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7717947693/2024-0000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玉龙镇 | [ 发布日期 ] | 2024-02-20 |
[ 成文日期 ] | 2024-02-20 | [ 有效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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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玉龙镇 |
[ 发布日期 ] | 2024-02-20 |
[ 成文日期 ] | 2024-02-20 |
[ 有效性 ] |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请指南
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操作流程
一次性补贴对象:根据上级文件,一次性补贴发放对象为实际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实际种粮者,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
一次性补贴申报操作流程。
(一)制作实施方案。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联合制作我区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二)补贴面积的申报。面积申报(2023年4月24日-5月6日)此项工作已经在4月21日大会上做了安排部署
实际种粮农民持本人身份证、土地确权证和银行直补存折(卡)到所在村社申报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面积(计税种粮面积)。填制《重庆市大足区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申报表》(附件1)由各镇街统一印发,申报表需农户签字认可。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三)申报核查。面积核实(2023年4月24日-5月9日)此项工作已经在4月21日大会上做了安排部署
村社核实。各村(居)社及时组织核查组,实地调查核实实际种粮情况,与农户申报同步进行。按照政策规定,该扣减的必须扣减。发现申报面积有误的要及时纠正,重新填制《重庆市大足区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申报表》(附件1)。核查人员在申报表上签字确认后,村委会复印一份存档备查,原件交镇街农业服务中心存档。
镇街抽查核实(2023年5年6日-5月9日)。各镇街在收到村社交来的原始申报资料后,要及时成立镇街抽查督导小组,实地抽查核实申报对象的实际种粮情况。每个镇街抽查不少于3个村,每村抽查比例不低于农户总数的5%。对一般农户申报面积≥5亩以上的农户,抽查50%以上;申报面积≥10亩以上的农户,抽查100%。核查过程中发现有误的,及时返回村社纠正,重新申报、核实、公示后报镇街;核查无误后,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申报表经镇街督查组成员签字确认后做好相关记录并存档,区财政、区农委随机抽查。
(四)补贴资金兑付。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的申报、审核、兑付工作,严格按程序实施。按照市农委和市财政要求,本次补贴于2023年5月31日前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方式发放到实际种粮农民手中,使实际种粮农民真正受益。时间紧任务重,请各镇街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镇街农服中心和财政办等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完成此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