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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17717947693/2023-00009 [ 发文字号 ] 玉龙府发〔2023〕13号
[ 主题分类 ] 未成年人(儿童)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玉龙镇 [ 发布日期 ] 2023-05-08
[ 成文日期 ] 2023-05-08 [ 有效性 ]
[ 索引号 ] 115001117717947693/2023-00009
[ 发文字号 ] 玉龙府发〔2023〕13号
[ 主题分类 ] 未成年人(儿童)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玉龙镇
[ 发布日期 ] 2023-05-08
[ 成文日期 ] 2023-05-08
[ 有效性 ]

重庆市大足区玉龙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大足区社会救助工作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镇政府研究同意,决定调整大足区玉龙镇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玉龙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足区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

长:苟宗杰   镇长

副组长:王     镇党委副书记

  员:耿徐徐   党政办负责人

        李元明   民政办负责人

邓清文   平安办主任

袁国军   财政办主任

徐德均   人力社保办主任

谢真巧   卫健办负责人

唐丛兰   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负责人

姜鉴耘   纪检办负责人

张世富   工会负责人

罗忠铭   玉龙派出所所长

  玉龙司法所所长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镇社会救助工作;分析研判全镇社会救助工作形势;制定完善社会救助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推进全镇社会救助工作;协调解决社会救助工作有关问题;完成上级工作目标任务;协调推进社会救助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民政办,由民政办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相关办公室人员为成员,负责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协调、联络等日常工作。

二、大足区玉龙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苟宗杰   镇长

副组长:王  海   镇党委副书记

  员:耿徐徐   党政办负责人

        李元明   民政办负责人

邓清文   平安办主任

袁国军   财经办主任

徐德均   人力社保办主任

谢真巧   卫健办负责人

唐从兰   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负责人

姜鉴耘   纪检办负责人

张世富   工会负责人

             团委书记

          捷   妇联副主席

        罗忠铭   玉龙派出所所长

        罗  波   玉龙司法所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民政办,由民政办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相关办公室人员为成员,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

          

       重庆市大足区玉龙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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