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111747484162T/2025-00143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棠香街道 | [ 发布日期 ] | 2025-10-26 |
| [ 成文日期 ] | 2025-10-26 | [ 有效性 ] |
| [ 索引号 ] | 11500111747484162T/2025-00143 |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棠香街道 |
| [ 发布日期 ] | 2025-10-26 |
| [ 成文日期 ] | 2025-10-26 |
| [ 有效性 ] |
大足区棠香街道关于公布行政执法违法违规投诉举报方式的公告
大足区棠香街道关于公布行政执法违法违规投诉举报方式的公告
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全面畅通行政执法监督渠道,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现向社会公布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违法违规投诉举报方式,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并积极投诉举报。我单位将认真登记,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依法核实处理。
一、监督投诉举报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执法单位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执法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等问题(例如,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逐利执法等)。
二、监督投诉举报方式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棠香街道办事处设立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电话,履行指导、监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工作职责。
投诉举报电话:023-43760282
投诉举报地址:大足区二环北路东段151号(棠香街道办事处)
三、监督投诉举报须知
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地址、电话,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煽动、串联、胁迫、诱使他人举报。如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依法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
2025年10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专栏


















