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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709319502T/2023-0006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民政(社会管理)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民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3-04-20
[ 成文日期 ] 2023-04-20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709319502T/2023-0006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民政(社会管理)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民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3-04-20
[ 成文日期 ] 2023-04-20
[ 有效性 ]

足民安检(2023)2号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处罚事由 处罚种类 处罚依据 行政相对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备注
足民安检(2023)2号 对重庆市大足区回龙敬老院老人在卧室内抽烟的处罚 罚款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第五条  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及其代理人应当遵守养老机构的规章制度,维护养老机构正常服务秩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的《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5.3.2.2对老年人应做到:老年人居室应做到室内清洁、整齐,空气新鲜、无异味。

回龙敬老院 12500111096009340B 邓先举 罚款100元 2023.4.19 重庆市大足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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