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1117748572278/2021-00076 | [ 发文字号 ] | 邮亭府发〔2021〕12号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规划计划 |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邮亭镇 | [ 发布日期 ] | 2021-03-12 |
| [ 成文日期 ] | 2021-03-09 | [ 有效性 ] |
| [ 索引号 ] | 115001117748572278/2021-000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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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体裁分类 ] | 规划计划 |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邮亭镇 |
| [ 发布日期 ] | 2021-03-12 |
| [ 成文日期 ] | 2021-03-09 |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邮亭镇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2021年春秋两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庆市动物防疫条例》《重庆市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2021年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为切实加强我镇2021年春秋两季动物疫病综合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动物疫病的发生,继续巩固全镇清洁无疫 “零目标”,经研究,现就做好我镇2021年春秋两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希认真执行。
一、加强领导
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养殖者承担第一责任,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要求,紧密围绕“防风险、保安全、促发展”目标任务,坚持预防为主方针,坚持发展与保护并重,深化常年强制免疫与季节综合防控相结合的工作思路,努力提高从养殖到屠宰兽医卫生风险管理水平,通过春秋防疫行动,全面落实动物疫病综合防控措施,切实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为此,各村一定要高度重视春秋防疫工作,落实责任,认真做好该项工作。镇农业服务中心必须强化措施,通过视频教学、推送学习资料等方式,对防疫人员加强技术培训,提高防疫操作技能,组织村级防疫人员做好全镇的春秋防疫工作。
二、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是一件关系到全局的大事,全体同志要充分认识到重大动物疫病的危害性和防控工作的重要性、防控形势的严峻性、防控任务的艰巨性。绝不能麻痹大意,掉以轻心。一定要站在政治的高度,坚持常年防疫与季节防疫相结合,切实抓紧抓好此项工作,确保我镇安全。同时,还必须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钉钉、短信、微信、广播、流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集中开展动物防疫有关法律法规和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知识大宣传,不断强化养殖业主的防疫主体责任意识,提高主动防疫能力,营造群防群控的浓厚氛围。充分发动村社干部和广大村民,采取走访问询、查看照片或视频等非进场入户方式,集中开展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动物疫情大排查,动态更新生猪户口,准确掌握疫情情况。排查发现重大动物疫病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和上报。生产经营者要切实履责,在春秋防疫期间集中开展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等场所大清洗大消毒。
三、认真落实防疫措施
根据春秋防疫强制免疫目标要求,各村要充分落实防疫工作,切实做到免疫工作“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一畜一禽”。高致病性禽流感:对所有鸡、水禽(鸭、鹅)、人工饲养的鹌鹑、鸽子等禽类,进行H5 和H7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口蹄疫:对所有猪、牛、羊、骆驼、鹿进行O型口蹄疫免疫,对所有奶牛和种公牛进行A型口蹄疫免疫。小反刍兽疫:对所有未免疫的(包括新引进的、新生羊)、免疫期超过3年的羊只进行免疫。犬只狂犬病:由各村负责组织,安排1至2个集中免疫点,镇农业服务中心派防疫人员实施集中免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猪瘟:指导养殖场户根据本场疫病流行状况自行开展免疫。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各村认真组织搞好防疫工作,镇农业服务中心协调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确保防疫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2.镇农业服务中心派村级防疫人员在村干部带领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认真对全镇畜禽进行防疫注射、消毒、驱虫等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同时做好免疫档案填写、查验工作。
3.防疫工作时间安排:春防从2021年3月15日起至4月25日结束,秋防从2021年9月20日起至10月底结束。
4.防疫工作结束后,由各村出具完成情况证明,镇政府将组织人员对各村进行交叉检查,对不合格者分清责任,严肃处理并及时补防。
四、落实责任,确保动物防疫工作顺利开展
镇政府将组织检查组对各村实施综合检查考核,对检查考核结果进行排查通报,并作为绩效考核和下一年度工作经费安排的依据之一。对完成任务成绩突出的村进行表彰奖励;在不定期的检查、督促和考核中,对工作懈怠、措施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发生重大动物疫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将严格按行政问责制的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农村散养畜禽强制免疫注意事项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大足区邮亭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9日
附件:
农村散养畜禽强制免疫注意事项
为有效防范防疫人员及相关器械、物资机械带毒传播,在非洲猪瘟及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强制免疫,应严格遵守以下注意事项:
一、精简防疫人员。尽可能精简防疫工作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其中,1人入户,负责免疫、消毒等主要工作;1人不入户,负责填写免疫档案、填发免疫证明、开展宣传指导等辅助工作。
二、准备充足物资。提前准备好足量的注射器、针头、酒精、碘酒、药用棉、消毒剂、防护装备(防护服、口罩、鞋套、雨靴等)等。
三、选择适宜天气。提前查阅天气情况,合理安排免疫区域,尽可能避开雨天入户免疫。
四、确认健康状况。入户前,先向养殖户询问畜禽健康状况,确定无异常后,方可入户。入户后,先仔细检查畜禽健康状况,确定健康后,方可实施免疫。
五、严格实施消毒。人员消毒:入户前,应穿戴防护服、鞋帽,且必须“一户一更换”。条件不具备的,必须戴防护帽、穿雨靴。穿雨靴的,入户前和离户时都必须浸泡消毒。注射消毒:严格对注射部位消毒,严格“一畜禽一针头”,不得重复使用。环境消毒:对圈舍及周边环境,防疫人员进出路线等,规范实施全面消毒。
六、广泛宣传指导。向养殖户宣传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政策和生物安全防范措施,特别要宣传禁止使用餐厨废弃物(包括自家潲水)喂猪,禁止无关人员入户,以及出栏生猪要检疫、调入生猪要隔离、发病死亡要报告等政策规定。指导养殖户自行落实圈舍环境消毒、灭鼠灭蚊灭蝇、生物安全、无害化处理等防控措施。
七、相关物品回收。对使用过的防护服、针头、注射器、药用棉、疫苗瓶、包装盒和消毒剂瓶等废弃物或污染物,必须使用不渗水的塑料袋或密闭容器全部分类回收,并集中消毒、处理。
八、加强人员防护。严格遵守生物安全操作相关规定,做好工作人员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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