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区政府 区人大 区政协 网站专栏
| 无障碍 | | 注册 网站支持IPv6
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互动交流

基层政务公开

您当前位置: 首页>区政府街镇>玉龙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大足区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政策解读

日期:2022-12-12

一、重要意义

为应对农资价格上涨对实际种粮农民增支影响,释放支持粮食生产的积极信号,保障农民种粮收益,稳定种粮农民收入,中央财政2022年继续对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资金。

补贴对象有哪些

一次性补贴发放对象为实际种粮农民,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可根据服务双方合同(协议)约定,结合实际确定补贴发放对象,原则上应补给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主要承担着。对于流转土地种粮的个人和组织,根据签订的流转合同(协议),确定补贴发放对象。

补贴标准和依据

    全区补贴标准统一,根据市级下达的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总额除以申报总面积测算后确定。同一块耕地不能重复享受补贴2022年底前实际撂荒地不享受此项补贴补贴依据为水稻、玉米、小麦、马铃薯、红苕、大豆、绿豆、豌豆葫豆、高粱、荞麦、肾豆、红小豆等13种粮食作物播种补贴计税种粮面积

四、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程序

)面积申报

实际种粮农民持本人身份证、土地确权证和银行直补存折(卡)到所在村社申报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面积(计税种粮面积)。填制《重庆市大足区2022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申报表》由各镇街统一印发,申报表需农户签字认可。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面积核实

村社核实。各村(居)社及时组织核查组,实地调查核实实际种情况;按照政策规定,该扣减的必须扣减。发现申报面积有误的要及时纠正,重新填制《重庆市大足区2022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申报表》。核查人员在申报表上签字确认后,村委会复印一份存档备查,原件交镇街农业服务中心存档

镇街抽查核实。各镇街在收到村社交来的原始申报资料后,要及时成立镇街抽查督导小组,实地抽查核实申报对象的实际种粮情况。每个镇街抽查不少于3个村,每村抽查比例不低于农户总数的5%对一般农户申报面积5亩以上的农户,抽查50%以上;申报面积10亩以上的农户,抽查100%核查过程中发现有误的,及时返回村社纠正,重新申报、核实、公示后报镇街;核查无误后,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申报表经镇街督查组成员签字确认后做好相关记录并存档,区财政、区农委随机抽查。

)面积公示

必须坚持镇街、村社两级两次公示,每次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对有异议的,重新核实后再公示,直至群众认可。

)区级抽查核实

区农业农村委牵头,区驻农业农村委纪检组、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财务和审计科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镇街上报的数据信息进行实地抽查核实。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全区抽查3个以上镇街,每个镇街抽查一定比例的农户数;对申报有误的,要责令其整改,并及时纠正。核实无误后,区农业农村委对全区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面积汇总。

)补贴资金公示

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核实结果必须坚持镇街、村社两级两次公示(面积申报和资金补贴各公示一次),第二次公示所有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和补贴资金。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日期与同级核实日期一致。对有异议的,重新核实后再公示,直至群众认可。      

)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管理和兑付

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挤占、和骗取。补贴资金实行补贴兑付一卡(折)通”直接补贴到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