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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补及调整重庆市大足区水利技术 评审专家库人员的通知

日期:2024-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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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

关于增补及调整重庆市大足区水利技术

评审专家库人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水利建设项目技术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大足水利发〔2020〕121号)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专家技术咨询作用,提高技术评审水平和质量,经研究,拟对重庆市大足区水利技术评审专家库人员进行增补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规定

本次申报已经列入专家库中且相关个人信息未发生变化的人员,不再进行申报;已经列入专家库中且相关个人信息发生变化的人员,按要求重新申报;未进入专家库中人员按规定进行申报。

二、申报专家基本条件

(一)坚持原则、忠实履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且在科技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二)熟悉国家和重庆市有关水利建设项目和涉水行政许可事项管理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国家和水利行业规程、规范、技术标准;

(三)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担任过5个及以上水利建设项目设计成果的审查、咨询或设计、施工、管理等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

(四)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已取得国家注册执业资质且在本领域执业3年以上或获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满3年;或取得硕士学位,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3年的专业技术员;或未开展职称评定行业,具有大学硕士(第一学历)文化程度从事该行业工作满5年,具有大学本科(第一学历)文化程度从事该行业工作满10年,具有大学专科(第一学历)文化程度从事该行业工作满15年,具有中专(第一学历)文化程度从事该行业工作满20年的管理人员;

(五)能保证从事技术评审工作的时间和精力;

(六)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在70周岁以下。

三、申报专业方向

根据水利技术评审工作开展需要,拟分为工程水文、工程地质、工程规划、水工建筑、水力机械、金属结构、电气、施工、安全与卫生、工程管理、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移民安置、道路桥梁、节能、造价、投资、经济评价等专业方向。

四、申报方式和程序

(一)申报方式

个人自愿申请。

(二)申报程序

1.个人填写《大足区水利局水利技术评审专家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和《重庆市大足区水利技术评审专家基本情况表》,并附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2.区水利局审核并经公示无异议后纳入《重庆市大足区水利技术评审专家库》。

五、申报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418—202422日。

(二)地点: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206室。

六、注意事项

请自愿申报的人员认真填报《申请表》,并对填报业绩的真实性负责,于202422日前,将《申请表》和身份证、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的纸质件(1份)邮寄至区水利局(电子文档发送邮箱),并将《重庆市大足区水利技术评审专家基本情况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未按要求报送材料的视为未申报。

联 系 人:康 清

联系电话:43722868

邮    箱:dzsljghk@163.com2274147928@qq.com

附件:1.大足区水利局水利技术评审专家申请

             2.重庆市大足区水利技术评审专家基本情况表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

2024年1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大足区水利局水利技术评审专家申请表

姓名

性别

(照片)

民族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毕业高校及专业

学历

学位

工作单位

职务

职称

执业资质

执业专业

证书编号

住址

联系电话(手机)

申报专业

最多报三个专业

个人简历

主要业绩

签  字:

年      月      日


附件2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技术评审专家基本情况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毕业高校

所学专业

全日制最高学历

学位

工作单位

技术职称

职称专业

执业资质

证书号

住址

联系电话(手机)

主要业绩

所报

专业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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