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784212422K/2024-0002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食品药品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中敖镇 | [ 发布日期 ] | 2024-02-04 |
[ 成文日期 ] | 2024-01-29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784212422K/2024-0002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食品药品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中敖镇 |
[ 发布日期 ] | 2024-02-04 |
[ 成文日期 ] | 2024-01-29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中敖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板块,镇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安办、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食安办发〔2023〕17号)《重庆市大足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成立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的通知》(大足食药安办〔2024〕3号)要求,保障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有力有效实施,特成立“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一)工作专班
组 长:陈昌华 镇政法委员、副镇长
副组长:贺 波 中敖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黎金元 镇平安建设办主任
刘梦萦 镇卫健办负责人
刘国辉 中敖学区办主任
刘 洋 中敖派出所所长
(二)工作专班办公室
主 任:贺 波 中敖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成 员:邓长菊 中敖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
胡雪飞 学区办工作人员
刘 飞 中敖派出所干警
(三)工作专班办公室联络员
邓佳国:学区办副主任
联系电话:18723176118
刘 飞:中敖派出所干警
联系电话:18883769693
蒋志远:卫健办工作人员
联系电话:13883352129
邓长菊:中敖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
联系电话:13696408863
二、工作职责
(一)加强统筹协调。统筹安排部署、协调指导专项行动开展;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组织召开相关工作会议;做好区局督查衔接工作。
(二)加强工作推进。制定《大足区中敖镇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按上级要求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报送相关报表和信息。
(三)加强工作督导。制定《大足区中敖镇校园食品安全排 查整治成效检查验收办法》,组织跨部门联合抽查,对专项行动完成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
(四)加强工作总结。梳理总结辖区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情况,形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成果,向区级工作专班报送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书面总结。
三、其他事项
(一)专班办公室。专班办公室设在镇市场监管所,承担专班日常事务,综合协调具体工作。
(二)工作方式。专班成员在原工作岗位开展工作,根据工作需要进行阶段性集中办公。
(三)建立专班会议制度。专班组长或副组长根据工作需要 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班会议,可召开全体成员会议、部分成员会议,各成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提议召开专班会议。工作专班会议议定事项,经组长或副组长审核后报镇食药安办主任同意后, 专班办公室制定落实。
(四)建立联络员制度。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硬的同志作为联络员,并确保联络员相对固定,如有必要变动须及时与专班联系变更。专班可根据工作需要召开联络员会议。
(五)建立信息报送制度。要建立《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信息动态》,定期收集板块工作推进进展和好经验、好做法, 并及时向区局专班报送。
重庆市大足区中敖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