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784214073K/2022-0004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劳动、人事、监察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智凤街道 | [ 发布日期 ] | 2022-12-16 |
[ 成文日期 ] | 2022-12-16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784214073K/2022-0004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劳动、人事、监察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智凤街道 |
[ 发布日期 ] | 2022-12-16 |
[ 成文日期 ] | 2022-12-16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创业担保贷款(企业贷款)
重庆市大足区创业担保贷款(企业贷款)
一、申请条件
以小型微型企业名义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贷款主体为该企业,需满足下列条件:
(1)属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2)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3)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4)借款申请人创办的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应不属于国家淘汰类、限制类产业范畴,具体项目参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第29号令)。
二、贷款额度
按当年新招录符合贷款条件员工20万/人为基数,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三、贷款利率
大足区创业担保贷款利率为LPR+150BP。
四、贷款贴息
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五、担保及抵押方式
按照市小微担保公司和承贷银行要求提供反担保抵押。抵押物可以是商品房或门市、银行存单;工资担保可以是财政供养人员或国有控股企业在编人员、在民营企业连续参保2年以上的其他人员以工资为贷款申请人作担保。
六、申请材料
1.重庆市大足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
2.企业财务报表、招聘员工有效劳动合同、身份证、符合条件员工身份凭证(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需提供身份相关凭证)和工资表(申请日前一个月)。
七、银行所需资料(银行办理时提供)
夫妻双方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包括增减页在内的每一页)、抵押房产包括空白页的每一页复印件、个人或配偶近半年银行流水、企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最近半年购销合同三份复印件、企业经营场地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相关行业许可证或资质证、保证人身份证及单位证明、抵质押物权证原件或复印件。(具体以银行要求为准)。
八 、办理地点
创业地地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九、咨询电话
区就业和人才中心创业科 023-43735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