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072336806M/2020-00017 | [ 发文字号 ] | 高新区发〔2020〕5号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大足高新区 | [ 发布日期 ] | 2020-07-13 |
[ 成文日期 ] | 2020-02-18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072336806M/2020-00017 |
[ 发文字号 ] | 高新区发〔2020〕5号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大足高新区 |
[ 发布日期 ] | 2020-07-13 |
[ 成文日期 ] | 2020-02-18 |
[ 有效性 ] |
关于印发2020年安全生产监督年度检查计划的通知
高新区发〔2020〕5号
重庆大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0年安全生产监督年度检查计划的通知
高新区各科室、招商服务中心,永晟公司,相关单位:
重庆大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0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已经高新区党工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重庆大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2月18日
2020年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全市、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增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扎实推进行政执法,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强化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和专项监察执法工作,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和降低事故总量、坚决防控重特大事故,进一步净化安全生产秩序,推进安全生产法治化。
二、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规范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行为,推动各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促进企业本质安全;通过进一步完善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三部曲”执法方法,严格落实“四不两直”,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效果;通过严格执法,强化事前处罚,做到失职追责、违法必惩,严厉打击违法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推动企业强化红线意识,加强安全管理,提高事故防控能力,减少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确保圆满完成区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三、直接监管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
截至2019年底,大足高新区在建项目35家;工贸企业82家,其中一般风险企业7家,低风险企业75家。
四、监督检查计划的安排
按照渝安委〔2018〕3号测算, 2020年高新区共有安全监管执法人员4名,总法定工作日1004天,其中:其他执法工作552天,非执法工作日308天,监督检查工作日144天。高新区2020年计划开展监督检查72家次,其中重点检查58家次、一般检查14次。具体如下:
(一)工贸行业
经测算,2020年共有法定工作日502天,其中:其他执法工作日262天,非执法工作日168天,监督检查工作日72天。全年计划开展监督检查36家次。重点检查27家次、一般检查9家次。(详见附件1)
(二)建设项目
经测算,2020年共有法定工作日502天,其中:其他执法工作日290天,非执法工作日140天,监督检查工作日72天。全年计划开展监督检查36家次。重点检查31家次、一般检查5家次。(详见附件2)
五、监督检查计划的实施和保障措施
1.编制现场检查方案。安全监察科及规划建设科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时,应当根据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拟定的月度检查内容,在上月26日前编制出现场检查方案。现场检查方案应当明确检查的区域、内容、重点等,包括检查对象名称、检查内容、检查日期、检查地点、检查执法人员等。
2.严格执行执法程序。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人员在执行执法检查任务时,必须2人或2人以上共同参加,出示有效的监督执法证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行现场处理措施、调查取证、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执行程序、结案审批等行政执法程序。书面记录检查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行政执法人员应出具《现场检查记录》、《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勘验笔录》或《询问笔录》等行政执法文书。被检查单位拒绝签字的,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确认。在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检查重点和检查内容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时,对于发现的不属于本次检查重点和检查内容的事故隐患,应当进行及时处理和行政处罚。对企业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的,在限期改正期满后,由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的单位或委托下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对违章行为和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逐一进行现场复查,并出具《整改复查意见书》。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企业,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的同时,重新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整改后仍不能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提请政府予以关闭。对整改复查中新发现的违章行为和事故隐患,按照程序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和整改复查。各责任科室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等问题应当由其他部门进行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其他有关部门并形成记录备查,接受移送的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处理。
3.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且能立即排除的,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限期排除隐患。隐患排除后,经安全监管执法机关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对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执法机关依法作出的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的决定时,可以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使用《强制措施决定书》。对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对检查发现非法违法行为、冒险作业,以及违章指挥,应当对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主要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
4.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实施变更的要求。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调整。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在实施中,因上级新的工作部署,导致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原计划安排当月或者下月对某些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的时间延期或者提前,由本单位负责人签字批准同意后可以延期或者提前进行检查。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实施期间,因临时新增全国性或区域性的专项整治行动,应当在每月的现场检查方案中将该专项整治行动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检查安排合并,对计划安排的检查内容和专项整治内容一起检查,不能将专项整治行动替代本月的检查。
5.认真开展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总结评估。按照“每月有评估,年度有报告”要求,各责任科室要评估分析月度监督检查计划完成情况,建立监督检查工作台帐。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实施完成后,各责任科室应当在每年12月分析监督检查计划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形成评估总结报告并上报应急管理局。
附件:1.2020年工贸企业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2.2020年建设项目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重庆大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2月18日印发
附件1
2020年工贸企业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促进工贸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
(二)按照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科学、合理地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日常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和随机抽查的相关内容,进一步推动工贸安全监管执法的规范化。
(三)对查处的每条安全隐患“追踪到底、整改到位”,形成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的闭环管理,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确保监督检查的实效性。
(四)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努力实现工贸行业“零死亡”目标。
二、监督检查人员及分工
从事工贸行业监督检查工作人员有2人。监督检查人员的具体检查工作安排在每月的现场检查方案中进行明确。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
(一)总法定工作日:2人×251天=502天。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72天。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262天,包括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全年预计89天;安全生产举报查处全年预计65天;参与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全年预计46天;开展机动执法全年预计64天。
(四)非执法工作日168天,包括值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共计78天;病假、事假、法定年休假共计40天;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管单位工作全年预计50天。
四、监督检查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监督检查的原则
1. 实施监督检查对一般风险等级工贸企业均采取重点检查。
2. 日常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工贸企业共27家;随机抽查9家。
3. 监督检查由园区安监科2名监督检查人员参加。
4. 现场检查前5个工作日应由安监科通知被检查单位。
5. 监督检查计划在实施中,因上级新的工作部署,导致年度检查计划中原计划安排当月或者下月对某些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的时间延期或者提前,由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后可以延期或者提前进行检查。
(二)监督检查的内容
对工贸企业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生产条件(含职业卫生条件)进行监督检查,包括:
1. 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情况。
2.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3. 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 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用于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5. 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人员情况。
6. 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情况。
7.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以及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情况。
8. 较大危险因素的有关设施、设备设置警示标志情况。
9. 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告知工作岗位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0. 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1. 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2. 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3. 附属设施的安全防护措施不符合相关安全规范的。
14. 无证、证照不全或者证照过期从事建设、生产、经营的。
15. 发现隐患不按规定期限进行整改的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16. 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建设生产经营行为的。
五、监督检查计划
经测算2020年共有监督检查工作日72天,全年计划开展监督检查36家次,其中:重点检查27家次、一般检查9家次。(详见附件1-1)
附件1-1
2020年工贸安全监督检查计划表
检查 月份 |
单位名称 |
检查形式 |
合计 (家次) |
1月 |
重庆施密特电梯有限公司 |
重点检查 |
3 |
重庆金山洋生管道有限公司 | |||
璞兰重庆科技有限公司 | |||
2月 |
重庆荣爵科技有限公司 |
一般检查 |
1 |
重庆利爵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 |
重点检查 |
2 | |
重庆泰奥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 |||
3月 |
重庆中万机车有限公司 |
一般检查 |
1 |
重庆尔木昇兴科技有限公司 |
重点检查 |
2 | |
重庆紫莱机械有限公司 | |||
4月 |
重庆大隆宇丰摩托车制造有限公司 |
重点检查 |
2 |
重庆富士电梯有限责任公司 | |||
重庆本川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一般检查 |
1 | |
5月 |
重庆冠腾机械有限公司 |
重点检查 |
3 |
重庆市华菱电梯配件有限公司 | |||
重庆瑞韩恩梯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
6月 |
重庆市永通管道有限公司 |
重点检查 |
2 |
重庆天策汽车制动系统有限公司 | |||
重庆三林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一般检查 |
1 | |
7月 |
科芸瑞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重点检查 |
2 |
重庆华森天澳电梯有限公司 | |||
重庆立玻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一般检查 |
1 | |
8月 |
锐青科技(重庆)有限公司 |
重点检查 |
2 |
重庆锦大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重庆罗博泰尔机器人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一般检查 |
1 | |
9月 |
重庆胜邦管道有限公司 |
重点检查 |
2 |
重庆永豪科技有限公司 | |||
重庆忆悦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
一般检查 |
1 | |
10月 |
重庆顺展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 |
重点检查 |
3 |
重庆希米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
重庆润本管道有限公司 | |||
11月 |
重庆市瀚德高科机器人有限公司 |
重点检查 |
2 |
重庆市乐珐机电有限责任公司 | |||
重庆新达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一般检查 |
1 | |
12月 |
聚力成半导体(重庆)有限公司 |
一般检查 |
1 |
重庆泓一科技有限公司 |
重点检查 |
2 | |
重庆万星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 |||
合计 |
36家次 |
附件2:
2020年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促进建筑工程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
(二)按照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科学、合理地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重点检查和一般检查的相关内容,进一步推动建筑工程安全监管执法的规范化。
(三)对查处的每条安全隐患“追踪到底、整改到位”,形成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的闭环管理,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确保监督检查的实效性。
(四)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努力实现建筑工程“零死亡”目标。
二、监督检查人员及分工
从事建筑工程安全检查工作人员有2人。监督检查人员的具体检查工作安排在每月的现场检查方案中进行明确。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
(一)总法定工作日:2人×251天=502天。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72天。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290天,包括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全年预计60天;安全生产举报查处全年预计84天;参与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全年预计102天;开展机动执法全年预计64天。
(四)非执法工作日:140天,包括值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共计80天;病假、事假、法定年休假共计60天。
四、监督检查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监督检查的原则
1. 对实施监督检查对中等风险等级建筑工程项目检查频次为全年1次,对低风险等级的建筑工程项目检查频次为全年1次。
2. 日常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建筑施工单位共18家。
3. 监督检查由区安监科2名监督检查人员参加。
4. 现场检查前5个工作日应由安监科通知被检查单位。
5. 监督检查计划在实施中,因上级新的工作部署,导致年度检查计划中原计划安排当月或者下月对某些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的时间延期或者提前,由主要领导批准同意后可以延期或者提前进行检查。
(二)监督检查的内容
对建筑工程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包括:
1.现场布置合理,有项目管理标牌、安全警示标志和项目责任人。
2.有专职的安全员,有班前会记录和安全检查记录。
3.危险作业必须有安全措施和安全责任人。
4.现场施工用电配备专人管理,严禁私搭乱接。
5.特种设备应手续齐全,在明显位置张贴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
6.穿戴好劳保用品,正确使用防护工具。
7.工作期间,不准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脚,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8.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9.不准任意拆卸和挪动各种防护装置、设施、标志。
10.不准酒后上班,不准爬车、跳车、强行搭车及拦车。
11.在禁止烟火的区域不准吸烟、动用明火等。
12.非施工人员和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作业现场。
13.在指定区域内工作,不得进入无关区域。
14.做指定的工作,不得误碰设备或动无关设备。
15.材料堆放整齐、稳固,工具器摆放有序,垃圾分类堆放并及时处理。
16.建筑外立面外架上设置密目网和防坠网。
17.做好现场防尘措施。
18.施工现场配备灭火器。
19.边坡、临空面、临水面等边缘必须设有栏杆或明显的警告标志。
20.对孔口等应设放护围栏或加盖板,并要有明显的警告标志。
五、监督检查计划
经测算2020年共有监督检查工作日72天,全年计划开展监督检查36家次,其中:重点检查31家次、一般检查5家次。(详见附件)
附件2-1
2020年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检查计划表
检查月份 |
工程名称 |
检查形式 |
合计 |
1月 |
重庆熊氏运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汽车新材料水转印项目 |
重点检查 |
3 |
重庆曼大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汽车精密制造新材料项目 | |||
华森天澳电梯生产项目(二期) | |||
2月 |
重庆台商慧谷拓展园 |
重点检查 |
3 |
施罗德机器人产业大足基地 | |||
利爵摩创园-5#厂房 | |||
3月 |
大足区万星汽车项目(代建厂房) |
重点检查 |
2 |
华菱精工改扩建项目 | |||
大足高新区凤凰山景观台景观及生态绿色健身环道景观项目 |
一般检查 |
1 | |
4月 |
友擘智能机械制造项目 |
重点检查 |
3 |
鹏业汽车空调总成项目 | |||
快科电梯生产项目 | |||
5月 |
璞兰重庆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厂房工程、重庆奔流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新建厂房工程(二期) |
重点检查 |
2 |
植物饮料临界萃取生产建设项目 | |||
梧桐湖附属工程 |
一般检查 |
1 | |
6月 |
王子环保包装 |
重点检查 |
2 |
白龙马新能源电动车项目 | |||
大足区万古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纬东五路中段) |
一般检查 |
1 | |
7月 |
海尔电器配套项目 |
重点检查 |
2 |
重庆大足高新区小学建设项目 | |||
大足区万古镇水洞湾棚户区改造道路基础设施项目 |
一般检查 |
1 | |
8月 |
绿洲科技园项目 |
重点检查 |
2 |
双叕精密电子 | |||
大足万古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排水管网 |
一般检查 |
1 | |
9月 |
育田瑞玄发电机齿轮及配件研发生产 |
重点检查 |
3 |
力耘医药设备项目 | |||
连春电梯配套项目 | |||
10月 |
精密模具研发制造 |
重点检查 |
3 |
万浴泓智能环保印务项目 | |||
重庆华中自动化产线项目 | |||
11月 |
重庆大足高新区纬东四路等七条道路工程 |
重点检查 |
3 |
重庆宝山钢材加工有限公司 | |||
鑫科工业技术研究院 | |||
12月 |
大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东七路道路工程 |
重点检查 |
3 |
昆山虹泰翔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
重庆市灿煜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
合计 |
36(家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