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区人大 区政协 网站专栏
| 无障碍 | 敬老版 | | 注册 网站支持IPv6
网站专栏
首页 走进大足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营商环境 政民互动 大足数据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处罚/强制>处罚强制丨处罚决定> 区民政局
[ 索引号 ] 11500111709319502T/2024-0017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民政(社会管理)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民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4-07-31
[ 成文日期 ] 2024-07-31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709319502T/2024-0017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民政(社会管理)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民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4-07-31
[ 成文日期 ] 2024-07-31
[ 有效性 ]

足民安检(2024)3号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处罚事由 处罚种类 处罚依据 行政相对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备注
足民安检(2024)3号 重庆市大足区上朗养老服务院 厨房油污重,抽油烟机未定期清洗,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行政警告 《重庆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未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开展服务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行政警告;情节严重的,两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郑华梅 91500225MA5U3RKR13 廖文连 行政警告 2024.7.30 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