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747484162T/2021-00367 | [ 发文字号 ] | 棠香办事处发〔2021〕56号 |
[ 主题分类 ] | 保障性住房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棠香街道 | [ 发布日期 ] | 2021-07-08 |
[ 成文日期 ] | 2021-07-06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747484162T/2021-00367 |
[ 发文字号 ] | 棠香办事处发〔2021〕56号 |
[ 主题分类 ] | 保障性住房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棠香街道 |
[ 发布日期 ] | 2021-07-08 |
[ 成文日期 ] | 2021-07-06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棠香街道办事处关于全面开展农村新建及老旧房屋安全排查的通知
棠香办事处发〔2021〕56号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棠香街道办事处
关于全面开展农村新建及老旧房屋安全排查的
通 知
各村(社区):
近期极端天气频发,需全面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进一步压实责任,要把责任压实到每个岗位,责任到人,确保老百姓住房安全,要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护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发展思想,切实加强对人民群众的动员和安全教育,增强群众的安全意识,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现就我街道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村(社区)要在2021年7月15日前完成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落实具体排查责任人。按照“谁排查、谁负责,谁整改、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责任到人,务必做到“全覆盖、深排查、严整改”。要狠抓工作落实,对安全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不彻底的,将在全街道进行通报。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危险房屋档案台帐,制订完善各项整改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重点危房监控制度,落实专人,定期巡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具体排查工作由各村(社区)联系领导牵头、所有驻村人员会同村(社区)共同开展,区住房城乡建委负责监督和抽查。
二、各村(社区)要抓紧组织力量,集中时间,不折不扣、严深细实地对辖区内农村房屋开展一次拉网式的全面排查,不留死角、不漏一户。并制定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时间表,加快排查进度,严肃认真地把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落到实处。重点排查位于农村坡上坡下等地质灾害点和水库、河边等区域的房屋,以及农民自建多层房屋、老旧房屋。
三、对农村房屋排查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落实,消除隐患。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必须立即组织人员撤离,并设立安全警戒标志,实行动态监管、隔离管理。对C、D级危房符合政策要求的,尽快采取修缮、加固、新建等方式予以改造处理。
排查工作结束后各村(社区)要及时进行总结,并将排查工作总结以纸质件的形式于7月20日前报村居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人:村居建设服务中心 喻蓉
联系电话:43761368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棠香街道办事处
2021年7月6日
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党政办 2021年7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