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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MB15011811/2023-0021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卫生健康委 [ 发布日期 ] 2023-08-24
[ 成文日期 ] 2023-08-24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MB15011811/2023-0021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卫生健康委
[ 发布日期 ] 2023-08-24
[ 成文日期 ] 2023-08-24
[ 有效性 ]

2023年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执法主体名称:重庆市大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类别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决定书文号

当事人

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公共场所

2023.08.24

足卫公罚﹝202360

大足区群鑫美容院

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事美容服务的公共场所经营活动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警告;罚款500

公共场所

2023.08.24

足卫公罚﹝202351

大足区吟风理发店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GC011B

警告;罚款1000

公共场所

2023.08.23

足卫公罚﹝202361

大足区头领理发店

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事美容服务的公共场所经营活动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警告;罚款500

公共场所

2023.08.23

足卫公罚﹝202351

大足区尊艺美容美发店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GC011A

警告;罚款500

公共场所

2023.08.23

足卫公罚﹝202358

大足区爱剪不剪形象设计中心

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事美容服务的公共场所经营活动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警告;罚款500

公共场所

2023.08.23

足卫公罚﹝202352

大足区陈双春纤紫凰妃美容美体店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GC011A

警告;罚款500

公共场所

2023.08.23

足卫公罚﹝202352

大足区顺庭商务酒店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GC011A

警告;罚款500

公共场所

2023.08.23

足卫公罚﹝202357

大足区豪成酒店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GC011

警告;罚款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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