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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六批)

日期:2024-05-24

截至2024年5月24日,对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重庆市大足区移交的第六批群众信访举报件1件,大足区正在办理1件。

根据工作安排,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进驻期间(2024年5月8日—6月8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23-63325565,专门邮政信箱:重庆市A00251号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方处理。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六批)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问题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办结

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

被处理情况

1

D3CQ202405130028

大足区高升镇建设村5组猪厂修建时,没有经过建设村5组居民同意就毁坏林地建厂,猪厂内有严重的异味,影响周围居民生活。

大足区

生态

经调查问题属实。
该养猪场主体位于高升镇旭光村3组,部分附属设施位于建设村5组,涉及建设村5组15.4亩土地,由该组组长与养猪场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经比对大足区林地数据库,因修建养猪场而导致林地被破坏、林木被损坏的情况基本属实。该企业养殖过程中产生的臭味经换气扇排入了外环境,厂区内可闻到臭味;在附近居民的住宅院坝检查时无明显异味。

属实

1.征得村民同意,进行赔偿。
2.立行立改,恢复植被。
3.增添措施,降低臭味。


1.高升镇党委、政府已组织5组召开在家社员大会,并与当事人见面沟通,对相关情况特别是整改措施进行说明,同时指导土地租金分配。
2.区林业局已下达责令停工、立即整改和恢复被毁坏地块的植被,被毁坏林地的地块已栽植雷竹。已启动立案调查程序,已派技术人员入场勘验,勘验报告待出具,根据勘验报告及立案调查情况,对毁坏林地林木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3.区生态环境局已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对排放的臭气进行控制。目前该公司已购买除臭剂,在猪场内部进行喷洒,并在换气扇出风口处安装了风机布,使用喷淋除臭的方式降低臭味;已委托第三方公司监测臭气浓度,监测结果待出,根据监测结果进一步采取整改措施。

未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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