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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7748572278/2021-00032 [ 发文字号 ] 邮亭府发〔2021〕5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应急管理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邮亭镇 [ 发布日期 ] 2021-02-04
[ 成文日期 ] 2021-01-29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7748572278/2021-00032
[ 发文字号 ] 邮亭府发〔2021〕5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应急管理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邮亭镇
[ 发布日期 ] 2021-02-04
[ 成文日期 ] 2021-01-29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邮亭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邮亭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办(站、所、中心),有关单位:

经镇政府同意,现将《邮亭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重庆市大足区邮亭镇人民政府

  2021129

(此件公开发布)


邮亭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为切实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地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减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确保扑火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提升我镇森林防火的能力,确保全镇森林资源安全,根据《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结合我镇森林防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原则

努力做到科学有序地组织森林防火工作,确定最佳扑救方案,快速调动有效的扑火力量,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指挥最有力的扑火队伍到达火灾现场。在科学、高效的领导指挥决策程序指导下,实现最快的扑灭森林火灾的目的,全年火警力争达到全镇全年无森林火警火灾发生的奋斗目标。

二、启动条件

凡属以下森林火情,均启动本预案。由镇政府全权指挥扑救,各村、镇直各单位和有林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指令组织实施。

1. 三级风以上,发生在重点火险区内的;

2. 大风天火势难以控制的;

3. 已有明火在林地内燃烧的;

4. 燃烧时间在半小时以上的;

5. 简单人力扑救无效的;

6. 需请求镇、区县和友邻单位支援的。

三、启动程序

各村(林地)发生火警火灾时应严格按照火警、火灾报告制度逐级上报。

1. 各村(林地)凡发生上述火情的,应立即向镇政府或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不得延误。

2. 镇政府机关值班人员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向值班领导及有关负责人报告,并做记录。

3. 值班领导及有关负责人要立即组织了解和快速掌握具体情况,并及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主要领导报告。

4. 随时了解掌握火场情况,为领导决策做好各项工作。

5. 切实抓好善后处理及总结工作。

四、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其职责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由镇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领导、政法书记担任,各村书记和镇属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各村也要成立村防火领导小组,并制定村防火应急预案。

工作职责:①负责信息传递,排查隐患;②实施各项应急措施;③发布有关防火命令、指示、通知、通告;④统一调度有关方面的人员、设备、物资、能源、组织防火;⑤向上级及时报告灾情。⑥做好受灾群众思想工作及善后处理工作。

(二)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其职责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农业服务中心办公室。

工作职责:①及时掌握全镇有关灾情;②督促检查各村、各单位应急预案的制定实施情况;③贯彻执行镇防火指挥部关于防火的各项工作决策;④协调各村、各单位组织防火工作;⑤负责处理各有关防火的日常工作。

五、应急反应

1. 接警、报警

凡发生本预案启动条件之一情况的,应立即上报镇政府或县森林防火指挥部,镇政府机关值班人员接到森林火情报告后,要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同时,报上一级森林防火办公室并认真做好记录。

2. 启动预案、设立前指

镇政府机关值班领导及防火负责人接到值班员报告后,要详细了解火场态势,做好应急措施准备,必要时立即成立前线指挥部,以便加强火场指挥,协助督察火场扑救工作。

3. 扑火力量的调动

由镇政府召集成员会议,听取火情汇报,制定扑火方案及扑救措施;下达扑火命令,协调有关部门,组织调动扑火力量和扑火物资,各扑火队伍在森防期间要处于备战状态,一旦有令,立即出击。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准各行其是,对参加扑救森林火灾有功单位和个人,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4. 扑火原则及安全保障

要精心组织,全面部署,周密安排,讲究战术,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立足“打早、打小、打灭”。要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到一线指挥扑火,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严禁老、弱、病、残、幼人员参加扑火。

5. 后勤保障

各村(林地)及有关单位,要做好扑火战斗的后勤保障计划,保证扑救火灾的需要。各村、各单位要协同作战,做好扑救火灾的各项准备。镇政府要优先提供交通运输工具;镇农业服务中心要及时提供打火和灭火工具;派出所要维护好火场的治安管理,及时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卫生院要做好医疗救护工作。

6. 善后处理

森林火灾扑灭后,除部分人员看守火场外,要及时组织扑火队伍撤离火灾现场。扑救工作结束后,由镇政府或上一级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调查组,负责火案调查,核实受灾损失,核算扑火费用,提出对火灾肇事者的处理意见等善后处理工作,同时写出调查报告,上报县政府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同时,组织做好扑救火灾的总结工作。表彰对扑救火灾有突出贡献和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处理有关责任人员。

邮亭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电话:43528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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