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龙滩子街道办事处 | |
发文日期:: | 2015-06-08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文 号: | 关键词: | ||
内容概述: |
重庆市大足区龙滩子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2014年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龙滩子办事处发〔2014〕10号
重庆市大足区龙滩子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2014年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通 知
街属各科室、各社区: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自己。火灾是森林的大敌,森林防火是森林资源保护的重要方面。为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有效控制森林火灾,妥善处理森林火灾事故,减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确保扑火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结合办事处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本预案本着就近调动、快速出动、集体扑救和确保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现场指挥组
组 长:陈能明
副组长:王玉华
联络员:吴 利
职 责:森林火灾发生后,全面负责火场的协调、组织和火灾扑救工作,组织制定扑救措施,指挥和调度各方面扑火。并及时与区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及相关人员研究、部署火灾扑救工作。
(二)现场扑救组
1. 机关应急队
队长:邓修国
副队长:肖寒红 胡传明
一分队队长:肖寒红
副队长:彭代宇
成 员:谭光祥 王 理 邱文刚 孙 勇 杨木建
傅正义 杨晓燕 邓金鑫 马 利 杨开佑
高 玲 杨 红 张兴兰 张 英 文云凤
杨 玲 彭 睿
二分队队长:胡传明
副队长: 李美龙
成 员: 何绍可 李宏亮 宋禄均 刘 洋 刘 坤
胡芯维 周丽波 胡 帆 杨红梅 邓怡兰何显鹏 王晓兰 吴坤禄 蒋益成 邓 琰
龙中琼
2. 社区应急队
太平社区森林防火应急队
队 长:李光忠
副队长:陈善荣
成 员:毛世友 高正琼 张久秀 李书荣 朱贤风 陈远禄 高代伟 周天富
龙星社区森林防火应急队
队 长:蒋 奎
副队长:李世红
成 员:蒋有莲 杨 艳 蒋有平 唐中明 蒋世彬
郭文兵 陈庆平 陈琼
龙滩园社区森林防火应急队
队 长:覃正宇
副队长:李富全
成 员:朱 群 刘 英 叶宜兰 胡玉玲 曹文琼
周 琼 杨维昭 陆俊荣
连二坡社区森林防火应急队
队 长:徐太轩
副队长:宋六孝
成 员:赵 青 周大兰 任文娜 胡 義 伍 川
宋福菊 叶章杰 余荣隆
双龙东路社区森林防火应急队
队 长: 柴红云
副队长: 石海滨
成 员: 郭 娟 杨春花 郑云洪 田梦融 刘 玲 郭太凤 方丛健 王洪波
职 责:负责扑火情况调度;扑火人力、物资的调配;落实具体的扑救措施;火灾扑灭后,负责火场看守、清理及检查验收工作。
(三)后勤保障组:
组 长:王忠玉
副组长:宋福维
成 员:刘有平 胡代芳 张世海 梁贞中 刘明国
倪 林
职 责:负责火场前线所需物资的调配、供给、运输及物资回收工作。
三、报告制度
(一)各社区凡发生森林火灾(包括火情、林内异常烟雾),必须立即向街道办事处报告。
(二)街道办事处接到森林火情报告后,在组织快速扑救的同时,联络员要立即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起火时间、地点、过火面积,发展趋势,已出动或到达火场的人数、火场指挥员等已知的基本情况。
(三)森林火灾报告过程中,报、接双方工作人员均要做好报告内容记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报告或隐瞒森林火灾。
四、善后处置
按照森林火灾造成的后果,办事处相关人员要迅速对森林火灾涉及人员进行详细调查和登记造册,制定安置方案,妥善进行安置;对因参与森林火灾扑救工作而伤亡的人员,对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要依法及时申报。
五、责任制度
(一)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实行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制和森林防火小分队组长分工负责制,出现组织、行动和指挥上的过失行为,直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扑火工作结束后,要组织人力全面查找扑火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和各环节上的存在问题,确定出相应处理对策和处理意见。
(三)通讯联络、扑火调度实行岗位责任制度,出现问题,按情节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重庆市大足区龙滩子街道办事处
抄送:大足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龙滩子街道党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