改不规范财务行为。

各位代表,2018年我镇财政工作取得的成绩,是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的结果,是镇人大监督指导和支持的结果,是全镇各部门的相互协作和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各位代表充分信任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向所有关心支持财政工作的各位代表及各级各部门的领导和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在预算执行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镇财政可用财力全靠区财政保障,调度资金困难;二是新《预算法》对预算管理的要求更精准、更全面,预算的编制、预算的执行、预算的绩效评价要求越来越高,预算的执行存在偏差;三是镇财政所工作人员极端缺乏,无法岗位设置,混岗严重;四是政府采购行为执行不够规范,小件办公用品采购比较随意;五是原始凭证要素不够完整;六是公务卡使用不广泛。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在这次大会中广泛听取各位代表的意见建议,加强学习、认真思考、仔细研究,尽快落实具体的解决方案。

三、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财政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原则

2019年财政预算编制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逐步建立科学规范健康透明的预算制度,厉行节约,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稳中求进,按照量力而行的原则合理安排,统筹兼顾、突出重点。

(二)财政收支预算草案

1、财政收入预算

按照财力预算,2019年财政收入1545.84万元,均为上级补助收入。

2、财政支出预算1545.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241.7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304.12万元。

按照公共财政框架要求及综合配套改革精神,2019年我镇公用经费预算支出编制330万元,项目库编制“五个一”工程项目,结合我镇财政发展形势,继续坚持增收节支,量入为出,收支平衡。总的原则是:首先保人员支出、社会保障、机关运转等基本支出;其次是保基础设施建设等重要支出。预算的主要支出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3.93万元;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4.15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88万元;

4、医疗卫生支出35.72万元;

5、农林水支出432.43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34.61万元;

7、城乡社区支出304.12万元。

四、2019年财政工作重点

2019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攻坚之年。做好2019年财政工作,对促进我镇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财政将按照镇党委政府统一部署,密切研究和对接财税体制改革政策,保持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励志图新的精神,确保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

(一)接受人大监督。镇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所有财务行为均接受镇人大监督,通过人大对财政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审查监督,不断规范财政支出行为,督促财政工作除旧立新,不断优化各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积极治税增收。一是始终把服务放在第一位,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支持“三色”农业产业发展,开辟税源;二是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做好综合治税,维护税源,让辖区内实施的各项工程项目税款解缴入库;三是积极扣缴个人所得税,严格审查职工个税扣除项申报,做到职工不偷税漏税;四是非税收入解缴,及时将收取的垃圾转运费、银行账户利息收入等解缴入库。

(三)增加民生投入。一是继续加大民生投入力度,集中办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事,让经济发展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筹集资金办好民生实事。二是加快“五个一”工程项目建设,加大市政设施投入,治理生产生活垃圾,引导群众爱护环境,形成场镇整洁、绿色村居的良好人居环境。三是打好脱贫攻坚战,继续做好扶贫工作,保证各项扶贫资金及时到位。四是积极推进“四好”农村公路建设,落实“一事一议”项目的申报。

(四)严肃财经纪律。一是严守政治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学习《预算法》和《会计法》,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二是严格国库集中支付,积极推进电子支付。三是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实施内部审计职能,切实规范村级资金的安全使用、有效管理。四是规范原始票据,做到原始凭证要素齐全,有法可依,有据可查。

各位代表,2019年的财政工作任务十分艰巨,站在新的起点,面对新任务,迎接新挑战,我们坚信,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和各级部门的支持下,一定能为特色、靓丽、和谐回龙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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