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1747484162T/2023-00031 | [ 发文字号 ] | 大足住建委发﹝2023﹞14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棠香街道 | [ 发布日期 ] | 2023-04-23 |
[ 成文日期 ] | 2023-02-13 | [ 有效性 ] |
[ 索引号 ] | 11500111747484162T/2023-00031 |
[ 发文字号 ] | 大足住建委发﹝2023﹞14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棠香街道 |
[ 发布日期 ] | 2023-04-23 |
[ 成文日期 ] | 2023-02-13 |
[ 有效性 ] |
重庆市大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申报2023年第二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的通知
大足住建委发﹝2023﹞14号
重庆市大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申报2023年第二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
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的通知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
为持续巩固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成果,现就申报2023年第二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摸底调查
一是请各镇街对《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渝建〔2021〕2号)明确的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情况进行全面摸排鉴定,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纳入此次计划申报范围。
二是《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第一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的通知》明确纳入2023年第一批农村危房改造计划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不纳入此次计划申报范围。
二、加强信息对比
一是请各镇街对摸排的农村危房改造计划需求进行大数据信息比对,确保农户身份信息真实准确。
二是在完成大数据信息比对的基础上,如实填写《2023年第二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申报表》(详见附件1)、《2023年第二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计划分户花名册》(详见附件2),并加盖政府公章后,于2023年2月20日(星期一)12:00前报送至区住房城乡建委。
三、逐户录入信息
请各镇街务必于2月20日前将已纳入2023年第一批、拟纳入2023年第二批农村危房改造计划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的动态监测信息,逐户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网址:http://183.230.224.176:8089/ZJBWFGZ/NWF/main/Login.aspx)。
在录入动态监测信息时,应在《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的“动态监测”模块内,由村镇逐户完成“村级用户排查”(“申请保障措施”选择“农村危房改造”、“申请保障年度”选择“2023年”)。
附件:1.《2023年第二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
造计划申报表》
2.《2023年第二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
造计划分户花名册》
重庆市大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2月13日
(联系人:黄 科 电话:43725050)
重庆市大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2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