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784214073K/2022-0003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劳动、人事、监察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智凤街道 | [ 发布日期 ] | 2022-12-16 |
[ 成文日期 ] | 2022-12-16 | [ 有效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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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劳动、人事、监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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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智凤街道 |
[ 发布日期 ] | 2022-12-16 |
[ 成文日期 ] | 2022-12-16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创业担保贷款(个人贷款)
重庆市大足区创业担保贷款(个人贷款)
一、申请条件
借款人以个人名义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必须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
(一)符合人员身份条件或特定创业类别: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城乡低保人员 £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残疾人 □网络商户
□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刑满释放人员 □毕业八年内高校毕业生 □脱贫人员 □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 □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二)借款申请人在申请借款时已实际创业,即已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或被认定为网络创业人员。
(三)创业项目必须位于重庆市辖区。
(四)无不良信用记录,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在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配偶无其他未清偿贷款。
二、贷款额度
个人贷款最高不超过25万元。
三、贷款利率
大足区创业担保贷款利率为LPR+150BP;
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目前由中国人民银行每月20日公布一次。
四、贷款贴息
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五、反担保方式
按照市小微担保公司和承贷银行要求提供反担保抵押,抵押物可以是商品房或门市、银行存单;或财政供养人员、国有控股企业在编人员、在民营企业连续参保2年以上的其他人员以工资作担保。
六、取消反担保情况
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资格条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免除反担保要求:
1.新发放额度为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2.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信用社区(乡村)推荐的创业项目,需孵化基地和信用社区(乡村)提供推荐材料;
3.获得区县(自治县)级以上荣誉称号、市级及以上创业大赛奖励的创业人员和创业企业;
4.经经办银行评估认定的信用小微企业、商户、农户,需经办银行提供评估认定文件;
5.经营稳定守信的二次创业者(成立2年及以上、有纳税申报记录、带动就业5人及以上)。
七、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其中人力社保部门资格审查5个工作日内)。
八、申请资料
1.重庆市大足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
2.出示身份证(仅在初次申请时出示其原件,续贷时无需提供);
3.其他资料(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需提供身份相关凭证)。
九、银行所需资料(银行办理时提供)
夫妻双方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包括增减页在内的每一页)、抵押房产包括空白页的每一页复印件、个人或配偶近半年银行流水、企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最近半年购销合同三份复印件、企业经营场地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相关行业许可证或资质证、保证人身份证及单位证明、抵质押物权证原件或复印件。
十 、办理地点
创业地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十一、咨询电话
区就业和人才中心创业科 023-43735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