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747484162T/2022-00400 | [ 发文字号 ] | 大足农委〔2022〕391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棠香街道 | [ 发布日期 ] | 2022-08-22 |
[ 成文日期 ] | 2022-08-12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747484162T/2022-00400 |
[ 发文字号 ] | 大足农委〔2022〕391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棠香街道 |
[ 发布日期 ] | 2022-08-22 |
[ 成文日期 ] | 2022-08-12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关于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入库申报的通知
大足农委〔2022〕391号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
关于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入库申报的通知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对产业的影响,切实增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带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生态增值,促进我区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关于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三年滚动实施项目储备库的通知》(渝乡振发〔2022〕52号)、《重庆市大足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大足财农〔2022〕40号)文件精神,在2022年9月底完成2023年项目入库工作,推动脱贫特色产业提质增效,现将我区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入库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大足辖区内从事优质粮油产业、特色农产品产业、养殖产业、设施农业、乡村旅游产业、特色农产品加工产业、电商流通产业、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产业等,并在相关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二、申报条件
(一)在国家注册登记机关依法注册登记并运行。
(二)建设项目自筹配套资金比例不低于财政资金的20%。
(三)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
(四)通过建立资产收益、土地流转、资金入股、房屋联营、务工就业、产品代销、生产托管、租赁经营等利益联结方式带动项目所在地农户、脱贫户及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受益。凡申请财政补助资金3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实施单位应带动脱贫户及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10人以上(其中稳定就业人数1人以上);财政补助资金5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实施单位应带动脱贫户及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15人以上(其中稳定就业人数2人以上);财政补助资金100万元(含)以上的实施单位应带动脱贫户及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20人以上(其中稳定就业人数3人以上)。
(五)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和帮扶困难群体义务。
(六)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和涉税违法行为(承诺函)。
(七)主营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质量管理标准体系,近两年内未出现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八)以往年度分红已及时兑现。
三、项目内容
(一)建设内容
围绕我区优质粮油、黑山羊、芳香、冬菜、雷竹、蚕桑、中药材七大特色产业,打造“一园三片七链十八村”产业布局,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镇村及脱贫村的支持力度,实现农村和城市发展有机结合,深入推进农业品种、品质、品牌建设和标准化生产。以培育村(社区)优势主导产业和农户增收致富为目标,坚持“瞄准困难、突出特色,整合资源、注重效果,民办公助、择优扶持”的原则。因地制宜选择项目,支持重点产业、龙头企业、获得“三品一标”认证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农户发展生产,增加收入。
(二)建设期限
2023年9月30日前。
(三)项目类别及补助标准
1.产业发展项目。重点支持优质粮油、黑山羊、芳香、冬菜、雷竹、蚕桑、中药材七大特色产业及区域特色产业发展,具体支持标准化种养殖基地建设、基础设施设备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产业服务支撑等。完善产业与脱贫户及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利益联结机制,提高发展实效,切实增强困难群众内生动力。补助标准:100万元/个、50万元/个、30万元/个。
2.农产品加工项目。重点支持农产品加工生产线建设、产品研发、基础设施设备建设、加工厂房等,鼓励和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保鲜、储藏、分级、包装等设施建设,培育生产、加工、销售于一体的产业链。补助标准:100万元/个,50万元/个。(农产品加工项目只支持年产值达到2000万元以上企业,并且在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升规入统)。
3.黑山羊产业发展项目。重点支持黑山羊标准化养殖场建设、基础设施设备建设、种羊发展。补助标准:500万元/个、100万元/个、50万元/个、30万元/个。申报要求:(1)30万元项目:大足黑山羊标准化繁育场:建设种羊舍不低于240平方米,总圈舍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存栏种羊不低于200只;大足黑山羊标准化肉羊场:建设羊舍不低于800平方米,存栏商品羊不低于500只。(2)50万元项目:大足黑山羊标准化繁育场:建设种羊舍不低于400平方米,总圈舍面积不低于800平方米,存栏种羊不低于300只;大足黑山羊标准化肉羊场:建设羊舍不低于1200平方米,存栏商品羊不低于800只。(3)100万元项目:大足黑山羊标准化繁育场:建设种羊舍不低于750平方米,总圈舍面积不低于1200平方米,存栏种羊不低于500只;大足黑山羊标准化肉羊场:建设羊舍不低于2000平方米,存栏商品羊不低于1500只。(4)500万元项目:支持建万头黑山羊养殖场,建设羊舍不低于10000平方米,当年存栏商品肉羊不低于2000只,建成年出栏达到10000头的规模养殖场。
4.产销对接项目。以培育农村电商产业和脱贫户及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增收致富为目标,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围绕农村电商产业配备设施设备(设施设备数量、型号、价格必须明确),并进行电商培训、产业培训等。重点支持帮扶产品商品化处理设施、仓储物流、冷链配送、农村电商品牌培育、线上销售设施设备、智慧农业等。补助标准:20万元/个、10万元/个。
5.农业“五化”建设:
①现代种业立体化。支持动植物品种选育、种质资源库建设,现代种业能力提升,补助标准:100万元/个,50万元/个,30万元/个。
②农资有机化。支持农业生产绿色防控,如杀虫灯、粘虫板、防草布、有机肥替代化肥等购置,补助标准:20万元/个。
③水肥药一体化建设。支持山坡地作物的喷灌、微灌、管灌,以及少量的渠道防渗。主要包括建设输水、灌水工程,配备泵房、机电设备,蓄水池,铺设管道及自动化高效节水温室大棚等,达到相关节水灌溉的基本要求,补助标准:100万元/个,50万元/个,30万元/个。
④农业生产服务社会化: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对从事水稻生产的耕、种、防、收等环节进行托管、代耕服务,服务面积不少于500亩,补助标准200元/亩,补助的服务组织个数以评审通过的为准。
⑤农业机械化:优先支持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购买大中型(50马力以上)耕种防收的农业机械、统防统治器具购置,总补贴不超过购置价的80%(含国家购机补贴),补助标准:20万元/个。
6.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扶持。按照《关于印发<大足区贯彻落实全市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责任分解方案>等5个方案的通知》(大足委办发〔2017〕67号),对促进9个脱贫村集体经济收入年度任务完成的农业龙头企业,每年给予项目扶持。支持标准化种养殖基地建设、基础设施设备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等。补助标准:12万元/个。
同一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集体经济组织只能获得一项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农业生产服务社会化、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扶持不受此限制)。
(四)建设标准和补助标准
补助对象和项目的产生须通过自愿申报、竞争择优的方式产生。财政衔接资金到位后,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中按照评审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安排项目。项目建设内容补助标准参考2023年产业项目补助标准(附件1)。
四、申报程序
1.村申报。所有项目实行业主自愿申报,编制实施方案,填报《2023年项目入库申请审核表》、《大足区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明细表》,经村两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认真分析当地资源禀赋、巩固成果任务、发展需求,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后,确定申报项目,形成项目申报清单,在村务公开栏公示10天(公示要分别载明“12345”电话和镇街纪委、村居委监督电话),公示无异议后,向所在镇街递交。
村级申报必备资料:村两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会议记录、项目公示照片、实施方案、项目入库申请审核表、项目库明细表。
2.镇审核。镇街要加强对村级申报工作的指导,召开会议,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性、建设内容、资金概算、预期效益、群众参与情况和利益联结机制等进行审核,审核后在镇级政务公开栏公示10天(公示要分别载明“12345”电话和镇街纪委、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电话),公示无异议后,报区农业农村委审核。
镇街上报必备资料:镇村会议记录、镇村项目公示照片、实施方案、项目入库申请审核表、项目库明细表、绩效目标申报审核表。
3.区农业农村委负责组织专家评审,按得分高低排序后纳入项目库。
五、申报要求
(一)符合项目实施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单位结合发展实际,科学拟建项目,形成实施方案,自愿申报,不得代编代报和重复申报。
(二)建设地址、产业发展必须符合大足相关规划,同一项目的建设内容不能重复享受其它财政补助资金。
(三)按照“原建不补、不建不补”原则,严禁虚报建设内容,骗取、套取财政资金,项目审批后严禁擅自更改建设业主、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等项目内容。行业主管部门可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拨付进度资金。
(四)取得项目补助的镇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必须按照批复内容,加快建设进度,保证建设质量并在规定时间(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项目建设。
(五)各镇(街)、村(社区)严格按照申报程序的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审核和公开公示,对项目科学性、合规性、可行性进行论证,重点看入库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与脱贫户及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利益联结机制,提高入库项目质量。
(六)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欠发达地区乡村振兴无关的项目、违法违规的项目、未明确绩效目标的项目、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修建楼堂馆所、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偿还债务和垫资等项目、简单发钱发物的项目,美化、绿化等“造景”工程、形象工程,一律不得入库,凡需要使用财政衔接资金的项目必须入库。
(七)经区级备案的方案不得擅自调整,确需调整的应经村镇审核后,报区农业农村委研究审批,否则来年纳入项目申报黑名单。报区级备案的方案作为监督检查、验收、接受审计的依据。
(八)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实施方案文档格式和删减栏目(格式见附件2)。
(九)申报对象纳入党员干部亲属涉权事项公开制度监管,严格按要求提供相关信息。
(十)申报30万元以上项目,必须建立完善生态环保设施,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建设内容可纳入建设项目,资金预算不超过补贴资金的5%。对规模种植基地,建设生态拦截沟、污水净化塘、人工湿地等环保设施。畜禽养殖项目必须完善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设备,配备足够的消纳地,实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产养殖项目必须建设尾水治理设施。所有生产尾水、地表径流不能直排入河。
六、利益分配
(一)收益分配
凡财政补助资金30万元(含)以上的产业发展项目,项目实施单位将补助资金的30%-50%由项目所在地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持股,每年按持股金额5%-10%的标准实行分红: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占20%,分红收益主要用于农村公益事业等。村(社区)全体脱贫户及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占80%,其中分红收益的60%平均量化到户或人,以户或人为单位实行固定分红,每户分红收益不得超过1000元,超过部分归村集体主要用于农村公益事业等;分红收益的40%由村(社区)对脱贫户及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务工就业、人居环境整治、邻里关系、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研判并建立档案资料,对脱贫户及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进行差额化奖励。(100万元及以上项目必须进行“三变”改革)
(二)股权管理
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应与产业发展项目实施单位签订股权分红协议。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持有项目实施单位财政补助资金股份属于固定分红性股份,不参与实施项目的经营管理。双方应约定项目存续期限,不得少于5年。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连续分红5年后,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可按照原值赎回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持有股份,也可继续持股分红。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前结束项目、转让项目的,应按照原值赎回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持有股份,在项目转入方同意的基础上也可由项目转入方继续履行相关协议。赎回方式上,可一次性赎回,也可分年度赎回,分年度赎回不得超过5年,未赎回股金继续享受分红。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收到持股本金后应当用于村(社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村(社区)集体经济发展,不得直接分配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无法续存,参照企业破产清算和合作社解散、破产清算相关政策规定处置。
七、报送要求
(一)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项目实施方案。纸质件(一式五份)和电子件必须一致,申报对象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镇街履行监管责任。
2.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申报单位盖鲜章):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带动脱贫户及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佐证材料、租地合同、设施农业用地相关手续等。
3.入库申报相关材料:镇村入库会议记录、镇村入库公示照片(远景、近景各一张)、2023年项目入库申请审核表、大足区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明细表、绩效目标申报审核表等资料。
(二)装订。为便于分类和组织区级评审,项目实施方案实行单个项目拉杆压条式简单装订,不得多个项目实施方案一起装订,不得胶印。
(三)报送时间。2022年9月5日下午18:00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责任自负。
(四)报送方式。各街镇必须明确一名项目联系人,将辖区申报项目汇总后以正式文件分类分别上报区农业农村委相关科室,最后由区农业农村委负责组织汇总评审。文件必须载明联系人姓名、工作部门、职务、办公电话及手机等信息。实施方案资料等电子档送相应部门科室。
联系人:
1.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科(产业发展项目)
邓 娇,联系电话:13638329302;秦 瑶,联系电话:19922165563
2.规划发展科(农产品加工项目)
谢云华,联系电话:13883217727
3.畜牧科(黑山羊产业发展项目)
简燕娟,联系电话:15025494025
4.信息宣传科(产销对接项目)
罗 茜,联系电话:19942261509
5.粮油特色产业和种业管理科(现代种业立体化)
肖 凤,联系电话: 135083799
6.农产品质量检测科(农资有机化)
吴 杰,联系电话: 13594130683
7.农田整治建设中心(水肥药一体化建设)
王 莉,联系电话:13983169368
8.粮油科(农业生产服务社会化)
张常远,联系电话: 13500306012
9.农业机械化管理科(农业机械化)
谷华,联系电话: 13640525424
10.特色经济科(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扶持)
陈胜,联系电话: 13883336159
附件:1.2023年产业项目补助标准
2.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3.2023年项目入库申请审核表(格式)
4.XX镇(街)或XX村(社区)产业项目汇总表(格式)
5.大足区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明细表
6.绩效目标申报审核表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
2022年8月12日
附件1
2023年产业项目补助标准
一、新建钢架大棚
1.普通钢架大棚,采用镀锌钢管,棚宽6-8米,管径≥2.5厘米,管厚≥1.5毫米,棚高≥3米,肩高≥1.7米,补助16000元/亩。
2.连栋钢架大棚,主立柱≥70×50×2.5毫米双面热镀锌钜管,次立柱≥50×30×1.5毫米双面热镀锌钜管,拱杆≥25×1.5毫米镀锌钢管,水槽≥32×1.8毫米热镀锌型材,顶高≥4.3米,补助28000元/亩。
二、新换大棚棚膜、防鸟网、防草布
大棚棚膜厚≥10丝、防鸟网(孔径≤2厘米)、防草布补助2000元/亩。
三、新建园区生产便道
1.标号≥C20混凝土硬化,1米≦宽≤1.6米,厚=10厘米,每立方米补助650元;
水泥预制板建设参照执行。
四、优势产业发展综合补贴
新建优势产业标准化种植基地,按照《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委员会关于土地宜机化整治先建后补的通知》(大足农委〔2018〕305号)文件标准,宜机化整治和种苗等综合补助1600元/亩。
五、园区围栏
围栏网洞≤10×10公分,高≥1.8米,固定立柱高≥2.1米,壁厚≥1毫米,混凝土桩固定立柱补助70元/米,非混凝土固定立柱补助50元/米。
六、园区监控设备
园区监控设备,普通摄像头补助8000元/套(包括摄像头8-16个,配套存贮器,电脑,显示器等);转动摄像头补助12800元/套(包括摄像头6-16个,配套存贮器,电脑,显示器等)。
七、加工型企业厂房、设施设备等补助
加工企业新建产品加工厂房设施、设备,产品贮藏、运输的冷链设施,电子商务平台、农产品展销和新制包装等,符合国家相应标准,补助标准≤公允价80%;其中,软件补助不得高于补助资金的10%,不超过10万元。
八、新建喷滴灌设施
(一)提灌管道-主管网补助标准(费用包含管网材料费、配件费、安装费、管沟挖填人工费、税金等,(管道压力根据实际灌溉需要可进行调整)
管径(mm) |
压强(MPa) |
补助金额(元/米) |
材质 |
备注 |
50 |
≥1.0 |
25 |
PE |
干管 |
63 |
≥1.0 |
35 |
PE |
干管 |
75 |
≥1.0 |
45 |
PE |
主管 |
90 |
≥1.0 |
55 |
PE |
主管 |
110 |
≥1.6 |
80 |
PE |
主管 |
160 |
≥1.6 |
130 |
PE |
主管 |
200 |
≥1.6 |
180 |
PE |
主管 |
(二)节水灌溉设施补助标准
总体配置要求:主管采用优质PE管,管径75毫米、90毫米、110 毫米、160毫米、200毫米管道;干管采用PE管,管径63毫米或50毫米管连接支管,灌水器采用滴灌管或滴灌带、滴头、微喷头等,配置灌溉专用蓄水池,水泵及泵房,安装过滤系统、控制系统、电气设备等。
1、泵房。新建泵房要求:房屋主体砖混结构,现浇屋面或琉璃瓦屋面,室内混凝土地面,铝合金窗,防盗门等设施齐全。建设面积大于10平方米补助1.5万元/间;建设面积大于20平方米补助2.5万元/间。
2、机电设备。首部系统:配置电机、加压泵、安全泄压阀、过滤器、叠片过滤器、砂石过滤器、空气阀、控制系统等,泵房主管配置UPVC给水管,管径 75、90、110、160、200毫米,以及其他连接紧固件等。首部系统补助标准:电机功率大于7.5KW小于15Kw 补助3.5万元/套,电机功率大于20Kw补助4.5万元/套。
3、蓄水池。新建蓄水池要求砖混结构,池壁底部设置30*40公分的混凝土基础,水池深度小于1.5米,池壁用24砖墙;深度大于1.5米小于2.5米,池壁下部三分之一处用37砖墙上部为24砖墙,中部设置钢筋混凝土腰梁。水池内部全部做防水砂浆处理,水池外壁M10砂浆抹面。水池四周设1.8米防护栏杆。水池蓄水容量50立方米补助2万元/个,蓄水容量100立方米补助4.5万元/个,蓄水容量200立方米补助8万元/个。
4、滴灌。灌水器配置流量为4升--8升压力补偿滴头、滴箭、16毫米滴灌管,输水管道配置PE管,管承压力0.8-1.0MPa (管径40、50、63、75、90毫米) ,控制阀门为手动阀门或自动电磁阀;自动控制补助1500元/亩,手动控制补助1000元/亩。
5、微喷灌。微喷头配置流量为50、70、90、120升/小时微喷头或雾化微喷头, 喷洒半径2-4米,毛管采用PE16毫米或20毫米管,输水支管配置 PE管,管承压力0.8-1.0 MPa (管径40、50、63、75毫米),控制阀门为手动阀门补助1000元/亩;控制阀门为电磁阀门补助1200元/亩。
6、微喷带喷水设施。喷头配置32--50毫米喷水带,斜三孔或斜五孔出水,输水支管配 置PE管,管承压力0.8 -1.0 MPa (管径50、63、75、90毫米),控制阀门为手动阀门补助700元/亩。
(三)全自动水肥一体化灌溉设施补助标准
首部系统:配置变频泵站、安全泄压阀、自动反冲洗过滤器(叠片过滤器或砂石过滤器)、空气阀、施肥器或全自动施肥机、控制中心、 电气设备等,泵房主管配置UPVC 给水管,管径75、90、110、160毫米,以及其他连接紧固件等。首部系统配置比例式施肥器的补助80000元/套,首部系统配置全自动施肥机补助100000元/套。
(四)恒压自动施药系统补助标准
恒压自动施药系统包含:系统首部和田间管网两个部分。
首部系统配置包含:离心过滤器、砂石过滤器、碟片过滤器、大功率高压打药机、变频控制系统、远传回馈压力变送采集系统、混药提水设备、带搅拌配药桶等。补助标准为5.5万元/套。
田间管网系统配置包含:高压力肥药专用管、快速拆接口(覆盖半径20m 1)、打药施肥枪等。补助标准为600元/亩。每亩或每套建设金额(按当月市场价计算)低于补助定额时,按实际建设金额补助。每亩或每套建设金额(按当月市场价计算)高于补助定额时,按补助定额补助。
九、其它有利于生产、加工提质增效的项目建设及补助标准参照市级、区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2
行(产)业分类:____________
2023年大足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大足区2023年***镇***村***项目(体现地理位置及项目特征)
项目实施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项目主管部门: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制
一、项目所涉产业发展现状(或工作开展情况)
(包括产业项目基地建设历程和现有规模、生产加工销售现状,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产业市场需求、发展趋势等)
二、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建设地点及规模(地点明确到**村**组)
(三)项目内容(分项具体说明,既要有定性表述,又要有定量数据)
(四)建设进度
(明确到月份)
(五)项目推进及管理措施
(六)项目绩效目标(含项目带动能力:带动农户、脱贫户及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方式及增收金额,直接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
(七)其它
(股权改革情况)
三、资金投入概算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二)资金具体用途和投资标准
(三)申请财政资金及资金使用环节(要具体说明财政资金使用支持环节、补助标准和额度等)
(四)其它
四、组织保障措施
五、项目实施单位情况
(一)单位性质、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申报实施该项目现有条件(包括自筹资金的筹措方案)
六、相关单位情况及参与事项
附件:2-1.项目主要人员与任务分工(包含镇村监督人员)
2-2.项目评审表
2-3.项目评审专家情况
附件2—1
项目主要人员与任务分工
姓名 |
性别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项目任务分工 |
备注 |
附件2—2
项目评审表
评审类别 |
评审 内容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备注 |
业务 评审 |
现有条件 |
是否符合项目申报的前提条件 |
||
业务目标 |
是否能实现预期目标(与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利益链接机制) |
|||
建设内容 |
建设内容是否符合建设规范,规模是否符合要求 |
|||
申报资料 |
入库申报资料是否完整 |
|||
财务 评审 |
项目单位财务能力 |
1、近三年财务状况是否良好; |
||
2、有无不良记录(财政、审计、监察、业务主管机关的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
||||
财政支持环节 |
1、是否有明确的支持环节; |
|||
2、确定的环节是否符合财政资金管理要求; |
||||
3、是否有明确的补助(补贴)标准; |
||||
4、补助(补贴)标准确定是否合理。 |
||||
资金筹措 |
1、项目建设资金测算是否合理; |
|||
2、资金来源是否有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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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请资金是否在控制额度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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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结论 |
(写明是否通过评审的评审结论) 评审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评审组组长及成员对评审结果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 |||
评审人员签字 |
附件2—3
项目评审专家情况
姓名 |
性别 |
工作单位 |
职务/技术职称 |
联系电话 |
备注 |
评审组长 | |||||
附件3
2023年项目入库申请审核表 |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大足区2023年***镇***村***项目) |
项目类别 |
产业发展 |
建设性质 |
(新建 续建 改扩建) |
实施地点 |
(详细至**镇**村**组) |
计划实施时间 |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完工时间: |
主要建设任务 |
(根据实施方案建设内容进行填报) |
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万元) |
总投入:,申请财政资金,自筹资金 |
受益对象 |
受益农户***人,其中受益脱贫户及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人 |
群众参与和带贫减贫机制 |
1.财政补助资金的**%由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持股,每年按持股金额**%的标准实行分红:其中村集体经济组织占20%,村全体脱贫户及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占80%;2.其他带动脱贫户方式 |
绩效目标 |
(要明确带动模式、带动人数、增收金额等内容。) |
申报单位意见 |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签字盖章) |
村级意见 |
(村委意见) (村委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镇(街)审核意见 |
(乡镇政府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部门审核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1.项目类别:产业发展、就业项目、乡村建设行动、巩固三保障成果、乡村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项目管理费、其他(祥见渝乡振发〔2022〕52号文件)。2.入库申请审核表的内容必须与项目库明细表保持一致。3.村镇签字盖章时间应在村镇入库公示期结束(注意与村镇会议记录、公示时间逻辑关系)。 |
附件4
2023年大足区产业项目汇总表
汇总单位(盖章):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所在镇街 |
项目 名称 |
项目实施 单位 |
申请财政资金金额 |
建设 地点 |
建设内容 |
财政支持环节及 补助标准 |
绩效 目标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分类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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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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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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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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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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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本表内容按照实施方案过录,项目分类:产业发展项目、农产品加工项目、黑山羊产业发展项目、产销对接项目、现代种业立体化、农资有机化、水肥药一体化、农业生产服务社会化、农业机械化、壮大集体经济项目扶持。
项目入库申请的公示(参考模板)
根据***会议研究,拟将****项目申请纳入大足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现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2022年*月*日—*月*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
**村电话:(镇级公示改为区主管部门电话)
镇纪委监督举报电话:
监督电话:43581933 12345
附件:《大足区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明细表》
重庆市大足区***镇村民委员会
(重庆市大足区***镇人民政府)
2023年**月**日
承诺书
区农业农村委:
我单位在申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中,郑重承诺,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和涉税违法行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主营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质量管理标准体系,近两年内未出现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对提交各项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按照方案时间节点完成建设内容。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
申报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8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