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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009348329P/2024-0002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城管局 [ 发布日期 ] 2024-06-14
[ 成文日期 ] 2024-06-14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009348329P/2024-0002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城管局
[ 发布日期 ] 2024-06-14
[ 成文日期 ] 2024-06-14
[ 有效性 ]

渝(足)城罚决字〔2024〕1001号

 

渝(足)城罚决字〔20241001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大足区永弘再生资源回收部(个体商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渝(足)城管罚〔20241001

违法行为类型

大足区永弘再生资源回收部(个体商户)于20231116日至202441日期间,在重庆市大足区龙岗街道二环南路273号,未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许可证擅自收集、运输、处置餐厨垃圾。

违法事实及认定依据

大足区永弘再生资源回收部(个体商户)未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许可证擅自收集、运输、处置餐厨垃圾的行为,违反了《重庆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

《重庆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金额

5500

处罚决定日期

2024-6-11

处罚机关

重庆市大足区城市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00111009348329P

数据来源单位

重庆市大足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111561623371Q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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