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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009348329P/2021-0019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城管局 [ 发布日期 ] 2021-05-07
[ 成文日期 ]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009348329P/2021-0019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城管局
[ 发布日期 ] 2021-05-07
[ 成文日期 ]
[ 有效性 ]

渝足城管罚〔2021〕10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先成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渝足城管罚〔2021〕10号

违法行为类型

《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违反前款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

违法事实及认定依据

2021年4月22日9时03分,先成超在大足区海棠路328号外,未经市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堆放建筑材料,占用城市道路长4米、宽3.3米,面积13.2平方米的行为,违反了《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

处罚依据

《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金额

0.05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5-6

处罚机关

重庆市大足区城市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00111009348329P

数据来源单位

大足区发改委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00111709318024F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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