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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关于《重庆市大足区“十四五”水土保持规划(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日期:2022-01-30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推进我区水土保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十四五”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重庆市大足区“十四五”水土保持规划》,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重庆市大足区一环南路中段140号(邮编:402360)。来信请注明“《重庆市大足区“十四五”水土保持规划》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981530805@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1日。

附件:《重庆市大足区“十四五”水土保持规划(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大足区水利局

2022年1月30日    

附件:

重庆市大足区“十四五”水土保持规划

(征求意见稿)

  录

前  言  

1 现状和形势  

1.1 “十三五”水土保持成效  

1.2 水土流失现状  

1.3 水土流失两区划分成果  

1.4面临的形势和要求   

1.5存在的主要问题  

2 总体要求  

2.1 指导思想  

2.2 规划原则  

2.3 总体目标  

3 总体布局  

3.1 总体方略  

3.2 区域布局  

4 构建水土流失全面预防监管体系  

4.1健全完善水土保持预防监管制度体系  

4.2实施人为水土流失常态化监管  

4.3 全面推进水土保持信用监管和社会监督  

5 构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协同推进体系  

5.1 高标准推进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5.2 大力开展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5.3 加快提升林地水土保持效应  

5.4重点预防项目               

6 构建面向需求的高质量基础支撑体系  

6.1 进一步提升水土保持监测支撑能力  

6.2 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  

6.3 加强行业能力建设  

7 保障措施  

7.1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7.2 多方筹措,加大投入  

7.3 强化监督,评估考核  

7.4 加强宣传,积极引导  

附表1    重庆市大足区水土流失现状表  

附表2    大足区水土保持“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统计表  

  言

大足地处成渝经济区腹心,是成渝相向发展的腹地、巴蜀文化旅游走廊重要支撑、成渝主轴特色产业集聚地、主城都市区桥头堡城市,肩负着加快推进绿色发展和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的重要使命。而水土流失是制约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区域重要生态屏障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

大足境内地势西北和东南高,中部及东北部低缓,分低山、丘陵、平坝及河谷4种地貌类型,成“六丘三山一分坝”之势。区内土壤主要为水稻土和紫色土。其中水稻土田面平整,有田埂保护,土壤侵蚀甚微;紫色土矿质成份比较复杂、养料含量丰富、容易风化的侏罗系紫色砂页岩母质直接风化而来,土壤抗侵蚀能力弱。

从水土流失空间分布看,大足区水土流失总体呈现西部丘陵区相对较重,中部丘陵平坝区及东部低山丘陵区相对较轻的特点。西部地区地形以丘陵为主,坡耕地较多,植被覆盖度相对较低,因而水土流失相对严重;中部属于丘陵平坝区,水土流失轻微,但该区域包含大足中心城区和新区,人为水土流失主要集中在城镇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区域,土壤侵蚀强度高,危害较大;东部地区地形以低山、丘陵为主,植被覆盖率相对较高,水土流失相对轻微,但属石漠化敏感区,加之矿产资源开采,生态较为脆弱。

201912月,大足区政府批复《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水土保持规划(20192030年)》,明确了全区“十三五”和中长期水土保持工作的目标任务,为加快推进我区水土流失防治提供了基础保障和规划约束。“十三五”期间,全区水土流失防治取得明显成效,水土流失面积和强度持续下降,人为水土流失监管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测和信息化建设实现新突破,宣传也取得新进展,区域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生态功能显著增强。但濑溪河、淮远河、窟窿河及其主要支流,坡耕(园)地集中区域,重点区域水土流失防治任务依然严峻;人为水土流失分布点多线长面广,社会监管的任务依然艰巨。

“十四五”时期是大足区建成国际知名旅游地、特色产业新高地、高品质生活宜居地、营商环境优选地的关键时期,是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赋予重庆新定位、新使命的重要阶段。水土保持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筑牢区域生态屏障、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和助推乡村振兴的关键因素。为科学谋划全区“十四五”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加快提升水土保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重庆市大足区水土保持规划(2019-2030年)》《重庆市大足区“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大足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和《大足区“十四五”林业发展规划》,编制了《重庆市大足区水土保持“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指示要求和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全面总结“十三五”全区水土保持工作成效,深入分析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面临的新的形势、问题和短板,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根据国家及重庆市水土保持规划目标要求,明确了大足区“十四五”水土保持工作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总体方略,提出预防监管、综合治理、基础支撑能力建设等措施体系,旨在为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筑牢区域重要生态屏障,助推乡村振兴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1 现状和形势

1.1 “十三五”水土保持成效

“十三五”期间,全区水土保持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指示要求,坚决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方针,以重庆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 年)《重庆市大足区水土保持规划(2019-2030)》为引领,紧紧围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打好脱贫攻坚战、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坚持“注重预防保护、突出综合治理、强化监督管理、完善监测体系、创新体制机制”的总体方略,统筹推进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区域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生态功能显著增强,为加快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提供了重要保障。

水土保持生态功能持续增强。以濑溪河、淮远河、窟窿河、太平河极其重要支流水土流失区、坡耕地集中区域为重点,依托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退耕还林、土地整治等重点项目,合力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持续减少水土流失存量。通过实施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退耕还林、疏林地及未成林造林地培育、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智凤)、龙水湖及其备用水源鸡公岩水库饮用水源地水资源涵养保护与水生态修复项目(一期)等项目,全区累计投入财政资金51758万元,全区累计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6.59km2,巩固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4.60km2,共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61.19km2,水土流失率从2015年的33.84%下降至2020年的26.26%。区域和流域的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生态功能显著增强。详见下表。

大足区水土流失变化情况

年份

水土流失面积(km2

水土流

失率

%

轻度

中度

强烈

极强烈

剧烈

小计

2015

141.80

136.39

85.57

89.56

29.78

483.10

33.84

2020

266.88

68.93

39.74

0.92

0.04

376.51

26.26

增减率(%

88.21

-49.46

-53.56

-98.97

-99.87

-22.06

-22.40

人为水土流失监管全面加强“十三五”期间,大足水行政主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切实强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人为水土流失基本得到控制。一是行政审批效能全面提升。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简化审批内容、压缩审批时间、规范审批阶段,强化技术审查,严格审批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严守水土保持生态红线;二是水土保持过程监管全面加强。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136个,落实防治责任范围8.96km2,水土保持总投资5.77亿元。持续深化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共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跟踪检查150余次,对110个扰动图斑进行合法性复核并分类进行处置,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72,处置率100%共完成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54个。强化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工作,共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860万元。

水土保持信息化数据日趋完善。利用重庆市水利局划分大足区的84小流域,形成完整的“数字小流域”成果。完善“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上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两个平台数据,基本建成大足区水土流失空间数据库,为水土保持科学管理提供基础数据和决策依据。

水土保持宣传取得新进展。“十三五”期间,通过水土保持法规、审批服务等宣传,利用平面媒体、新媒体等多种平台,以宣传物资、宣传品等载体,持续推进水土保持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等,多形式多渠道对水土保持法、水土保持科普知识等进行宣传教育,全社会水土保持生态意识和法律意识进一步提升。

制度保障体系建设逐步加强。201912月,区政府批复实施重庆市大足区水土保持规划(2019-2030 年)》(大足府〔201980号), 明确了区中长期水土保持工作的目标任务,为加快推进大足区水土流失防治提供了基础保障和规划约束;20206月,进一步调整大足区水土保持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建立工作制度,完善议事制度,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

1  “十三五”规划任务完成情况

序号

目标指标

规划目标

实际完成

1

水土流失%

<29

26.26

2

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km2)

64

106.59

3

遵循重庆市水利局制定的预防管护工程建设管理生产建设项目监管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等相关制度。有效控制人为水土流失,实现动态监控,不断提高水土流失防治水平和效益,有效提升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能力。

遵循重庆市水利局制定出台工程建设管理、生产建设项目监管、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等管理制度。全面加强人为水土流失综合监管,人为新增水土流失基本得到有效控制

4

加入重庆市水利局建设水土保持地理信息基础数据库,完善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预防监督天地一体化动态监管和综合治理图斑精细化管理,促进全市水土保持业务与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

完成全小流域空间单元划分基本建成全区水土保持基础数据库;基本实现“天地一体化”动态监管和重点工程图斑精细化管理。水土保持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

1.2 水土流失现状

根据全国水土保持区划情况,大足区一级区划属西南紫色土区(四川盆地及周围山地丘陵区),二级区划属川渝山地丘陵区,三级区划属四川盆地南部中低丘土壤保持区,四级区划属渝西方山丘陵保土人居环境维护区。

从水土流失空间分布看,大足区水土流失总体呈现西部丘陵区相对较重,中部丘陵平坝区及东部低山丘陵区相对较轻的特点。西部地区地形以丘陵为主,坡耕地较多,植被覆盖度相对较低,因而水土流失相对严重;中部属于丘陵平坝区,水土流失轻微,但该区域包含大足中心城区,人为水土流失主要集中在城镇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区域,土壤侵蚀强度高,危害较大;东部地区地形以低山、丘陵为主,植被覆盖率相对较高,水土流失相对轻微,但存在矿产资源开采,生态较为脆弱。水土流失类型主要为水力侵蚀,局部地区存在重力侵蚀。

重庆市水土保持公报2020)》,大足区水土流失面积376.51km2,占全区幅员面积的26.26%,其中轻度侵蚀266.88km2,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70.89%;中度侵蚀68.93km2,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18.31%;强烈侵蚀39.74km2,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10.55%;极强烈侵蚀0.92km2,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0.24%;剧烈侵蚀0.04km2,占水土流失总面积的0.01%。全区水土流失率26.26%,低于全国28.6%的平均水平,更远低于全市30.52%的平均水平,是全市水土流失较为缓和的区域。

2020年末大足区常用耕地面积72228hm2,森林覆盖率达到47.1%。大足区土壤主要为水稻土和紫色土。其中水稻土约占全区耕地面积的79.8%,主要分布在平坝、丘陵、河谷及低山槽谷。水稻土田面平整,有田埂保护,土壤侵蚀甚微。紫色土约占全区耕地面积的19.5%,由矿质成份比较复杂、养料含量丰富、容易风化的侏罗系紫色砂页岩母质直接风化而来,土壤抗侵蚀能力弱。

1.3 水土流失两区划分成果

根据《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报告》(2018年)大足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共划3个,分别为:濑溪河高升河源头区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大足石刻及化龙溪源头区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玉龙山西山及淮远河源头区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分区面积共279.57km2,重点预防面积共167.25km2

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共划3个,分别为:濑溪河上游区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平滩河雍溪河上游区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濑溪河中游区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分区面积共208.41km2,重点治理面积共79.67km2

大足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划分成果表

序号

编号

分区名称

预防区面积(km2

重点预防面积(km2

涉及区域

1

XY1

濑溪河高升河源头区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99.73

57.28

高坪镇:茨竹村高峰村瓦店村玄顶村高升镇红光村胜光村双牌村太和村先进村新光村中敖镇峰山村洪溪村九石村明月村双柏村双溪社区天台村长源村龙岗街道:宝林村;三驱镇:月池村、长平村

2

XY2

大足石刻及化龙溪源头区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62.99

33.38

宝顶镇慈航社区香山社区倒庙村东岳村古佛村荷叶村天宫村铁马村龙岗街道龙岗村北禅社区累丰社区西禅社区翠屏社区棠香街道和平村红星社区中敖镇金盆村

3

XY3

玉龙山西山及淮远河源头区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116.85

76.59

古龙镇白石村大林村大石湾村古龙社区天鹅村忠义村龙滩子街道太平社区石马镇民主村新立村拾万镇八埝村福利村将军村楠木村协丰社区通桥街道山湖社区天桥社区万古镇石牛村新石村玉清村雍溪镇团结村玉峡村邮亭镇东胜村长河社区玉龙镇东兴村溜水社区三教社区小河社区新益村玉峰社区

合计

279.57

167.25


大足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划分成果表

序号

编号

分区名称

治理区面积(km2

重点治理面积(km2

涉及区域

1

XZ1

濑溪河上游区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61.06

20.30

宝顶镇铁马村高坪镇月台村棠香街道惜字阁村中敖镇碑坳村观寺村金盆村麻杨村永和村转洞村

2

XZ2

平滩河雍溪河上游区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91.33

35.58

宝顶镇古佛村古林村回龙镇白鹤村会源村骑胜村水鸭村新权社区幸福村永兴村万古镇大雄村峰高村三元村万兴社区智凤街道八里村黄连社区

3

XZ3

濑溪河中游区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56.02

23.79

宝兴镇虎形村龙水镇大围村江明村十里社区西一社区珠溪镇宝珠村盘龙村双滩村小滩村玉河村玉滩村

合计

208.41

79.67


1.4  面临的形势和要求

“十四五”时期是新时代大足区深度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建设和全市“一区两群”协调发展,加快做靓享誉世界的文化会客厅、建强链接成渝的“两高”桥头堡的关键五年。水土保持作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的重要内容,做好“国际文旅名城、特色产业高地、城乡融合示范”的重要基础,肩负着新的发展使命和重要任务。

1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十四五”期间生态文明建设要实现新进步,生态环境要持续改善,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水土保持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的关键因素,必须进一步发挥在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中的作用,加快推进水土流失防治进程,加大水土保持工作力度,提升水土保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2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保障粮食安全的新要求

党的十九大作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战略部署,提出了 “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底线,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渝西片区中,大足区水土流失依然严重,土地生产力不高。要保障粮食安全,“藏粮于地”,关键是保住耕地面积和提高耕地质量,要加大现有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力度,改善坡地蓄水保土能力,提高土地生产力。同时,要围绕乡村产业振兴和生态振兴,把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与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产业结构调整、 农民增产增收和生活生态质量提升结合起来,与农村河道水系整治、乡村人居环境改善、生态产业发展等有机结合起来,切实精准配置水土保持各项措施,最大限度地维护和提高水土保持基础功能和经济社会功能,创造更多的优质生态产品和更优美的生态环境,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更高需求。

3)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和筑牢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的新要求

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关系国家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把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作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项目的优先选项,实施好水土流失及岩溶地区石漠化治理、退耕还林还草、水土保持、河湖和湿地生态保护修复等工程,增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等生态功能。要统筹考虑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水安全、水文化和岸线等多方面的有机联系,推进长江上中下游、江河湖库、左右岸、干支流协同治理,改善长江生态环境和水域生态功能,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水土保持要紧紧围绕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要求,强化“上游意识”,担起“上游责任”,充分发挥水土保持在生态修复保护中的重要作用,以流域为纽带,以三峡库区和重要支流为重点,强化山水林田湖草等各种生态要素的协同治理,增强水土保持各项措施的关联性和耦合性,加快提升流域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努力在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

4)深入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一区两群”协调发展的新要求

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全局和长远发展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一项重大举措。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要强化生态共建和环境共保,处理好人口、经济与资源环境的空间分布关系,统筹建立双城经济圈及周边地区生态环境管控制度,扎实做好生态环境治理工作,要加强三峡库区和上游地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共同构筑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推动“一区两群”协调发展是市委市政府根据重庆市情,全面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和城市提升而提出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布局。水土保持要结合“一区两群”自然资源禀赋、水土流失现状和经济社会发展定位,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科学推进水土流失综合防治。

5)践行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的新要求。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水利部确定了“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落实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水土保持工作重心必须切实转变到监管上来,在“监管上强手段,在治理上补短板”。从改变自然,征服自然为主转向调整人的行为,纠正人的错误行为为主,充分运用高新技术手段,强化人为水土流失监管,有效遏制人为水土流失。同时,加快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治、矿山生态修复、营造林地及植草工程,充分发挥水土保持在维护河湖健康,保障水安全中的作用。

1.5  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三五”期间,大足区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基本建立,预防保护和生态修复成效明显,水土流失面积和强度持续下降,人为水土流失基本得到有效遏制,水土保持生态功能显著增强。但与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的要求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求相比,仍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和短板。

)水土流失治理任务依然艰巨。根据统计,目前全区水土流失面积占幅员面积的26.26%,仍有水土流失面积376.51km2,水土流失治理任务依然较重。

)人为水土流失防治和监管任务依然较重。全重要生态功能区、重要水源地等重点区域水土流失预防保护的要求不断提高,城镇化、工业化快速发展,农业生产活动和基础设施建设产生的人为水土流失问题依然突出。与实行最严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要求相比,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尚未得到全面有效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未批先建”、“未验先投”和“造成水土流失不治理”等违法违规现象仍然存在位,农林开发等生产建设活动的监管仍是薄弱环节。

)水土保持统筹协调机制需完善和强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涉及到水利、发展改革、农业农村、规划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实施生态修复项目,各类项目的建设管理方式、目标和水土流失治理模式、技术标准不尽统一,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的效益未能充分发挥。政府领导、水利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水土保持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强化和完善。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度尚未有效落实,区县政府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推进水土流失治理和水土保持监管的责任需要进一步压实。人为水土流失监管发现问题的能力和手段有待提高,监管与执法的衔接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水土保持监管体系有待进一步强化。

)水土保持信息化、系统化水平不高。长期可持续的信息采集机制尚未完全建立,难以及时、全面获取相关信息;信息技术应用水平不高;信息资源整合共享程度低;信息化保障条件不足。在信息化应用方面,亟需建立统一的水土保持信息管理平台,形成多部门横向共享和水利水保系统上下互通互用机制,实现水土保持全业务应用。

2 总体要求

2.1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的重要指示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防治水土流失、增强水土保持生态功能为主题,以强化监督管理、突出综合治理为主线,以政策机制创新和支撑能力建设为抓手,推进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促进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为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助推乡村振兴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2.2 规划原则

(一)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注重自然生态修复和保护。以维护和增强水土保持功能为主导,全面实施预防保护,严格人为水土流失监管,科学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多措施并举、防治结合,形成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和监管体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二)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民生

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充分发挥水土保持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在防治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注重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的改善,推进水土保持与生态产业有效融合,促进绿色发展、乡村振兴和城市提升,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三)坚持系统治理,精准施策

以系统治理观为指导,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遵循水土流失机理和规律,以水土流失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基础,突出治理质量提升,因地制宜,科学配置工程、林草、农业耕作、生态清洁等措施,精准施策,统筹推动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

(四)坚持科技引领,提升效能

加强水土保持监测、信息化手段的应用,全面动态掌握全区水土流失状况和防治成效,加快提升水土保持管理效能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注重技术手段的创新运用,突出技术运用成效,以科技引领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

(五)坚持深化改革,完善机制

持续贯彻落实水土保持领域改革各项要求落实政府水土保持主体责任,创新多元化投入和监管模式,拓宽投融资渠道,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完善机制,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政策制度,强化制度执行与有效监管,增强水土保持发展内在动力。不断强化以规划为统领,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共同防治水土流失的新格局。

2.3 总体目标

2.3.1 “十四五”时期发展目标

2025年,建成符合新时代要求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 全面落实最严格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制度,区水土流失面积进一步减少,水土保持生态功能进一步提升。

全面实施最严格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推进水土保持生态空间管控,严格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实现水土保持常态化监管,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

继续科学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强化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与修复加快提升水土保持基础支撑能力。推进实施高标准农田、土地整治、矿山修复及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等项目,全区区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70km2。水土保持率提高到76%及以上,有力助推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

专栏1十四五水土保持目标主要指标值

目标指标

现状值

2020年)

目标值2025

属性

水土保持率

73.74%

76.5%

约束性

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km2

>70

预期性

2.3.2 2035年目标展望

2035年,全面建成与大足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相适应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和综合监管体系,实现全面预防保护,重点治理区水土流失得到全面治理,生态环境实现良性循环。

3 总体布局

3.1 总体方略

强化监督管理,全面控制人为水土流失增量。加强对现有森林植被和水土流失治理成果的管护和培育,实施封育保护,促进自然修复,全面预防水土流失,重点突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重要生态功能区、重要水源地、生态屏障区及重要河流两岸的水土流失预防。围绕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实施最严格水土保持监管,切实依法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最大限度地控制人为水土流失,遏制水土流失增量。建立水土保持信用体系,全面实行水土保持信用监管。

突出综合治理,加快减少水土流失存量。坚持系统思维,以小流域为单元,推进山水田林湖综合治理,把水土流失治理与流域水环境整治、生态旅游、农村产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有机结合,加快推进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项目建设,全面提升水土保持综合效益和示范带动作用。重点突出濑溪河、淮远河极其重要支流水土流失区、坡耕地集中区域、疏幼林地区域的水土流失治理。以财政投资为杠杆,撬动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上来,提升水土流失治理质量和治理效益。

依托监测手段,精准把握水土流失时空变量。依托市级水土流失动态监测等成果,及时掌握区水土流失总量和动态消长变量,及时发现生产建设活动水土流失状况;推进水土保持信息化成果运用提升行业管理和监督执法水平

3.2 区域布局

根据全区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布局,结合水土流失分布特点、水土流失规律、水土保持现状、自然生态条件和生态经济社会发展定位,按照“三区”确定水土流失防治方向。

(一)东部低山丘陵生态维护区

东部低山丘陵生态维护区植被覆盖率高,区内有玉龙国家森林公园、白云寨市级森林公园、龙水湖湿地、西山桫椤野生动植物区级自然保护区和国有西山林场等植被良好区,包括国梁镇、雍溪镇、古龙镇、回龙镇、万古镇、金山镇、石马镇、拾万镇共8个镇,土地总面积345.12km2,占大足区幅员面积的24.11%。处于石漠化敏感区和地质灾害中、高易发区,且区内存在多个工矿企业进行采矿,造成大量的人为水土流失,极易发生山洪地质灾害,生态较为脆弱。

水土流失防治方向为:以生态维护为主。预防保护方面,以保护生态系统和植被资源为核心,强化对现有森林植被的管护和培育;加强成片森林管理、坚持以法治林,严禁乱砍滥伐,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继续实施分类经营、分类管理,全面停止国有天然林商品性采伐,将天然林和可培育成为天然林的未成林封育地、疏幼林地、灌木林地等划入天然林保护范围;实施疏幼林封育管护,促进自然修复;加强水土流失治理成果保护。综合治理方面,继续实施坡耕地退耕还林工程;对人口集中区域的坡耕地,实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整治,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配套完善田间作业道路和坡面水系,改善农业生产生活条件;推广以格网式垄作为主的农业耕作措施。对矿山开采造成的生态环境问题,积极开展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加强对采矿废弃地的复垦利用,建设绿色矿山。监督管理方面,强化生产建设项目、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等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有效控制人为水土流失。

(二)中部丘陵人居环境维护区

中部丘陵人居环境维护区属于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核心区,该区域有大足城区、双桥经开区、大足工业园、双桥工业园、邮亭工业园、大足宝顶-北山石刻风景区、龙水湖国际旅游度假区等新兴城市人口聚集区,也有“宝顶-邮亭”生态宜居城区特色风貌带和城市产业综合集聚轴线,包括棠香街道、龙岗街道、智凤街道、通桥街道、龙滩子街道、双路街道、宝顶镇、龙水镇、玉龙镇、邮亭镇共10个镇(街道),土地总面积512.00km2,占大足区幅员面积的35.76%。该区是大足中心城区,全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全区人口最密集的区域。区内水土流失主要产生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生产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具有分布集中、强度高、危害大的特点。

水土流失防治方向为:以人居环境维护为主。预防保护方面,以保护现有植被为重点,强化对现有森林植被和城市绿地的管护和培育;加强水土流失治理成果保护。综合治理方面,优化水土保持措施配置,提高绿化覆盖和地表径流入渗能力,发展城市水土保持;推进城市森林生态廊道建设,扩大绿色生态空间;推广海绵城市建设,增强城市海绵体功能,减少入江(河)径流及泥沙;对城郊农村区域,坚持山水田林路村综合治理,发展水土保持型休闲观光农业。监督管理方面,加强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监管,借助“天地一体化”、图斑精细化管理等技术和方法,依托技术服务单位,加强生产建设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控制人为水土流失。

(三)西部丘陵水源涵养保土区

西部丘陵水源涵养保土区拟打造集农业生态休闲观光、特色农副产品生产加工、农产品集散于一体的特色都市休闲农业带,包括高坪镇、中敖镇、高升镇、铁山镇、三驱镇、宝兴镇、季家镇、珠溪镇、龙石镇共9个镇,土地总面积574.46km2,占大足区幅员面积的40.13%,水土流失面积196.60km2。该区水土流失分布广,水土流失严重。植被以人工植被和农作物为主,林草植被覆盖率较低,垦殖系数高。

水土流失防治方向为:以水源涵养、土壤保持为主。预防保护方面,以保护现有植被为重点,强化对现有森林植被的管护和培育;加强重要水源地预防保护;加强水土流失治理成果保护。综合治理方面,以小流域为单元,实施山水田林路村综合治理,结合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布局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对坡耕地集中区域,实施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整治,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配套完善田间作业道路和坡面水系,改善农业生产生活条件;推广以格网式垄作为主的农业耕作措施;加大水源地水土保持生态防护林建设和荒山荒坡水源涵养林建设,提高水源涵养能力,改善水质。监督管理方面,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有效控制人为水土流失。

4 构建水土流失全面预防监管体系

坚持预防为主、全面监管工作方针,创新水土保持生态空间管控政策机制,推进全面预防保护,促进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建立健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制度体系,持续创新监管手段和方式,强化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全面提升生产建设项目和活动造成人为水土流失的监管水平。

4.1健全完善水土保持预防监管制度体系

建立生产建设项目人为水土流失协同监管机制。人为水土流失监管涉及水利、发展改革、交通、城乡建设、能源、自然资源、生态环保等多部门或行业,充分发挥水土保持委员会的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完善水土保持协同监管机制。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全面履行水土保持行业主管职责,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行业管理职责,督促行业内生产建设单位严格依法依规落实好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推动形成“管建设、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水保”的水土保持监管新格局。

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完善水土保持权责清单,明确审批、监督检查、行政执法等权责事项和履责方式。对生产建设中发生的水土流失问题,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生产建设、技术服务、施工等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加大处罚力度,依法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审批、监督检查、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缺位、越位、不到位的,问题严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4.2实施人为水土流失常态化监管

聚焦“发现问题、认定问题、查处问题”三个要素,突出事前、事中、事后重要节点,充分依托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手段,建立系统完整、职责明确、严格高效、规范有序的监管体系,推进人为水土流失常态化、高效化监管。

严格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深化“放管服”改革,以有效控制和减少人为水土流失为目标,进一步优化水土保持方案内容,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审批方式,压缩审批时间。落实各类开发区水土保持区域评价制度,积极推行承诺制和备案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推行“不见面审批”、委托第三方机构技术评审、项目分类审查审批等新形式,严格规范和加强审查审批行为,严守水土保持生态红线。

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及时发现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通过遥感检查、“互联网+”以及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责任落实跟踪检查。加强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管理,严格落实“绿黄红”三色评价制度。加大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事后核查力度。

加强生产建设活动水土保持监管。加强农林开发、土地整理、农村道路建设、乡村建设行动等活动的水土保持监管。积极探索推进农业农村人为生产活动水土保持监管的模式和方法,加大宣传督导,防止大规模农林开发和农村生产活动产生的水土流失。对违法陡坡开垦、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依法开展监管和处罚,实现人为水土流失的全面监管。依法严格查处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强化监管制度落实,进一步规范水土保持监督检查行为,统一监管流程和标准,提升监管水平。建立完善监管与执法、执法与司法有效衔接制度,加强多部门联动执法,对监管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严格进行查处,并建立台账,实施对账销号、闭环管理。

4.3 全面推进水土保持信用监管和社会监督

严格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监管制度,加强对项目建设单位以及水土保持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的监督管理。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市场主体的违法违规情形,要按照生产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和水土保持责任追究相关办法,严格认定并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根据情形列入水土保持“重点关注名单”或者“失信黑名单”。加强信用成果运用,深化部门间信用信息共享,推动联合惩戒。进一步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措施,促进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市场主体依法履行水土流失防治义务的自觉性。


5 构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协同推进体系

坚持系统思维,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系统治理观,重点突出濑溪河、淮远河、窟窿河极其重要支流水土流失区、坡耕(园)地集中区域、石漠化敏感区域、疏幼林地等区域,依托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国家储备林建设等重大项目,统筹高质量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形成综合治理修复体系,促进提升生态系统的质量和稳定性,持续维护和增强大足区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生态功能。

5.1 高标准推进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在重要产粮区和特色农业发展区、人居环境维护区以及水质安全维护区,坚持以小流域为单元,将水土流失治理与乡村振兴、流域治理和生态产业发展等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以控制水土流失、减轻点(面)源污染、改善人居环境为中心,对具有常年流水的溪沟、水库水源保护的小流域,按照构筑生态修复、生态治理、生态保护三道防线理念,结合农村环境整治,综合应用多种治理措施进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十四五期间规划实施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对大足区重点区域进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土地整治保土耕作整治山坪塘封禁治理补植补种生产便道等。拟治理水土流失面积约40km2修复治理河道长度27.4千米;新(改)建生态林10万亩。规划总投资约36000万元。

5.2 大力开展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以坡耕(园)地为重点,大力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整治,科学配置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林草措施和耕作措施等,优化水土资源配置,提高土地生产能力,有效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村基础设施,助推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发展。在农村人口较多、坡耕地相对集中、水土流失严重的区域采取坡耕地综合整治。依托国家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专项工程,以梯田+田间生产道路+坡面水系布局为主,因地制宜实施水平梯田、坡式梯田等,控制水土流失,保护耕地资源,提高土地生产力;依托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加快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增加耕地数量、提升耕地质量。

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在坡耕地集中分布区域,坚持因地制宜,实行差别化整治,采取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措施,调整优化农田结构布局,综合完善建设规划,在拾万镇因地制宜规划建设1万亩基础强、产业兴、乡村美、农民富稻油菜农旅融合示范区形成集中连片、土地平整、旱涝保收、设施配套的高标准农田。通过小型水利水保设施的改善,减少泥沙流失量,控制水土流失面积,减轻旱涝灾害,促进生态良性循环,为建设高产稳产粮田,发展绿色农业奠定基础。大力推广水土保持农业耕作措施(等高耕作、增加地表覆盖、增加土壤入渗等),积极发展水土保持型生态农业。十四五期间划新建高标准农田25万亩(其中:水土保持3万亩),计划投资37500万元

5.3 加快提升林地水土保持效应

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旨在提升森林质量和生态动能,推动森林资源效益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协调发展,打造汇聚生态价值、景观价值、经济价值于一体的“多价森林”,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发展理念。大足区森林资源佳、群众基础好。依托国家储备林全产业链融合布局,将森林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有机结合,探索建成西部地区林产品加工和文旅康养基地,继续推动储备林助力地方经济发展,提升大足区森林质量和生态功能。“十四五”期间规划实施国家储备林森林抚育7万亩,规划投资3500万元。

专栏3: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重点项目

01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坚持以小流域为单元,开展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采取建设河岸生态缓冲带、人工湿地等方式对濑溪河、淮远河、窟窿河流域主河道及其支流进行综合生态修复规划治理,拟治理水土流失面积约40km2,修复治理河道长度27.4千米,新(改)建生态林10万亩,规划投36000万元。

02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整治

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农田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水土保持等工程建设,完善农田基础设施,规划新建高标准农田25万亩(包括大足区高标准农田“七化”示范区),其中水土保持3万亩,规划投资37500万元。

03林地水土保持效应提升

实施国家储备林森林抚育建设,探索建成西部地区林产品加工和文旅康养基地,继续推动储备林助力地方经济发展,提升大足区森林质量和生态功能。开展国家储备林森林抚育7万亩,规划投资3500万元。


5.4  重点预防项目

遵循“大预防、小治理”原则,针对大足区实际情况,以重要饮水水源地和国家级、市级森林公园为核心开展重点预防。

1) 重点预防项目

大足区计划实施森林质量提升项目,实施森林抚育、林相改造、退化林修复等森林质量提升项目10万亩;天然林更新改造修复项目,开展天然林更新改造修复5万亩;退耕还林质量提升项目,开展已退耕还林地质量提升5万亩。

重点预防项目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面积

备注

1

大足区森林质量提升项目

10万亩


2

天然林更新改造修复项目

5万亩


3

退耕还林质量提升项目

5万亩


4

小计

20万亩


2) 预防保护措施

在全区范围内,加强对重点预防项目区内现有林(草)植被和水土流失治理成果的管护,防止人为破坏;大力实施生态修复、疏幼林补植及抚育更新,进一步提高其涵养水源、净化水质的能力;实施分类经营、分类管理,全面停止国有天然林商品性采伐,将天然林和可培育成为天然林的未成林封育地、疏幼林地、灌木林地等划入天然林保护范围;对大于25度的陡坡耕地全面实施退耕还林还草,绿化荒山荒坡,进一步提高林草植被覆盖率;严格控制区内的生产建设活动,防止人为新增水土流失;实施库区生态移民搬迁工程,减轻居民生产生活引发的水土流失和面源污染;在重点地段设置物理隔离措施,如隔离围网、摄像监控等;加强水土保持宣传教育,重要位置设置醒目标志,提升人民群众水土保持意识。

专栏2水土流失预防保护重点项目

01大足区森林质量提升、天然林更新改造修复和退耕还林质量提升项目

区林业局计划投资15000万元在全区范围内实施林地提升改造项目,其中10000万元计划用于实施森林抚育、林相改造、退化林修复等森林质量提升项目10万亩,1000万元计划用于开展天然林更新改造修复5万亩,4000万元计划用于开展已退耕还林地质量提升5万亩。

6 构建面向需求的高质量基础支撑体系

紧密结合行业管理和社会公众的需求,立足水土流失预防监管和综合治理的核心任务,构建科学高效的水土保持监测、信息化应用和监管,加快推进行业能力建设,全面提高水土保持管理效能和水平。

6.1 进一步提升水土保持监测支撑能力

6.1.1 对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的监测

借助高清卫星影像、无人机航拍等方法和手段,结合地面观测和典型调查,对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图斑”精细化管理,全面监测水土保持措施的位置、数量、质量、工程量及工程进度,对工程实施后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评价,为监督检查、项目验收等提供依据。加强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全面掌握水土流失动态变化情况。完善现有监测设备,提高监测自动化水平,健全水土保持监测指标,推广运用水土保持监测成果。

6.1.2 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性监测

运用遥感、无人机等多种手段和方法,对生产建设项目集中区、重大生产建设项目和其他建设或运行过程中水土流失危害较严重的项目,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监督性监测工作。全面掌握生产建设项目扰动地表情况,对比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防治责任范围及措施布局,分析生产建设活动和防治措施的合规性,为监督执法提供数据支撑,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水平评价提供依据。

6.2 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

6.2.1加强水土保持规划的监管

区人民政府负责开展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和实施等工作情况。结合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在规划考核评估年明确辖区内的水土流失面积动态变化情况,水土流失治理目标完成情况、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实施情况及工程质量效益情况,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情况,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落实情况、水土保持监测和信息化应用情况等,确保高质量完成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

6.2.2 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的监管

区人民政府组织划定并公告辖区内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的范围,制定禁止取土、挖砂、采石等活动的监控制度。对山区丘陵区水土流失严重以及生态脆弱区以及其他水土流失易发区作为重要管理对象。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或活动的禁止和限制条件,健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和验收等监管制度。

6.2.3 加强水土保持预防的监管

通过全区范围内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水土保持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水土保持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全区水土保持管理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提高社会公众参与水土保持的积极性;增强全民保护水资源的意识,增强生产建设单位履行水土保持法律义务的自觉性,增强各级领导防治水土流失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全面加强和规范水土保持方案行政审批,对不符合法律规范和标准规范规定的项目坚决不予批准;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把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作为监管的重中之重,借助高新技术手段,及时精准发现人为水土流失违法违规行为,并依法查处;依托区水务综合执法支队,按水土保持执法程序及时查处水土保持违法行为,及时调解水土保持纠纷,严格执法行为,保证执法行为规范、严谨;加强与发改委、国土、规划、环保等相关部门衔接,及时了解生产建设项目进展情况,督促建设单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自主验收等程序,依法落实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和管理维护主体责任。

加强和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与使用工作,加大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力度,建全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制度。

6.3 加强行业能力建设

6.3.1 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加大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投入,不断提高管理装备水平;强化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提升监督管理人员信息化、专业化等方面能力,以适应精细化和现代化管理的要求;做好政务公开,增加监管透明度,提高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的即时监控和处置能力,形成对社会、市场的有效管控体系,为准确有效执法和落实政府目标责任提供依据。

6.3.2 加强社会服务能力建设

规范行业协会和中介服务机构行为,加强社会服务诚信体系建设。加强从业人员技术和知识更新培训,以社会组织为平台,强化技术交流,提高服务水平。

6.3.3 加强信息化能力建设

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工作,建立并完善区级水土保持管理数据库和数据更新维护体制,对区域内的生产建设项目进行归类、登记、建档,包括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审批情况;水土保持工程监理、监测工作开展情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情况;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情况等。信息化能力建设逐步由信息化向智能化方向转变,与区级其他部门实现信息资源的充分共享,使水土保持日常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同时为进一步扩大生产建设项目“天地一体化”综合监管提供基础信息。

6.3.4 加强宣传教育能力建设

切实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水土保持职能职责,制定水土保持宣传方案,充分利用信息化时代网络和移动终端等新媒体、新技术,进一步强化水土保持宣传力度和广度,向社会公众提供方便迅捷的水土保持信息和技术服务。推进水土保持国策宣传进党校和科普教育进学校活动,强化全民的水土保持法制观念和生态文明意识。增强广大公民和法人的水土保持意识和法制观念,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

推进水土保持示范园区建设、国策宣传进党校和科普教育进学校建设,强化全民的水土保持法制观念和生态文明意识。增强广大公民和法人的水土保持意识和法制观念,树立保持水土就是保护人类生存家园的自觉性。

7 保障措施

7.1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水土保持是一项涉及面很广的系统工程,区人民政府要从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和执行基本国策的要求出发,充分认识水土保持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水土保持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统一领导,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全社会参与。全区各镇街、各部门要把水土保持作为全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区水土保持委员会要保证水土保持规划落实到位,保障规划目标和任务的完成,确保实施过程中“上下之间”、“同级之间”的有效协调联动,建立信息共享制度,进一步形成水土保持工作的强大合力,推动全区水土保持工作顺利开展。

7.2 多方筹措,加大投入

水土流失治理资金要根据全区的水土流失情况、财政收入状况,采取国家、地方财政投入与受益群众集资、投劳相结合的方式筹集。要把防治水土流失目标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生态建设规划,设立水土保持专项资金,并纳入财政预算,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与使用管理。区人民政府可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如财政补助、税收优惠、低息贷款、保险服务等,通过宣传优惠政策,安排配套项目解决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强化软环境吸引社会力量在水土保持规划区内建设投资,同时加大在技术、信息等领域的服务,提供技术指导、咨询和市场信息等,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从而建立多元投入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各界治理水土流失的积极性。

强化顶层设计与落地控制,从目标、任务、方略、预防、治理、监管、项目等各个层级建立本规划与全市水土保持规划以及其他相关规划的衔接关系。强化年度计划与本规划的衔接,对主要任务和指标应当设置年度目标,科学、有序推进规划实施。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涉及多领域、多部门,涵盖面广、社会性强,必须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全社会参与。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协调发展改革、财政、城乡建设、交通、农业、国土、环保、规划、林业、移民等有关部门,建立水土保持部门协作机制,建立信息共享制度。统筹推进水土流失治理、退耕还林、土地整治、坡耕地治理、小流域建设等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任务。

“十四五”期间,大足区计划投资105500万元实施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工作,其中预防保护投资15000万元,综合治理投资90500万元。

7.3 强化监督,评估考核

强化部门联动,推进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综合监管,落实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依法防治人为水土流失。

加快推进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和考核制度,将规划实施情况纳入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考核内容。依法履行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职责,有效遏制人为水土流失现象。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不依法审批、不依法检查、不依法查处等失职、渎职行为采取严格问责。

7.4 加强宣传,积极引导

建立健全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机制,完善社会各方参与水土保持工作的途径和方式。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承包、租赁、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参与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培育和完善水土保持社会化服务体系。


  

附表1    重庆市大足区水土流失现状表

行政区划

土地总面积(km2

微度侵蚀(编号11

水土流失

面积(km2

占土地总面积比例(%

合计(km2

占土地总面积比例(%

轻度侵蚀(编号12

中度侵蚀(编号13

强烈侵蚀(编号14

极强烈侵蚀(编号15

剧烈侵蚀(编号16

面积(km2

占水土流失面积比例(%

面积(km2

占水土流失面积比例(%

面积(km2

占水土流失面积比例(%

面积(km2

占水土流失面积比例(%

面积(km2

占水土流失面积比例(%

大足区

1434

1057.49

73.74

376.51

26.26

266.88

70.88

68.93

18.31

39.74

10.55

0.92

0.24

0.04

0.01

附表2    大足区水土保持“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统计表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

重点预防保护

大足区森林质量提升项目

全区范围

实施森林抚育、林相改造、退化林修复等森林质量提升项目10万亩。

10万亩

天然林更新改造修复项目

全区范围

开展天然林更新改造修复5万亩。

5万亩

退耕还林质量提升项目

全区范围

开展已退耕还林地质量提升5万亩。

5万亩

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大足区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

全区重点区域范围

以防为主、防治结合,与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相结合,实施内容主要为:土地整治保土耕作,整治山坪塘封禁治理补植补种生产便道等。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万亩

6万亩

大足区宝兴河、小玉滩河、杨柳河生态修复工程

小玉滩河:主要位于龙水镇、玉龙镇。

杨柳河:主要位于宝兴镇。

宝兴河:主要位于龙岗街道、棠香街道、宝兴镇。

采取建设河岸生态缓冲带、人工湿地等方式对宝兴河、小玉滩河、杨柳河主河道及其支流进行综合生态修复治理,拟修复治理长度27.4千米。

27.4千米

濑溪河、淮远河、窟窿河流域生态修复项目

濑溪河:主要位于龙岗街道、棠香街道、智凤街道、中敖镇、高坪镇。

淮远河:主要位于玉龙镇、拾万镇、万古镇、雍溪镇。

窟窿河:主要位于三驱镇、高升镇、季家镇。

在高升镇、三驱镇、季家镇、玉龙镇、拾万镇、万古镇、雍溪镇、高坪镇、中敖镇、龙岗街道、棠香街道、智凤街道新(改)建生态林10万亩。

10万亩

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整治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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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新建高标准农田25万亩,主要用于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电等。(其中:水土保持治理3万亩)

3万亩

林地水土保持效应提升

国家储备林建设工程森林抚育项目

全区范围

开展国家储备林森林抚育7万亩。

7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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