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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支持类(共2条)

日期:2023-09-14

1﹒实施中小微企业定向授信贷款,鼓励商业银行向住房公积金缴存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发放定向授信贷款,最高额度增至300万元。

政策依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生产经营稳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28号)

执行期限:暂无

责任单位:住房公积金相关合作银行

咨询电话:12329023—43625881住房公积金大足区分中心经办人:梁勤


2﹒自2021930日开始,指导银行、支付机构落实落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服务降费政策,全面落地执行涵盖银行账户服务、人民币结算、电子银行、银行卡刷卡、支付账户服务等方面措施。

政策依据:《中国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的通知》(银发〔2021169号)

执行期限:票据业务降费措施长期执行,其余降费措施执行期限为3

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永川分行

咨询电话:12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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