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邮亭镇人民政府
关于2024年废止镇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邮亭府发〔2024〕25号
各村(社区),镇属有关单位: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等有关规定,邮亭镇人民政府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对《关于加强农房建设全过程规范管理实施方案》(邮亭府发〔2023〕53号)、《关于印发《邮亭镇进一步完善耕地保护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邮亭府发〔2023〕36号)等2件邮亭镇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附件:重庆市大足区邮亭镇废止的镇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
重庆市大足区邮亭镇废止的镇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重庆市大足区邮亭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房建设全过程规范管理实施方案 |
邮亭府发〔2023〕53号 |
2 |
重庆市大足区邮亭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邮亭镇进一步完善耕地保护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邮亭府发〔2023〕3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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