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784214073K/2022-00040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劳动、人事、监察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智凤街道 | [ 发布日期 ] | 2022-12-16 |
[ 成文日期 ] | 2022-12-16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784214073K/2022-00040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劳动、人事、监察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智凤街道 |
[ 发布日期 ] | 2022-12-16 |
[ 成文日期 ] | 2022-12-16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创业担保贷款 (合伙贷款)
重庆市大足区创业担保贷款 (合伙贷款)
一、申请条件
满足个人贷款主体资格(即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网络商户,或创业前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城乡低保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毕业八年内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脱贫人口)的人员合伙创办个体工商户、小型微型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情形。
二、贷款额度
本质属于个人贷款,以符合主体资格条件的股东人数,以22万元∕人为基数,确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人即110万元。符合主体资格条件的股东人数仅有1人时,按个人贷款进行申请。符合主体资格条件的股东人数超过5人时,由合伙人协商确定其中5人进行申请。
三、贷款利率
大足区创业担保贷款利率为LPR+150BP。
四、贷款贴息
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五、担保及抵押方式
按照市小微担保公司和承贷银行要求提供反担保抵押,抵押物可以是商品房或门市、银行存单;或财政供养人员或国有控股企业在编人员、在民营企业连续参保2年以上的其他人员以工资作担保。
六、申请资料
1.重庆市大足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
2.出示身份证(仅在申请人初次申请时出示其原件,续贷时无需提供);
3.其他资料(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需提供身份相关凭证;还需提供包含股东信息、股东人数、入股方式、股权分配和利润分红等内容的合伙协议)。
七、银行所需资料(银行办理时提供)
夫妻双方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包括增减页在内的每一页)、抵押房产包括空白页的每一页复印件、个人或配偶近半年银行流水、企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最近半年购销合同三份复印件、企业经营场地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相关行业许可证或资质证、保证人身份证及单位证明、抵质押物权证原件或复印件。
八 、办理地点
创业地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九、咨询电话
区就业和人才中心创业科 023-43735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