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747484162T/2021-00112 | [ 发文字号 ] | 棠香办事处发〔2021〕8号 |
[ 主题分类 ] | 社会救助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棠香街道 | [ 发布日期 ] | 2020-02-10 |
[ 成文日期 ] | 2020-02-07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747484162T/2021-00112 |
[ 发文字号 ] | 棠香办事处发〔2021〕8号 |
[ 主题分类 ] | 社会救助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棠香街道 |
[ 发布日期 ] | 2020-02-10 |
[ 成文日期 ] | 2020-02-07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棠香街道办事处关于成立大足区棠香街道社区矫正委员会的通知
棠香办事处发〔2021〕8号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棠香街道办事处
关于成立大足区棠香街道社区矫正委员会的
通 知
各村(居)委会,各办、所、中心,各企事业单位:
为加强对全街道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重庆市大足区社区矫正委员会的通知》(大足府办发〔2020〕148 号),决定成立大足区棠香街道社区矫正委员会。
一、组成人员
主 任:张 军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 主 任:杨 郑 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
杨思泉 武装部副部长
委 员:唐新毅 平安建设办主任
赵志强 棠香司法所所长
罗存伟 北门派出所所长
王大春 南门派出所所长
刘含桥 财政办主任
宋玉萍 民政和社会事务办主任
宋禄莉 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副主任
张田甜 团工委书记
许成兰 妇联专职副主席
大足区棠香街道社区矫正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棠香司法所,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赵志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主要职责
大足区棠香街道社区矫正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全街道社区矫正工作。
(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有关上级部门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党工委、办事处的工作安排;
(二)研究制定街道社区矫正工作重大政策、制度;
(三)协调、研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重大困难和问题;
(四)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五)督促、检查和指导街道社区矫正工作。
各村(社区)比照大足区棠香街道社区矫正委员会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棠香街道办事处
2021年2月7日
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党政办 2020年2月 7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