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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784212422K/2024-00001 [ 发文字号 ] 中敖府发〔2024〕1号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中敖镇 [ 发布日期 ] 2024-01-17
[ 成文日期 ] 2024-01-17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784212422K/2024-00001
[ 发文字号 ] 中敖府发〔2024〕1号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中敖镇
[ 发布日期 ] 2024-01-17
[ 成文日期 ] 2024-01-17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中敖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敖镇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

  现将《中敖镇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大足区中敖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中敖镇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全市、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增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意见》(渝府办发〔2015〕207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安委〔2018〕3号)以及《重庆市大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备案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的要求、扎实推进行政执法,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大足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大足委发〔2018〕38号)文件要求,形成完善的责任体系,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规范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行为,推动各相关行业、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促进企业本质安全;通过进一步完善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三部曲”执法方法,严格落实“四不两直”,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效果;通过严格执法,强化事前处罚,做到失职追责、违法必惩,严厉打击违法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加强安全管理,提高事故防控能力,减少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圆满完成区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三、监管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

(一)镇应急办。烟花爆竹仓库1家,零售经营4家;危化经营企业3家(中国石油中敖加油站、理想液化气、大足区鸿冠电子有限公司);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3个);高层建筑、老旧小区、九小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二)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城镇规划建设安全:公租房、城镇棚户区、高层建筑的安全监督检查;市政管理安全:车辆和市政设施、车辆乱停乱放安全,由市政办(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安全监督检查。

(三)镇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对中敖镇敬老院(位于中敖镇麻杨村1组,建筑面积1364平方米,床位数50张),村社区五保家园(加福,明月,转洞,麻杨,观寺,双溪,九石,双柏,洪溪,天台五保家园)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四)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对辖区内危化品加工经营企业1家、灯笼生产企业2家、纸制加工企业1家、粮食加工1家、床垫生产企业1家,刷子厂1家等重点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五)中敖学区办。中敖学区办生源地涉及中敖、高坪、高升三个镇,有中学1所,小学9所,中心幼儿园2所 ,民办幼儿园6所,附属幼儿园7所(分别是转洞、麻杨、双溪、天宝、高坪、高峰、天山小学附属园)。全片区各校园没有校车,只有中敖中学有寄宿学生和小卖部,全片区公办学校只有高峰小学、高升中心幼儿园、中敖中心幼儿园。中敖镇学区办负责对辖区内学校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六)中敖规资所。中敖镇共有市级地质灾害隐患点33处,占全区45.2%。重点涉及天台、洪溪、峰山等12个村,因地形地貌特殊,坡高崖陡,部分群众居住于半坡或深沟地带,当降雨达到一定强度时,极易诱发堆积层滑坡、岩石崩塌、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根据重庆市气候特征全年分为汛期和非汛期,其5-10月为汛期,1-4月、11-12月为非汛期,按其月份可分为汛前、汛中、汛后三个阶段。其重点防治期为汛中,中敖规资所负责对辖区内地质灾害点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七)镇卫健办。对有危害职业病的企业共2家(大足区正发粮油加工厂,大足区恒煌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及大足区中敖卫生院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八)镇文化服务中心。中敖镇文化站主要对辖区内文化活动场所,文物点进行监督检查。

(九)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对农村房屋建设安全、公路建设安全、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整治、水上交通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十)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对辖区森林防火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十一)镇农业服务中心。对防汛抗旱、水库、塘堰、沼气、农机、农用车辆、农业企业、农业施工等进行监督检查。

(十二)镇经济发展办。对辖区水、电力、天然气、邮政、通信等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四、监督检查计划的实施和保障措施

(一)编制现场检查方案。各责任办公室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时,应当根据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拟定的月度检查内容,在上月26日前编制出现场检查方案。现场检查方案应当明确检查的区域、内容、重点等,包括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中的检查对象名称、检查内容、检查日期、检查地点、检查执法人员等。

(二)严格执行执法程序。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人员在执行执法检查任务时,必须2人或2人以上共同参加,出示有效的监督执法证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行现场处理措施、调查取证、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执行程序、结案审批等行政执法程序。书面记录检查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行政执法人员应出具《现场检查记录》《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勘验笔录》或《询问笔录》等行政执法文书。被检查单位拒绝签字的,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确认。在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检查重点和检查内容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时,对于发现的不属于本次检查重点和检查内容的事故隐患,应当进行及时处理和行政处罚。对企业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的,在限期改正期满后,由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的单位或委托下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对违章行为和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逐一进行现场复查,并出具《整改复查意见书》。整改后仍不能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提请政府予以关闭。各责任办公室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等问题应当由其他部门进行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其他有关部门并形成记录备查,接受移送的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三)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且能立即排除的,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限期排除隐患。隐患排除后,经安全监管执法机关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对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执法机关依法作出的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的决定时,可以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使用《强制措施决定书》。对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对检查发现非法违法行为、冒险作业,以及违章指挥,应当对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主要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

(四)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实施变更的要求。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调整。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在实施中,因上级新的工作部署,导致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原计划安排当月或者下月对某些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的时间延期或者提前,由本单位负责人签字批准同意后可以延期或者提前进行检查。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实施期间,因临时新增全国性或区域性的专项整治行动,应当在每月的现场检查方案中将该专项整治行动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检查安排合并,对计划安排的检查内容和专项整治内容一起检查,不能将专项整治行动替代本月的检查。

(五)认真开展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总结评估。按照“每月有评估,年度有报告”要求,各责任科室要评估分析月度监督检查计划完成情况,建立监督检查工作台账。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实施完成后,各责任科室应当在每年12月分析监督检查计划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形成评估总结报告。

附件:1. 2024年度中敖镇应急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2.2024年度中敖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3. 2024年度中敖镇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4. 2024年度中敖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5. 2024年度大足区中敖片区教育督导办公室安全生产监    

督检查计划

6.2024年度中敖规资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7. 2024年度中敖镇卫健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8. 2024年度中敖镇文化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9. 2024年度中敖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监督

检查计划

10.2024年度中敖镇森林防火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11. 2024年度中敖镇农业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12.

2024年度中敖镇经济发展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附件1

2024年度中敖镇应急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

(二)按照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科学、合理地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重点检查、一般检查的相关内容。

(三)对查处的每条安全隐患“追踪到底、整改到位”,形成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的闭环管理,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确保监督检查的实效性。

(四)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努力实现道路交通、危化品、烟花爆竹、三合一九小场所行业“零死亡”目标。

二、监督检查人员及分工

从事应急办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人员有4人。监督检查人员的具体检查工作安排在每月的现场检查方案中进行明确。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

(一)总法定工作日:4人×251天=1004天。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329 天。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342天。包括安全生产举报查处预计64天;参与联合执法全年预计80天;道路交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共计120天;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共计78天。

(四)非执法工作日:333 天。包括值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共计172天;病假、事假、法定年休假等共计其他工作事务共计161天。

四、监督检查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监督检查计划原则

按照分类监管原则的要求,根据监管行业的主要情况,确定检查重点、检查方式、检查周期等。

(二)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1. 对烟花爆竹储存仓库1户和零售经营4户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是否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并有效;进货渠道是否合法;零售点是否符合烟花爆竹零售店许可规定;是否配备消防设备;是否经营土火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 对危化品经营企业3家进行检查,是否有经营许可证并有效;进货渠道是否合法;是否符合要求储存;是否配备消防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 .对道路交通车辆违法行为进行检查,重点排查检查劝导站履职情况,查处农村地区面包车、电动二三四轮车违法载人,摩托车无牌无证、超员乘坐、不戴头盔,酒驾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4. 对高层建筑等消防通道检查;三合一九小场所检查,是否配备消防设备;是否人货混住等不符合要求的违法行为。

五、监督检查计划

经测算2024年共有监督检查工作日329天,全年计划开展监督检查59次,其中:重点检查50次、一般检查9次。具体检查计划如下:

2024年度中敖镇应急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表

检查月份

检查单位

检查形式

检查次数

1月

大足区鸿冠电子有限公司

重点检查

1

理想液化气

1

中敖加油站

1

鑫丰烟花爆竹仓库及零售店

3

道路交通安全

重点检查

2

道路交通安全

一般检查

2

福艺家园

重点检查

1

三合一、九小场所

重点检查

3

2月

道路交通安全

重点检查

2

3月

道路交通安全

重点检查

2

道路交通安全

一般检查

1

4月

道路交通安全

重点检查

2

鑫丰烟花爆竹仓库及零售店

重点检查

2

5月

道路交通安全

重点检查

2

道路交通安全

一般检查

1

6月

道路交通安全

重点检查

1

福艺家园

重点检查

1

道路交通安全

一般检查

1

大足区鸿冠电子有限公司

重点检查

1

理想液化气

重点检查

1

中敖加油站

重点检查

1

7月

道路交通安全

重点检查

2

8月

道路交通安全

重点检查

2

道路交通安全

一般检查

1

鑫丰烟花爆竹仓库及零售店

重点检查

2

9月

理想液化气

重点检查

1

大足区鸿冠电子有限公司

1

中敖加油站

1

道路交通安全

重点检查

3

道路交通安全

重点检查

1

10月

道路交通安全

重点检查

1

福艺家园

重点检查

1

三合一、九小场所

一般检查

1

道路交通安全

重点检查

2

道路交通安全

一般检查

1

11月

道路交通安全

重点检查

1

福艺家园

重点检查

1

12月

道路交通安全

重点检查

2

道路交通安全

一般检查

1

福艺家园

重点检查

1

鑫丰烟花爆竹仓库及零售店

重点检查

1

合计

59

附件2

2024年度中敖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

(二)按照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科学、合理地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重点检查、一般检查的相关内容。

(三)对查处的每条安全隐患“追踪到底、整改到位”,形成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的闭环管理,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确保监督检查的实效性。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努力实现城镇规划建设安全目标。

(四)城镇规划建设安全:高层建筑、公租房、城镇棚户区的安全监督检查。市政管理安全:车辆和市政设施、车辆乱停乱放安全,由市政办(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安全监督检查。

二、监督检查人员及分工

从事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安全监督检查有关工作人员4人。监督检查人员的具体检查工作安排在每月的现场检查方案中进行明确。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

(一)总法定工作日:4人×251天=1004天。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311天。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341天,包括安全生产举报查处预计53天;参与联合执法全年预计87天;安全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共计118天;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共计83天。
   (四)非执法工作日:352天,包括值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共计213天;病假、事假、法定年休假等共计其他工作事务共计139天。

四、监督检查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监督检查计划原则

按照分类监管原则的要求,根据监管行业的主要情况,确定检查重点、检查方式、检查周期等。

(二)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1、规划区内高层建筑房屋安全排查

主要排查规划区内高层建筑房屋的装修装饰材料,防火分隔,疏散通道,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消防设施,电动自行车管理,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建设过程中的日常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其他问题等。

2、公租房的安全排查

主要排查公租房的疏散通道,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消防设施,电动自行车管理,重点岗位人员责任,日常管理和宣传教育,其他问题等。

3、棚户区安全排查

主要排查棚户区内危房的危险等级,是否悬挂危房标识标牌,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危房是否存在潜在危险,是否告知危房户搬离,危房是否有拦挡设施等。

五、监督检查计划

经测算2024年共有监督检查工作日311天,全年计划开展监督检查36次,其中:重点检查29次、一般检查7次。具体检查计划如下:

2024年中敖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安全监督检查计划表

检查月份

检查单位

检查形式

检查次数

1月

高层建筑房屋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

1

公租房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

1

棚户区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

1

2月

高层建筑房屋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

1

公租房安全检查

一般检查

1

棚户区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

1

3月

高层建筑房屋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

1

公租房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

1

棚户区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

1

4月

高层建筑房屋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

1

公租房安全检查

一般检查

1

棚户区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

1

5月

高层建筑房屋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

1

公租房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

1

棚户区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

1

6月

高层建筑房屋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

1

公租房安全检查

一般检查

1

棚户区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

1

7月

高层建筑房屋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

1

公租房安全检查

一般检查

1

棚户区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

1

8月

高层建筑房屋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

1

公租房安全检查

一般检查

1

棚户区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

1

9月

高层建筑房屋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

1

公租房安全检查

一般检查

1

棚户区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

1

10月

高层建筑房屋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

1

公租房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

1

棚户区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

1

11月

高层建筑房屋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

1

公租房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

1

棚户区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

1

12月

高层建筑房屋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

1

公租房安全检查

一般检查

1

棚户区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

1

附件3

2024年中敖镇民政和社会事务办

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

(二)按照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科学、合理地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重点检查、一般检查的相关内容。

(三)对查处的每条安全隐患“追踪到底、整改到位”,形成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的闭环管理,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确保监督检查的实效性。

(四)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努力实现养老机构行业“零死亡”目标。

二、监督检查人员及分工

从事监督检查工作人员有2人。监督检查人员的具体检查工作安排在每月的现场检查方案中进行明确。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

(一)总法定工作日:2人×251天=502天。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132天。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186天,包括安全生产举报查处预计42天;参与联合执法全年预计48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预计56天;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预计40天。

(四)非执法工作日:186天,包括值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预计94天;病假、事假、法定年休假共计等其他工作事务预计92天。

四、监督检查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监督检查计划原则

按照分类监管原则的要求,根据敬老院的主要情况,确定检查重点、检查方式、检查周期等。

(二)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1. 安全制度检查:检查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操作规范及流程、事故处理与报告制度、应急预案及检查督查等制度规范是否建立,夯实安全工作基础。

2. 电燃气安全检查:检查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是否落实,防止因触电、漏电、使用电热毯、燃气泄漏等引发火灾。

3. 服务安全检查:检查服务对象入院评估及机构工作人员服务情况考评制度是否建立,故意伤害、走失、交通安全、老年精神情绪管控等重点安全问题是否进行动态监测,防止发生人身伤害和养护纠纷处置不力。

4. 应急管理处置检查:检查对养老机构安全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制度建立情况,是否开展应急预案演练,防止养老机构遇到突发事件处置不力。

5. 物品安全检查:收缴匕首、三棱刀、弹簧刀等管制刀具及危险化学品,集中保管其他刀具,防止养老机构遇到突发事件处置不力。

6. 安全保卫检查:检查养老机构值班和关键岗位领导到岗制度是否落实,确保一有情况有效应对,科学处置。

五、监督检查计划

经测算2024年共有监督检查工作日132天,全年计划开展监督检查22次,其中:重点检查12次,一般检查10次。具体检查计划如下:

2024年中敖镇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表

检查月份

检查单位

检查形式

检查次数

1

中敖镇敬老院

重点检查

1

2

中敖镇敬老院

重点检查

1

3

中敖镇敬老院

重点检查

1

4

中敖镇敬老院

重点检查

1

5

中敖镇敬老院

重点检查

1

加福、明月、转洞、麻杨、观寺村五保家园

一般检查

5

6

中敖镇敬老院

重点检查

1

7

中敖镇敬老院

重点检查

1

8

中敖镇敬老院

重点检查

1

9

中敖镇敬老院

重点检查

1

10

中敖镇敬老院

重点检查

1

双溪、九石、双柏、洪溪、天台村五保家园

一般检查

5

11

中敖镇敬老院

重点检查

1

12

中敖镇敬老院

重点检查

1

合计

22

附件4

2024年度中敖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

(二)按照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科学、合理地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重点检查、一般检查的相关内容。

(三)对查处的每条安全隐患“追踪到底、整改到位”,形成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的闭环管理,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确保监督检查的实效性。

(四)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努力实现工贸企业安全生产“零死亡”目标。

二、监督检查人员及分工

从事工贸企业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人员有2人。监督检查人员的具体检查工作安排在每月的现场检查方案中进行明确。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

(一)总法定工作日:2人×251天=502天。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160 天。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160天,包括安全生产举报查处预计32天;参与联合执法全年预计40天;道路交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共计48天;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共计40天。
   (四)非执法工作日:178 天,包括值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共计52天;病假、事假、法定年休假等共计其他工作事务共计126天。

四、监督检查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监督检查计划原则。按照分类监管原则的要求,根据监管行业的主要情况,确定检查重点、检查方式、检查周期等。

(二)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1.对辖区内危化品加工经营企业1家、灯笼生产企业2家、纸制加工业1家、粮食加工1家、床垫生产企业1家等重点行业进行重点检查,主要检查是否对须持有特种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检查是否有经营许可证并有效;是否符合加工储存要求;是否配备消防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重要时段每月检查不少于1次、其余非重点监管企业和非重点检查时段按一般性检查。

五、监督检查计划

经测算2024年共有监督检查工作日160天,全年计划开展监督检查24次,其中:重点检查22次、一般检查2次。具体检查计划如下:

2024年中敖镇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安全生产年度

监督检查计划表

检查月份

检查单位

检查形式

检查次数

1月

重庆市鑫丰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重点检查

1

大足区鸿冠电子有限公司

重点检查

1

2月

重庆市大足区豪峰喜庆工艺品有限公司

重点检查

1

重庆市大足区正义工艺品厂

重点检查

1

3月

重庆一九四九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重点检查

1

重庆市大足区大宏动物油脂加工厂

重点检查

1

4月

重庆市福林日化品有限公司

重点检查

1

重庆市大足区宏华床垫有限公司

重点检查

1

5月

大足区唐成秀液化气经营部

重点检查

1

重庆龙子雨衣厂

重点检查

1

6月

重庆市大足区恒煌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重点检查

1

大足区国冬家具城

重点检查

1

7月

重庆市大足区正发粮油加工

重点检查

1

重庆市大足区华福预制构件有限公司

一般检查

1

8月

重庆辉贸家具有限公司

重点检查

1

重庆市大足区足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一般检查

1

9月

重庆市大足区鑫宇纸箱厂

重点检查

1

大足区昌容制刷厂

重点检查

1

10月

重庆市渝敖酒厂

重点检查

1

重庆京店世家家具有限公司

重点检查

1

11月

重庆市大足保安培训学校

重点检查

1

大足区拖亿佳日用品加工厂

重点检查

1

12月

重庆市大足区吉祥塑料制品厂

重点检查

1

大足区鼎力建材加工厂

重点检查

1


附件5


大足区中敖片区教育督导办公室

2024年校园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规范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行为,推动各学校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促进学校整体安全;通过进一步完善检查诊断、整改复查、行政处罚的执法方法,严格落实“四不两直”,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效果;通过严格执法,强化事前处罚,做到失职追责、违法必惩,严厉打击违法非法办学行为,推动学校强化红线意识,加强安全管理,提高事故防控能力,减少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

二、片区基本情况

中敖片区教育督导办辖中敖、高坪、高升三个镇,共29个教学点。其中:中学1所,小学9所,中心幼儿园2所(3个教学点),民办幼儿园4所(7个教学点),村小7所。

三、学区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情况

学区办现有工作人员11人,其中从事安全稳定工作3人。 2024年法定工作日:251天,总法定工作日747天。监督检查工作日220天;其他执法工作日240天,包括安全生产举报查处、参与联合执法、道路交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等工作。非执法工作日287天,包括值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检查指导、党群活动、病假、事假、法定年休假等。

四、监督检查内容

应对各学校是否具备安全条件、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日常安全管理和教育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具体包括:

(一)依法通过有关安全行政审批情况。

(二)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情况。

(三)上级文件及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四)建立和落实安全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情况。

(五)制定、实施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情况。

(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及“日周月”落实情况。

(七)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八)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和周边治安秩序排查整改情况。

(九)安全信息报告报告情况。

(十)应急值守情况。

(十一)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五、监督检查计划

2024年中敖片区校园安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表

检查月份

检查单位

检查内容

检查形式

检查次数

3月

中敖片区27个教学点

对所有校园开学安全工作检查。重点是安全出行及春季传染性疾病防控和食品安全;全国安全教育日活动的开展情况督查;发放交通安全告家长书;落实预防溺水家长告知书和责任书的签订;防性侵、防欺凌安全教育。

重点检查

27

6月

对所有校园进行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防溺水教育及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对所有校园的安全工作例会,总结上半年学校安全工作的材料收集学校安全,工作档案检查;学校用电情况检查。

重点检查

27

9月

对所有校园开学工作检查。重点对所有校园进行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防溺水教育及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秋季传染性疾病防控及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防性侵、防欺凌安全教育,学校用气、用电的情况督查。

重点检查

27

11月

对所有校园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交通安全教育的落实情况检查。十月安全稳定宣传教育月过程督导。对所有校园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防火灾教育及工作落实情况检查。对所有校园学校安全工作档案检查;交通安全教育的落实情况检查;学校校舍安全检查,做好灾害天气的安全防范工作的检查;学校校舍、安全设施维护的检查。

重点检查

27

附件6

2024年度中敖规资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

(二)按照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科学、合理地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重点检查、一般检查的相关内容。

(三)对查处的每条安全隐患“追踪到底、整改到位”,形成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的闭环管理,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确保监督检查的实效性。

(四)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努力实现地质灾害行业“零死亡”目标。

二、监督检查人员及分工

从事地质灾害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人员有3人。监督检查人员的具体检查工作安排在每月的现场检查方案中进行明确。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

(一)总法定工作日:3人×251天=753天。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248 天。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245天。包括地质灾害隐患举报查处预计50天;参与联合执法全年预计60天;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共计65天;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共计70天。

(四)非执法工作日:260天。包括值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共计150天;病假、事假、法定年休假等共计其他工作事务共计110天。

四、监督检查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监督检查计划原则。按照分类监管原则的要求,根据监管行业的主要情况,确定检查重点、检查方式、检查周期等。

(二)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中敖镇共有市级地质灾害隐患点33处,占全区45.2%重点涉及天台、洪溪、峰山等12个村,因地形地貌特殊,坡高崖陡,部分群众居住于半坡或深沟地带,当降雨达到一定强度时,极易诱发堆积层滑坡、岩石崩塌、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

根据重庆市气候特征全年分为汛期和非汛期,其5-10月为汛期,1-4月、11-12月为非汛期,按其月份可分为汛前、汛中、汛后三个阶段。其重点防治期为汛中。

    五、监督检查计划

经测算2024年共有监督检查工作日251天,全年计划开展监督检查 33次,其中:重点检查 27次、一般检查6次。具体检查计划如下:

2024年度中敖规资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表

检查月份

检查地点

检查形式

检查次数

1月

中敖镇东林村2社(岩包屋基2号点)

一般检查

1

2月

中敖镇长源村6社(四合头)

一般检查

1

3月

中敖镇金盆村2社(双庙子)

一般检查

1

4月

中敖镇永和村7社(黄玉田1号点)

一般检查

1

5月

中敖镇峰山村8社(黄家老山)

重点检查

1

中敖镇天台村4社(黄桷树坡)

重点检查

1

中敖镇长源村8社(陡梯子)

重点检查

1

中敖镇长源村6社(毛店子)

重点检查

1

中敖镇峰山村6社(笋子坡)

重点检查

1

6月

中敖镇永和村7社(黄玉田2号点)

重点检查

1

中敖镇永和村8社(老鼠湾)

重点检查

1

中敖镇洪溪村6社(小安子)

重点检查

1

中敖镇双溪村2社(陈家二岩)

重点检查

1

中敖镇双溪村1社(上游水库管理所)

重点检查

1

7月

中敖镇双溪村7社(猴子碑莲花屋基)

重点检查

1

中敖镇洪溪村3社(长岭杠)

重点检查

1

中敖镇永和村2社(张家沟)

重点检查

1

中敖镇永和村6社(袁家沟新房子)

重点检查

1

8月

中敖镇天台村1社(岩口子)

重点检查

1

中敖镇峰山村8社(斗碗寨)

重点检查

1

中敖镇金盆村6社(牛草湾)

重点检查

1

中敖镇金盆村3社(天坪丘)

重点检查

1

9月

中敖镇金盆村3社(三尊佛危岩)

重点检查

1

中敖镇洪溪村5社(白岩坡)

重点检查

1

中敖镇天台村1社(祖山岭)

重点检查

1

中敖镇峰山村8社(老山坡)

重点检查

1

10月

中敖镇天台村3社(染房屋基)

重点检查

1

中敖镇天台村1社(白屋基嘴)

重点检查

1

中敖镇金盆村3社(金竹山危岩)

重点检查

1

中敖镇峰山村7社(黄家老山狮子岩)

重点检查

1

中敖镇天台村4社(青杠岩)

重点检查

1

11月

中敖镇观寺村7社(王家大院)

一般检查

1

12月

中敖镇永和村7社(狮子岩)

一般检查

1

合计

33

附件7

2024年度中敖镇卫健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

(二)按照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科学、合理地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重点检查、一般检查的相关内容。

(三)对查处的每条安全隐患“追踪到底、整改到位”,形成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的闭环管理,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确保监督检查的实效性。

(四)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努力实现企业、医院“零死亡”目标。

二、监督检查人员及分工

从事卫健办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人员有2人。监督检查人员的具体检查工作安排在每月的现场检查方案中进行明确。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

(一)总法定工作日:2人×251天=502天。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150天。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160天,包括安全生产举报查处预计32天;参与联合执法全年预计40天;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共计48天;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共计40天。
(四)非执法工作日:192天,包括值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共计96天;病假、事假、法定年休假等共计其他工作事务共计96天。

四、监督检查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监督检查计划原则。按照分类监管原则的要求,根据监管行业的主要情况,确定检查重点、检查方式、检查周期等。

(二)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1. 对职业病有危害的企业,共3户进行检查,是否有职业健康许可证,并有效;工作人员是否戴防尘口罩;是否有消毒用具等。

2. 对中敖镇中心卫生院1家进行检查,是否有医疗机构经营许可证和职业健康许可证,并有效;1检查放射科、2检查B超室、是否穿放射服;工作人员是否戴口罩;是否有消毒用具等。

五、监督检查计划

经测算2024年共有监督检查工作日150天,全年计划开展监督检查17次,其中:重点检查12次、一般检查5次。具体检查计划如下:

2024年度中敖镇卫健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表

检查月份

检查单位

检查形式

检查次数

1月

大足区中敖镇卫生院

重点检查

1

大足区正发粮油加工厂

1

大足区恒煌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1

重庆市大足区鸿冠电子有限公司

1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大足销售分公司大足中敖加油站

1

4月

大足区中敖镇卫生院

重点检查

1

7月

重庆市大足区鸿冠电子有限公司

重点检查

1

大足区恒煌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一般检查

1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大足销售分公司大足中敖加油站

1

9月

大足区中敖镇卫生院

重点检查

1

大足区正发粮油加工厂

1

大足区恒煌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重点检查

1

重庆市大足区鸿冠电子有限公司

重点检查

1

11月

大足区中敖镇卫生院

一般检查

1

大足区正发粮油加工厂

一般检查

1

重庆市大足区鸿冠电子有限公司

一般检查

1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大足销售分公司大足中敖加油站

重点检查

1

合计

17

附件8

2024年中敖镇文化服务中心

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

(二)按照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科学、合理地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重点检查、一般检查的相关内容。

(三)对查处的每条安全隐患“追踪到底、整改到位”,形成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的闭环管理,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确保监督检查的实效性。

(四)中敖镇文化服务中心主要对辖区内文化活动场所,文物点进行监督检查执法。

二、监管对象情况

中敖镇文化服务中心主要对辖区内文化活动场所,文物点进行监督检查。

三、监督管理人员情况

(一)总法定工作日:2人×251天=502天。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160天。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186天。包括日常安全检查预计37天;参与联合执法全年预计46天;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共计62天;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共计40天;开展专项执法共计40天。

(四)非执法工作日:160天。包括学习64天、会议60天、其他各种工作事务36天。

四、监督检查内容

(一)监督检查计划原则

按照分类监管原则的要求,根据监管行业的主要情况,确定检查重点、检查方式、检查周期等。

(二)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1.对文化广场,公共文化活动场所,人员的防护及场地、设施设备安全排查,避免安全隐患的发生,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治消除。

2.文物点检查,确保本行政区域内1个国家级、2个市级和14个区级文物,全年无建筑火灾事故;无文物保护单位被盗或严重破坏案件;并加强70个未定级文物的安全保护工作。

五、监督检查计划

按照测算,文化服务中心2024年共有行政执法工作日160天,全年安全监督执法检查13次。其中重点检查9次,一般检查4次,具体检查如下:

2024年中敖镇文化服务中心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表

检查月份

检查单位

检查形式

合计(家次)

1月

文物点、文化广场

重点检查

2

2月

文物点

一般检查

1

4月

文化广场

一般检查

1

5月

文物点

重点检查

1

6月

文物点、文化广场

重点检查

2

7月

文化广场

一般检查

1

9月

文物点、文化广场

重点检查

2

10月

文化广场

重点检查

1

11月

文物点

一般检查

1

12月

文化站广场

重点检查

1

合计

13

附件9

2024年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全市、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增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意见》(渝府办发〔2015〕207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安委〔2018〕3号)以及《重庆市大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备案的通知(大足安办〔2020〕4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的要求、扎实推进行政执法,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意见》(大足委发〔2015〕1号)中关于“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形成完善的责任体系,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强化“打非治违”、进一步净化安全生产秩序、推进安全生产法治化。

二、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规范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行为,推动各相关行业、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促进企业本质安全;通过进一步完善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三部曲”执法方法,严格落实“四不两直”,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效果;通过严格执法,强化事前处罚,做到失职追责、违法必惩,严厉打击违法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加强安全管理,提高事故防控能力,减少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圆满完成区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三、监管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底,中敖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主要对中敖镇辖区内的农村房屋建前、建中、建后的安全监督检查、督查工作。水上交通安全检查,道路交通建设施工现场安全检查。

    四、监督检查计划的实施和保障措施

    (一)编制现场检查方案。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时,应当根据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拟定的月度检查内容,在每月29日前编制出现场检查方案。现场检查方案应当明确检查的区域、内容、重点等,包括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中的检查对象名称、检查内容、检查日期、检查地点、检查执法人员等。

(二)严格执行执法程序。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人员在执行执法检查任务时,必须2人或2人以上共同参加,出示有效的监督执法证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行现场处理措施、调查取证、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执行程序、结案审批等行政执法程序。书面记录检查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行政执法人员应出具《现场检查记录》《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勘验笔录》或《询问笔录》等行政执法文书。被检查单位拒绝签字的,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确认。在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检查重点和检查内容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时,对于发现的不属于本次检查重点和检查内容的事故隐患,应当进行及时处理和行政处罚。对企业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的,在限期改正期满后,由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的单位或委托下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对 违章行为和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逐一进行现场复查,并出具《整改复查意见书》。整改后仍不能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提请政府予以关闭。各责任办公室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等问题应当由其他部门进行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其他有关部门并形成记录备查,接受移送的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三)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且能立即排除的,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限期排除隐患。隐患排除后,经安全监管执法机关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对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执法机关依法作出的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的决定时,可以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使用《强制措施决定书》。对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对检查发现非法违法行为、冒险作业,以及违章指挥,应当对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主要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

(四)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实施变更的要求。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调整。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在实施中,因上级新的工作部署,导致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原计划安排当月或者下月对某些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的时间延期或者提前,由本单位负责人签字批准同意后可以延期或者提前进行检查。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实施期间,因临时新增全国性或区域性的专项整治行动,应当在每月的现场检查方案中将该专项整治行动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检查安排合并,对计划安排的检查内容和专项整治内容一起检查,不能将专项整治行动替代本月的检查。

(五)认真开展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总结。按照“每月有评估,年度有报告”要求,各责任科室要评估分析月度监督检查计划完成情况,建立监督检查工作台账。

五、监督检查计划

经测算2024年共有监督检查工作日251天,全年计划开展监督检查40次,其中:重点检查16次、一般检查24次。具体检查计划如下:

2024年中敖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表

检查月份

检查单位

检查形式

检查次数

1月

水上交通

一般检查

1

公路建设安全

1

农房安全

1

2月

公路建设安全

一般检查

1

农房安全

1

水上交通

1

3月

公路建设安全

重点检查

1

农房安全

1

水上交通

1

道路交通隐患排查

1

4月

公路建设安全

一般检查

1

农房安全

1

水上交通

1

5月

水上交通

一般检查

1

公路建设安全

1

农房安全

1

6月

水上交通

重点检查

1

公路建设安全

1

农房安全

1

道路交通隐患排查

1

7月

水上交通

一般检查

1

公路建设安全

1

农房安全

1

8月

水上交通

一般检查

1

公路建设安全

1

农房安全

1

9月

水上交通

重点检查

1

公路建设安全

1

农房安全

1

道路交通隐患排查

1

10月

水上交通

一般检查

1

公路建设安全

1

农房安全

1

11月

水上交通

一般检查

1

公路建设安全

1

农房安全

1

12月

水上交通

重点检查

1

公路建设安全

1

农房安全

1

道路交通隐患排查

1

合计

40

附件10

2024年中敖镇森林防火安全生产年度

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

(二)按照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科学、合理地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重点检查、一般检查的相关内容。

(三)对查处的每条安全隐患“追踪到底、整改到位”,形成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的闭环管理,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确保监督检查的实效性。

(四)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努力实现森林防火行业“零死亡”目标。

二、监督检查人员及分工

从事森林防火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人员有2人。监督检查人员的具体检查工作安排在每月的现场检查方案中进行明确。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

(一)总法定工作日:2人×251天=502天。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160 天。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164天,包括安全生产举报查处预计36天;参与联合执法全年预计40天;道路交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共计48天;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共计40天。

(四)非执法工作日:178 天,包括值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共计52天;病假、事假、法定年休假等共计其他工作事务共计126天。

四、监督检查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监督检查计划原则。按照分类监管原则的要求,根据监管行业的主要情况,确定检查重点、检查方式、检查周期等。

(二)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1、元旦、五一和国庆节假日前重点对18个森林防火卡点进行督促检查。

2、春节和清明节加强散坟、庙宇等火源点的管控。

3、对林区内的企业进行防火安全检查。

4、其余非重点检查时段按一般性检查。

五、监督检查计划

经测算2024年共有监督检查工作日160天,全年计划开展监督检查23次,其中:重点检查19次、一般检查4次。具体检查计划如下:

2024年中敖镇森林防火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表

检查月份

检查单位

检查形式

检查数

1月

森林防火检查

一般检查

1

2月

森林防火检查

重点检查

2

3月

森林防火检查

一般检查

1

4月

森林防火检查

重点检查

2

5月

森林防火检查

重点检查

2

6月

森林防火检查

重点检查

2

7月

森林防火检查

重点检查

2

8月

森林防火检查

重点检查

3

9月

森林防火检查

重点检查

3

10月

森林防火检查

重点检查

3

11月

森林防火检查

一般检查

1

12月

森林防火检查

一般检查

1

合计

23

附件11

2024年度中敖镇农业服务中心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

(二)按照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科学、合理地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重点检查、一般检查的相关内容。

(三)对查处的每条安全隐患“追踪到底、整改到位”,形成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的闭环管理,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确保监督检查的实效性。

(四)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努力实现防汛抗旱、水库、塘堰、沼气、农机、农业企业、农业施工等行业“零死亡”目标。

二、监督检查人员及分工

从事农办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人员有5人。监督检查人员的具体检查工作安排在每月的现场检查方案中进行明确。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

(一)总法定工作日:5人×251天=1255天。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408天。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488天,包括安全生产举报查处预计92天;参与联合执法全年预计116天;道路交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共计152天;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共计128天。
   (四)非执法工作日:359 天,包括值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共计188天;病假、事假、法定年休假等共计其他工作事务共计171天。

四、监督检查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监督检查计划原则。按照分类监管原则的要求,根据监管行业的主要情况,确定检查重点、检查方式、检查周期等。

(二)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1.对辖区塘堰、水库及水域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2.对辖区各类农业机械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3.对辖区农业企业安全建设和生产进行监督检查。

4.对辖区沼气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5.对辖区农药、兽药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五、监督检查计划

经测算2024年共有监督检查工作日408天,全年计划开展监督检查32次,其中:重点检查23次、一般检查9次。具体检查计划如下:

2024年度中敖镇农业服务中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表

检查月份

检查单位

检查形式

检查次数

1月

沼气安全

重点检查

1

防汛抗旱

重点检查

1

农业企业生产安全

重点检查

1

2月

农药安全检查

一般检查

1

农业机械

重点检查

1

3月

沼气安全

重点检查

1

农业企业生产安全

重点检查

1

防汛抗旱

一般检查

1

4月

防汛抗旱

重点检查

1

兽药安全

一般检查

1

5月

农业机械

重点检查

1

农业企业生产安全

一般检查

1

6月

沼气安全

一般检查

1

防汛抗旱

重点检查

1

农业机械

重点检查

1

7月

防汛抗旱

重点检查

1

农业机械

重点检查

1

农药安全

一般检查

1

8月

防汛抗旱

重点检查

1

农业企业安全生产

重点检查

1

沼气安全

一般检查

1

9月

防汛抗旱

重点检查

1

农药安全

重点检查

1

沼气安全

重点检查

1

农业机械

重点检查

1

10月

防汛抗旱

一般检查

1

农业企业生产安全

一般检查

1

11月

农业机械

重点检查

1

防汛抗旱

重点检查

1

兽药安全

重点检查

1

12月

农业企业生产安全

重点检查

1

农药安全

重点检查

1

合计

32


附件12

2024年度中敖镇经发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协调辖区水、电、气、通信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努力实现辖区水、电、气、邮、通行业“零死亡”目标。

二、监督检查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监督检查计划原则。按照分类监管原则的要求,根据监管行业的主要情况,确定检查重点、检查方式、检查周期等。

(二)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1. 电力督查,对用电管理制度,配电线路、配电箱、开关箱设置标准,设备防护,接地线等进行检查,对农村用电安全宣传,障碍物的清除,用电安全应急处置进行督查。

2. 天然气督查,“四不放过”安全用气常识宣传是否到位,餐馆、学校、单位等重点用气场所进行安全检查,督查天然气公司是否定期落实隐患排查制度。

3. 自来水督查,检查供水设施、水质卫生、水源防护、水价执行等方面,检查组对水厂的供水设施是否规范;对出厂水、末梢水进行了抽样快速检测;对水源地防护设施是否完善;对水价执行是否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行收费进行了全面检查。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提高了各水厂掌握净水剂的投放量和含氯消毒剂的浓度,规范了各水厂的制水、供水行为,加大了饮用水源地保护力度,确保全县农村居民喝上安全、放心的饮用水。督查农村安全用水保障制度是否落到实处。

4. 邮政、通信保障督查,检查电信公司通信机房内网络设备、空调、 UPS、消防设施等情况,确保通信设备、设施的稳定运行,同时,对机房进行了细致的清洁除尘工作,保证了机房的卫生环境;检查是否感染“木马”病毒、是否存储涉密文件、专网计算机是否按规定注册并安装杀毒软件等情况,检查各移动、联通网点安全运营情况,督查邮政安全运行情况。

三、监督检查计划

经测算2024年共有监督检查工作日152天,全年计划开展监督检查12次,其中:重点检查9次、一般检查3次。具体检查计划如下:

2024年度中敖镇经发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表

检查月份

检查单位

检查形式

检查次数

2

中敖天然气管理所

重点检查

1

中敖自来水厂

1

中敖供电所

1

4

中敖天然气管理所

一般检查

1

4

中敖供电所

一般检查

1

7

移动、联通网点

一般检查

1

7

中敖天然气管理所

重点检查

1

7

中敖供电所

重点检查

1

11

天台自来水厂

重点检查

1

金盆自来水厂

重点检查

1

11

中敖供电所

重点检查

1

中敖天然气管理所

重点检查

1

合计

12

重庆市大足区中敖镇党政办公室                                      2024年1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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