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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709315480A/2024-0000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高升镇 [ 发布日期 ] 2024-02-05
[ 成文日期 ] 2024-02-05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709315480A/2024-0000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高升镇
[ 发布日期 ] 2024-02-05
[ 成文日期 ] 2024-02-05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高升镇人民政府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大足区高升镇人民政府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镇政府是国家在农村的基层政权组织,是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的国家行政机关。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全镇进行管理。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镇党委研究决定事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负责制定本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乡村振兴,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镇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壮大、投资项目引进的指导与服务;负责本镇企业管理与服务、科技创新、信息产业发展。 

3.负责本镇财政预算、决算和收支管理,协助组织税收、内部审计、农村金融管理。

4.负责农村改革发展、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村级账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等工作。

5.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本镇安全工作,加强社会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民防、全民反诈、信访稳定、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工作。

6.负责乡村建设发展、公路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违法建设查处、环境保护工作。

7.负责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8.负责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拥军优属、征兵、殡葬管理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劳动者权益保护工作;负责民族、宗教、侨务工作。

9.负责开展教育、科普、卫生、体育以及群众性文化工作。

10.负责农业、林业、水务、畜牧产业的管理工作;负责旅游、防汛抗旱、新农村建设工作。

11.负责社区建设、发展、管理与服务工作。

12.负责村民(居民)自治组织和村级政权建设。

13.负责民事调解和普法教育工作。

14.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15.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高升镇党委和人民政府设综合办事机构10个:

1.党政办公室:负责纪检监察、机要保密、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督查督办、目标管理、网络安全与信息化、统战、法治、武装、机构编制、人事、民宗侨台以及综合协调、文秘等工作;负责管理公共服务中心,指导村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负责承办政协有关具体工作。

2.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负责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科学技术、商贸流通、扶贫开发、产业发展、产业扶贫、招商引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协调水、电、气、通信等工作。

3.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负责民政、教育、卫生健康、计生、老龄事业发展、文化旅游、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管理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事务、拥军优属等管理工作;负责物业管理工作。

4.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信访、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工作。

5.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负责规划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生态环境保护、交通建设等工作。

6.财政办公室: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等工作。

7.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消防、森林防火、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工作;协助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安全生产日常监督工作。

8.党群工作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工作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9.人大办公室:负责本级人大主席团日常工作,承办人大信访、组织协调人大代表活动、联系人大代表、人民代表大会召开的协调筹备等工作,督促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等工作。

10.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集中行使本级人民政府经法律法规授权或依法受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道路交通、消防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负责本级人民政府经法律法规授权或依法受委托其他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

高升镇党委和人民政府设事业单位7个:

1.重庆市大足区高升镇农业服务中心:1)承担乡村振兴和大安农业园区建设、农村宅基地使用管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业投入品使用、农业科技推广、农机推广、农产品质量服务、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林业科技推广、林业生产经营、林业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水土保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耕地非粮化整治、粮食安全、食品安全、水污染防治、防汛抗旱、扶贫开发培训、扶贫对象监测、扶贫资金和物资落实、扶贫项目实施、扶贫信息系统维护等农业农村、林业、水利、扶贫领域的事务性工作。(2)承担行政辖区内动物疫病的防疫、强制免疫、动物产品检疫等事务性工作,实施动物疫情调查、动物疫病监测、动物疫情报告和畜禽圈舍环境消毒等工作;指导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投入品在养殖环节的使用;承担畜牧兽医技术、种畜禽推广工作,畜牧业生产统计等工作。

2.重庆市大足区高升镇文化服务中心:1)承担文化娱乐、文化宣传、文化推广、文化遗产、文物保护等事务性工作。(2)承担电影、广播电视、体育、旅游等文化和旅游方面的事务性工作。

3.重庆市大足区高升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1)承担劳动、就业创业、农民工综合服务、农村劳动力转移等事务性工作。(2)承担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优抚救济、社会救助、医疗救助、残疾人保障、老龄工作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

4.重庆市大足区高升镇退役军人服务站:1)协调落实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等工作,组织实施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2)协助做好本辖区内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退役军人党员摸排登记等工作,协助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3)协助做好涉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信访接待工作,落实信访事项首办责任。常态化开展精准帮扶援助、化解矛盾和思想稳定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传递给每一位退役军人。(4)搭建政策咨询、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结合特定节日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出现重大变故等情况,及时开展走访慰问。(5)全面摸清、动态掌握、及时报告辖区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和相关政策落实情况。

5.重庆市大足区高升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1)具体承担本级人民政府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道路交通、消防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2)承担本级人民政府经法律法规授权或依法受委托其他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3)负责完成与城市管理、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区级部门直接管理领域联合执法相关工作任务。

6.重庆市大足区高升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1)承担拟订全镇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的事务性工作,协调全镇相关部门组织实施。(2)承担对辖区各产业发展提供要素保障、市场需求等方面的协调服务工作,加大培育特色产业。(3)协助开展辖区各产业发展的创业辅导、人才培训、管理咨询、融资促进、技术推广、法律咨询、对外交流等服务活动。(4)负责协调行业协会、专业服务机构等力量为辖区产业发展提供服务。

7.重庆市大足区高升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1)承担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城镇建设、村镇建设、农村住房质量安全的事务性工作;承担自建项目(含农村建设项目、农村综合开发项目)及配套建设的事务性工作。(2)承担住房及物业、市容市貌(含村容村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公用设施、自然生态环境保护、污染监测防治的事务性工作。(3)承担交通建设和道路绿化养护及交通运输等领域的事务性工作。(4)负责建设统计年报和档案管理工作。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4年度预算编制的一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1个行政单位(高升镇人民政府)、7个事业单位(高升镇农业服务中心、高升镇文化服务中心、高升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高升镇退役军人服务站、高升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高升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高升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四)人员构成

本部门行政编制24人,实有人数22人;事业编制43人,实有人数36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预算收入2175.24万元,其中:年初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75.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58.21万元,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4人,人员经费拨款收入有所增加,增加了2023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下达2023年财金协同支持乡镇产业发展奖补资金等项目资金。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支出2175.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97.3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0.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7.0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9.6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6.4万元,农林水支出807.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3.3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58.2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79.48万元,项目支出增加78.73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75.2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75.24万元,比2023年增加158.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2.97万元,比2023年增加79.4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4人,人员经费等支出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772.28万元,比2023年增加78.73万元,主要原因是将一些特定项目纳入预算,资金主要用于村(社区)四职干部工资村级经费、乡镇维稳经费及城镇建设经费等。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3年减少105.15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政府性基金项目。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37.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27.5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78.27万元,比上年减少15.72万元,主要原因为压减非刚性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772.28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杨帮莲;联系方式:13628394069)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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