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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111778470425Q/2022-00029 | [ 发文字号 ] | 珠溪府发〔2022〕18号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珠溪镇 | [ 发布日期 ] | 2022-03-23 |
[ 成文日期 ] | 2022-03-13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778470425Q/2022-00029 |
[ 发文字号 ] | 珠溪府发〔2022〕18号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珠溪镇 |
[ 发布日期 ] | 2022-03-23 |
[ 成文日期 ] | 2022-03-13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珠溪镇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调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关爱帮扶小组的通知
重庆市大足区珠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2022年调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关爱帮扶小组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
为加强各部门间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协作管理,增强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的防范和管理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党政办公会议研究,调整2022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关爱帮扶小组,特通知如下:
一、组成成员
组 长:姜 涛 党委书记
罗才军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何昌友 政法委员、武装部长
卿 勇 统战委员
成 员:何正勇 人大主席
薛 黎 党委副书记
何圣强 镇纪委书记
谭淑梅 组织委员
骆 宾 党委委员、副镇长
石 熠 副镇长
向 鹏 副镇长
张 弢 副镇长
关爱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社会事务办,周昌永兼主任,成员为蒋吉刚、陈良勇、王天福、曹庆苏、夏联明、黄苏伦,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各村(社区)成立相应关爱帮扶小组赛,由各村(社区)书记担任关爱小组组长。
二、主要职责
(一)开展患者筛查和分级管理,定期交流、沟通患者康复情况;
(二)帮助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切实落实好居家患者服务技术与管理任务;
(三)参与重性疾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工作;
(四)协助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应急医疗处置;
(五)协助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线索调查、登记、报告和患者家庭成员护理指导工作。
重庆市大足区珠溪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